10
他的身体很热,我每一寸被他亲吻碰触的皮肤都仿佛与他一同烧了起来,紧接着被不间断打在身上的雨水熄灭。起初还能感觉到那些水是冰冷的,但身体习惯这种温度后又开始病态地温暖起来。 压在我身上的他看上去糟糕透顶,好像随时都会昏迷过去,可我却仍然不能挣开他,这不是说他的力气有多大,实际上他看上去如同一个被磕碰多次的廉价易碎品,我担心如果我挣扎的稍微激烈一些,他可能就会直接从我身上跌落,再也拼不起来。 所以当他俯下身想试着解开我的裤子口交时,我伸手小心地握住了他的手腕防止他真的摔下去,我看到他深色的皮肤被什么粗糙纤维磨破,露出条状的暗粉色嫩肉,雨水流进凹凸不平的软肉,然后又一点点慢慢溢出来,折射出皮肉深处的颜色,如同被稀释的污血。 我宁愿把思维扯裂,不循着这些蛛丝马迹猜测这几天他都经历了些什么,可是无法抑制的思绪如同张开的蛛网笼着我,越来越多暴虐的画面挤进我的脑海,红与灰的影像搅合成一团漩涡,让我感到胃部又一次变得冰冷。 他扬起脸看着被我握住的手腕,好像这个伤口远比他现在做的事还要令他感到羞耻,甚至不得不逃避似的低下头,颤抖着用舌与牙齿剥开剩下的布料,紧接着湿润而滚烫的舌尖抵上了我的顶端。 过分尖锐的快感扩散到每一寸神经,我猜我又一次发出了微弱丢人的呻吟,但与上次在篝火旁不同,这一次密集的雨声足以掩盖这些细微至极的声响, 意识到我已经起了反应,他轻轻挑起散在脸侧已经开始滴水发丝,然后张开嘴把整根都含进去,起初是舌尖灵活地绕着铃口打转,几下后他就开始试着往更深处吞咽,我能清晰地感觉到病态发热的环状粘膜如何吸吮着我,堆积过多的酥麻感如同此时被无数雨点打碎的水面,泛起一阵阵难以克制的战栗。 “唔——”雨水顺着张开的嘴唇流进口腔,从咬紧的齿缝间滑入更深的地方,我用另一只空闲的手撩起自己被雨水打湿的刘海,而抓着他手腕的那只也渐渐没了力气,在即将放开他的瞬间又反被他紧紧握住,有些粗糙的修长手指颤抖着缠上来,试探着触碰了几下,意识到我没有推开他,便用力扣住了我的指根。 直到我在他口中射精后,他才慢慢放开我。 精液从他的唇角溢出了一点,他没有用手去擦,只是抬起头张开嘴稍微突出一点舌尖,让我看到了他赤红舌尖与口腔更深处过于显眼的粘稠白色,然后合上嘴全部咽了下去,最后连唇角溢出来的一点也都舔干净。全程那双溢满水雾的黑色眼睛一直半睁着看向我,分不清成分的水划过潮红的脸,最后落在剧烈起伏的胸口。 于是我抓着他的衣领,用力把他拉起来(在乔治和他的仆人那件事之后,我才意识到我多少也算拥有一个成年男性最低限度的力气),他那双深色的,被雨水浸透的眼看向我,比以往任何一次都清晰地映着我的样貌。 在他开口前我几乎是撞了上去,牙齿咬着那双干裂而高温的嘴唇,硬挤进去的舌尝到了我自己残留的味道——那种气味不可能美好,可他却几乎把它们全部讨好般地吞咽下去。他罕见地用力挣扎着,或许之前健康的他还能轻松地甩开我,没准还能再补上几脚,但现在我却可以把手埋进他脑后的黑发里,另一只手紧紧抓着他后背的衣料,就这样紧紧抱着他。 他可真烫,又虚弱得如同快要成灰的木料,轻轻一捻就会碎成粉末,挣扎到最后没有力气了就依在我怀里湿漉漉地颤抖着缩成小小的一团,好像随时会燃烧殆尽悄悄熄灭一般。