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
程熹不知道为什么会被揪进这个奇怪的地方,但肯定这一切并非做梦,几个小时之内他目睹了一个活生生的人从遇害到死亡的全过程,他还必须为这个过程承担结果,为荆轲下葬。 “这他妈叫什么事儿啊!”他用了吃奶的劲儿才用树棍挖了个浅坑,把死者埋了进去,随身的盘缠,干粮和宝剑青虹已经放到了背包内,他拜了三拜便离开了这片树林,顺着大道往北而去。 死人委托的事,不能不办,况且他也没有一点头绪,去咸阳见了盖聂再说吧。 还好半路遇到个樵夫,才打听到咸阳的方向,虽然对方用惊异的眼神打量自己,但他也顾不得这许多了。 用荆轲身上带着的一些干粮和水充饥,古人吃的干粮就是风干的粗粮大饼,硬邦邦,根本难以下咽,好怀念麦当劳和肯德基。难道就因为他盗墓才遭到这种惩罚么?既无美女,也无财富,这种穿越他才不稀罕呢! 怀着这种蛋疼的心情,奔波了三天,好不容易才来到咸阳城外,但守城的士兵个个凶神恶煞的,必然不会让可疑人物轻易的进城,他得想个办法换身行头。 咸阳城外有座小村庄,村外有条河,许多村民都会到那里去洗衣服,然后晾在自家门前。 他转了三圈才决定拿哪件,毕竟是战国时期的农业社会,贫民穿的衣服基本都是大补丁落着二补丁,能挑出一件完整的实属不易。程熹弯着腰把衣服偷走,一跃身钻进了树林,他得先洗个澡,再把衣服换上。 傍晚,河边没什么人,这个点儿大概都回家吃饭休息了,古人过得是日出而做,日落而息的生活。 他脱下厚重的防护服,光着身子跳下河,痛快的泡在水中,听着虫鸣,耳边吹着徐徐夏风,总算有点儿活着的感觉了。这时候再来一瓶啤酒,听听久保田利伸的音乐,就算不让他回二十一世纪也忍了! 就在盗墓人享受泡澡乐趣的同时,从咸阳城里出来几个人,为首的人是位衣着华贵的年轻男子,相貌堂堂,气质不凡,眉宇间透着一股冷漠,他骑在一匹黑色的骏马上,身后跟着两个随从,三人腰间都别着佩剑。 “蒙毅,朕近日总是觉得心中烦闷,有没有新鲜事讲来听听?”为首的男子用低沉的声音说道,他让马儿停下,观望黄昏的景色,顿时觉得舒坦了许多。 身后的魁梧男子,思忖了片刻,策马来到他旁边,笑着说:“陛下估计是在为登基大典的事而劳心吧?咸阳来了一位歌妓云娘,陛下若有兴趣,我可差人去请她来您寝宫助兴。” “哦?李斯,你可听说过这位歌妓?”他兴趣不大,扭头问另一位随从,此人文官打扮,清瘦斯文。 “臣不知。”他很为难,自己整日呆在房内苦心钻研,对世俗之事几乎不闻不问。 “李斯,你该娶个老婆了。”蒙毅打趣道,此人就是个书呆子。 “蒙毅说得对,你是该娶妻了。”十五日后,他就要正式成为一国之君,管理政事了,但仲父对他十分不放心,每天都要叮嘱一大堆,说得他心烦气躁! “陛下,当下要为国事为重,臣无心考虑这种俗事。”李斯很本分的回答,虽然家人也曾再三催促他成婚,但他的心思却完全没放在这上面。况且现在正是紧要关头,他要协助赢政顺利登基,让群臣认可新的君主,并且防止丞相吕布韦过分的干预朝政。他知道赢政对丞相也有几分不满,但碍于手中没有实权,只能将这口气憋着,因此才会经常带他们二人到郊外散心。 “驾!”赢政催动骏马向林子深处跑去,河边的景致秀丽非常,他觉得那里是个好去处。两个随从立刻紧跟在他身后,以防不测。 夕阳的余辉撒在河面上,远看上去金光闪闪的,就算内心再冷酷的人也会觉得愉悦!赢政的脸上逐渐浮现出笑容,他把蒙毅和李斯远远的甩在了后面。 “小邋遢,真呀真邋遢,邋遢大王就是他,人叫他小邋遢……。”不知从哪儿传来一阵古怪的歌声,引得他钻进了一条小路。 见前方没有路了,赢政只好跳下马,徒步走了过去。 只见一位男子正泡在河里洗澡,就是他唱了这首听也听不太明白的歌。 程熹正洗得高兴,一转身就发现岸上站着一个家伙正在偷窥,不由得火冒三丈,无论啥时代都会有变态的,最受不了这种人了! 他咬着牙扭过脸,低声问:“看男人洗澡有意思吗?” 赢政愣了一下,忽然想笑,他努力克制住情绪,正色的说:“你唱的是什么,朕怎么听不明白?” “呃~小邋遢。”这个时代的人还不明白邋遢的意思,他该怎么解释? “小邋遢?”赢政拧住眉,此人肯定不是秦国人,而且为何把头发剃这么短,越看越可疑! “那是我家乡的方言,指这个人不干净,脏。”他尽力解释,但毕竟文化有限,也不知道这个家伙是否明白。对方刚说啥,朕?我靠,这么狗血啊,他又不是在三流的穿越里,碰到的不是皇帝就是王爷,拜托还能有点儿别的不? 既然此地是秦国首都咸阳,那么面前的这个人莫非就是----秦始皇? “哦,你是楚国人?”在他印象中,楚国人都很好打扮。可这么怪的人到是第一次见到,他发现河边的石头上放着一个很奇怪的包袱,布料和样式也