他没有再继续流泪,反倒是我感觉眼眶开始发热,我最喜欢的人在这段时间到底受了多少折磨,而我却什么办法都没有,唯一能做的只有用可笑的愤怒把自己包裹。 年长高大的男人瑟缩在自己怀里,被吻得发出支离破碎的呜咽,硬要说的话是一件很奇怪的事,却又莫名让人感到柔软,我多希望我可以再长得高大一些,至少能够把他整个人护在怀里,或许这样能让他稍微感到好一点点。 不,仅仅一点身高与拥抱还远远不够,我还需要更多,需要更多事物去能组成保护他的城堡,如果得不到就想办法夺过来。 我猜这些事终将把我送入地狱。 那又如何,我原本就是在地狱里出生长大的畜生,在人间游历一圈后自然要再重归故土,能够在经过人间时触碰到天堂城堡的幻觉对我来说已经是最大的奢侈与恩赐。 舌尖强硬搅弄的声音与雨声截然不同,如果是之前他一定会夺取主动权并狠狠嘲弄一番我接吻的技术,但是这次他只是仰起头,张开唇齿努力吮吸着溢出的唾液,温顺地配合着我,或许他想张开手臂抱住我,但是因为我的手臂把他搂得太紧,让他只能双手并在一起抓着我前襟衣物的布料。 这个吻(或者说是啃咬更为合适?)最后因为窒息感而勉强停了下来,他的额头抵着我的,无论是皮肤还是他呼出的气息都那么滚烫,我几次试着脱下已经湿透的外套披在他身上,但是他抓着我,抓得那么紧,好像放手后会消失的那个是我。 “先生,我们找个地方避雨好吗?等只要不再下雨了,我就全听您的。”我像揉弄着小猫一样揉着他已经湿透了的黑发,发梢的部分倒是稍微有一点点凉丝丝的。 他终于抬起眼看着我,漆黑的眼还带着因为缺氧而泛起的水雾,干裂的嘴唇张开,在发出几节绵软而难以辨识的声音后,他终于回想起英文的发音方法:“我知道一个地方,你去把马牵过来。” “很远吗?”我不知道他能不能撑住需要骑马的这段路程。 “如果走着会很远,骑马大概只要几分钟。”他直起身体,并帮我把衣服整理好,“你去把我们的马带过来,我在这等你——别这么看着我,我不可能扔下我的马离开。” 我终于能把外套脱了下来整个盖在他身上,希望这样多少能替他挡住几滴雨和湿冷的空气。 再次回到邮局没有花太多的时间,他的那匹生着黑色斑点的马很听话,它可能对我有了些印象,只是轻轻牵住缰绳,小家伙就温顺地跟在我的马身侧,当我骑着自己的马回来时,我的小牛仔已经站起来了,我的外套还是我离开时半盖在他头上的样子,这使他仰起头看向我的模样更可爱了。 “这附近有个没人住的房子,是我们之前的中转站。”他把外套放下来披在肩头并下意识地紧了紧,然后翻身骑上马,动作看上去有些不稳,“我记得我们离开时它还没有破旧到会漏雨的地步。” 我为他虚弱的样子提心吊胆了十分钟,所幸我们的目的地确实像他说得那样近,我把马在屋檐下拴好,然后走到那匹生着黑色斑点马旁边——我甚至不清楚我为什么要这么做——伸出双手,用力扶住他身体两侧,谢天谢地他没有拒绝我的好意,只是沉默着搭上我的肩膀,轻轻跳下马,实际上我没有用多大的力气(我也没有足以抱起他的力量),只是给了他一个支撑而已。 “你让我想起我们那最近新来的年轻人,小少爷。”他推推那个看上去还很结实的房门,推开一小点距离后好像被什么卡住了,于是他又补上了一脚,木门发出一声凄厉的呻吟终于打开了足够让我们通过的空间,“他之前在追求我们的一个姑娘,那小子太害羞,只敢在她下马时像你这样凑上来扶她一下。” 我自我评价不属于害羞腼腆的类型,不过我的确在追求他,尽管我们情侣间该做的不该做的事都已经做过一圈——甚至做过不止一次了(是的,我就是在说一句双关)。 “我和其他人打过赌,赌他们很快就能成一对儿,可这两个人都太腼腆了,好不容易给他们清干净闲杂人等,他们竟然就只坐在一起看,偶尔偷看对方一眼,不到一秒就又把头抵回去了。”他轻车熟路地从木柜上拿起一盒火柴,点燃桌上的半截蜡烛。 现在我终于可以看清这个房子的内部。 这里已经有一点时间没有人住,有些地方非常破旧,桌布窗帘都已经斑斑驳驳,有几块窗户的玻璃也坏掉了,带着雨气的冷风直接灌了进来,但也远比我想像的干净一些,两层楼,楼梯还十分完好,一层除了客厅外还有另外两扇门,不知道后面是多大的房间,稍微收拾一下,更换一些陈设,再添置一点日用品,这里完全可以正常地使用居住。 “然后呢?”我意识到他又一次沉默了,于是小声追问道,“您赌赢了吗?” “输了。”他收拾了一下壁炉,点燃炉火,我听到他轻声抱怨为什么壁炉里有那么多水,为什么他们走之前不把餐桌收拾一下,柔软的声音变得越来越昏沉,好像随时都会晕过去,“我们谁都没赢。” “那个女孩其实喜欢别人?”我发现我的声音有些发哑,不知道是不是之前雨水灌进喉咙的缘故,清了几次嗓子也没用,只好把声音放得轻一些,听上去音调反倒好像高了几度。 “那个年轻人被一帮混蛋杀了。”他半跪在炉火前,注视着好不容易燃烧起来的火焰没有回头,他过于绵软朦胧的声音让我怀疑他是否还意识清醒,“大概是我在那个城市暗巷里遇到你的第二天,一回营地就发现人已经不见了,等我们找到他的时候,他的头离他的身体至少有两米远。” “……”我张张嘴,最后只能干巴巴地说愿他安息。 他又看了一会儿跳动的火苗,然后晃晃悠悠地起身把我给他的外套脱在椅子上,也把自己已经湿透了的外套脱了随手扔在桌上,有些碍事的绑着武器的挂带也被他解了下来,保护匕首的刀鞘已经没了,银白色的手枪看上去也磨损得有些严重急需保养:“我去看看我们留在楼上的东西还在不在,应该还有几瓶药水,你在这把自己弄暖和点。” “我陪您上去。” “呆在这,别给我添麻烦,如果生病了我就把你扔出去。”他用手撑着一旁的矮桌,意识已经有些不清楚了,于是我只好坐在桌子旁的木椅上,幸亏这里离楼梯很近,万一有什么事我可以用最快的速度赶到他身边。 他独自走上楼梯,然后楼上响起一阵飘忽的脚步声与翻找东西的声音,过几秒后,就只剩下一些悉悉索索的声音,听不太清,但我猜他已经找到药了,几分钟后,楼上安静了下来,也许他已经睡着了。 为了打发等待的时间,我站起身看了看四周,大概是因为之前他们(估计不会是一整个帮派,这里城镇太近)在这里暂时停留过一段时间,生活的气息还没有完全褪去,甚至窗边的花瓶里还插着几朵尚未枯萎的花。 我又把视线挪回离我最近的餐桌上,这里倒是有点凌乱,怪不得我的小牛仔会抱怨,铺着米色桌布的桌面上倒着几个空酒瓶,还有一瓶只打开喝了几口,两个不同品种的罐头只吃了不到三分之一,一把银色的金属叉子上还沾一点食物的残渣,还有个配套的勺子被随手扔在罐头里。 “……” 我拿起那把勺子,甚至还能闻到牛肉罐头那种为了肉质保鲜而刻意添加的特殊香料味——太新鲜了,这些食物太新鲜了,就像是……在我们进来前不久才打开的。 我甚至来不及联想到最开始那扇不知为什么从里面被卡住的门与壁炉里的水,就被一个高大的身体摁倒在桌子上,抓着勺子的手被狠狠扭到身后,小小的金属甩去一边,发出小到被雨声盖过的清脆声响,一只粗糙的大手从身后用力捂住我的嘴。 操!操他的!如果没有心理准备真的会被吓死。 “安静点,我的小美人,可别把你男朋友招下来。” 几乎是同时,我闻到了一股非常恶心的气味,掺杂着血与汗,还有些我根本不愿意想像出处的气味,而这些糟糕气味的源头就压在我身上。 我很惊讶在这种情况下我还有心情翻个白眼,顺便戏谑地想着自己身上绝对有吸引亡命徒的磁铁,甚至之前满世界找小牛仔时就没少被这些人追着跑,到了这里本因为能清静一点…… 在一条舌头舔上我的脖子,另一只大手在我身上摸来摸去时,这种自嘲就彻底消失不见,只剩下了没顶的恶心。我猜对方是个太久没碰过女人的倒霉鬼,久到连我的声音和体型是男是女都分辨不清楚。 虽然大概也和我刚才因为喉咙不舒服,一直用很细小的声音说话有一定关系。 我挣扎着侧过脸看看周围,顺利从那只粗糙的手掌下给自己争取到了一点能够开口说话的空隙。 “先生,请您不要这样做,他会听到……”还不等我把话说完,对方就把我翻了过来,然后挤进我的双腿之间,天知道我花了多大的力气忍住没有发出惊呼。 原谅我实在不想对这个一直藏在某个房间里试图袭击我们的陌生男人进行任何描述,毕竟我不能奢求每一个亡命徒都像我的小牛仔一样可爱——但是上帝,我知道我不应该以貌取人,而且上帝也不会听到我这种人的呼唤——可是这家伙长得也太吓人了一点,快赶上某个新兴画派的画作了。 “你以为那个病秧子墨西哥佬能下来救你吗?还是你想让我当着他的面干你?”他撕扯着我的衬衫领口,他已经发现我的性别了,到了这一步他还想继续做下去,他要么是真的太久没碰女人饥渴的要命,要么就和我——尽管我真的很不愿意和他划成一类人——和我是同类。 “您不会想这么做的。”我注意到他没有带枪,只在右侧腰间挂着一把匕首。 现在的我冷静得让我自己都感到惊讶。 于是我在他咬上我脖子的时候把左手伸了过去——我原本是想抓桌子上那把金属叉子的,在指尖碰到匕首前都很顺利,对方就像是一个精虫上脑的畜生一样扑在我身上乱咬乱舔,虽然我也没资格这么说别人。 在我想要用力把它抽出来的瞬间,手腕被死死握住,匕首摔在被雨水染得脏兮兮的地毯上没有发出太多声响。 “小坏蛋,我本想对你温柔点,现在看来你更喜欢被人折腾?”他捏着我的手腕,几乎要把它捏断,这让我疼得冒出了几滴冷汗。 “唔……要看是什么人了,我其实还是挺喜欢被我男朋友——就是你口中的那个‘病怏怏的墨西哥佬’折腾的。”我猜他对“温柔”的意义稍微有点误解,不过我也不想给他做什么示范,毕竟我能逃脱的机会并不多,现在大概是最好的时机。 下一秒,温热腥甜的血从他颈侧动脉中喷涌而出,我的脸上也溅上了一点,对方大概根本没想到我这样的人会反击,而且还是杀人那种程度的反击,我从那双写满惊恐的眼睛里看到了自己的倒影——还好,表情不是很扭曲,杀过两次人后,第三次给我的打击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大。 我用力转动右手的手腕,手中的匕首在他的皮肉血管中转了半圈,在血肉黏糊糊的撕裂声中划出了更大的伤口,我猜我伤到了他的喉咙,因为他现在一个单词都说不出来,只能发出一点可笑微弱的气音。 幸亏小牛仔弄丢了他匕首的刀鞘,否则我很难在这么短的时间里拔出匕首,而且它和那把银白色的左轮手枪放的比较远,让这个强奸犯把注意力全集中在了手枪和他自己的匕首上,而忽视了这个对我来说更为好用的工具。 我赶在他之前推开那把银白色的左轮手枪,银白色金属安静地滑到桌子的另一边,这下我们谁都碰不到了。 “别用枪,它声音太大。” 我压低声音,随即拔出匕首,再一次狠狠戳了进去——这次是他颈部的正面,又有大量的血顺着放血槽涌出来,转动匕首时对方发出更多气音,“听着,现在一位非常非常好的男士受了伤,正在楼上休息,我不想吵到他,只要我在这里,你也别想。” “如果不是他还在这里,你现在的脑袋应该已经开花了。”或许这只是一句狠话,但某种意义上来说……我想我做得出来。 当我把那具安静死去的尸体搬到他刚才藏着的房间里时,我毫不意外地发现了另外两具狼狈的尸体——一个是被掐死的,另一个脑袋被撞烂了——他们都没有枪,还有个装着少量钞票的袋子扔在一旁,于是我想象了一出因为计划疏忽导致失败,最后又因为分赃不均而发生的凶杀案。 这个家伙很幸运地杀了两个同伙,只可惜他精疲力尽又精虫上脑,还很倒霉地遇上了现在的我。 我在这个房间里发现了几个装满清水的木桶,于是舀出了一些把皮肤上的血迹洗干净,我相信这是小牛仔他们帮派的某个中转补给站,因为这里的日常物资确实齐全到了不自然的地步——除了少了几把门锁,但你不能奢求一群亡命之徒能有防盗意识。 我把那件染了血的衬衫脱了下来,扔进火里烧成灰烬,因为我在另一个房间里找到了几个放着衣服的箱子——里面还有几箱整齐地放着女人的裙子,某一个箱子里我甚至找到了警察的制服,还有一些里面装着子弹——但是没有枪。 我换的那套衣服稍微有点大,宽松的有些像睡衣,我不得不把袖口与裤管挽起来才不像是一个偷穿大人衣服的小孩子。 最后我走上了二楼,上面只有一个房间,中间被一个木墙强行分隔开成两个区域,每个区域摆了三张小床,还有几个柜子和装着衣服的木箱,我的小牛仔像一只黑色流浪猫般蜷缩在其中一张床上,闭着眼,呼吸平稳而均匀。 他只穿着一件和我身上衣服尺码差不多大的衬衫,衬衫的下摆大概遮到大腿的一半。这让我很清楚地看到他下肢多到几乎算得上是斑斑驳驳的伤痕,其中最明显的是大腿上的一道枪伤,涂了些深色的药水,勉强结了痂,但好像一不小心就又会撕裂开,难怪刚才他走不快。 我把床头柜上的药瓶简单收拾好,然后从另一张床上搬过来被子——同样被雨气熏得潮乎乎,如果能晒晒就好了——给他盖上,这个动作让他迷迷糊糊地睁开眼。 “抱歉,呃……我担心您会着凉,吵到您了?”我又一次看到他眼中模糊的金色,我想大概他又把我错认成了某个人。 他摇摇头,用甜腻得过分的声音问我刚才楼下是不是发生了什么。 “没有,什么事都没发生,睡吧。”我犹豫了一下,还是轻轻吻了他仍然高温的额头,他没有躲开。 “你要走了吗?”在我准备离开时,他伸出手小心翼翼地勾住了我的食指尖。 我做好了心理准备,等着他说出那个我根本不想记住的名字。 “不留下来陪我吗?”他大概烧的意识不清,说话也绵软迷糊,但是我却听清了他的每一个不怎么标准的英文音节。 “理查德?” 他看着我,朦胧的深色瞳中映着一团逐渐清晰的金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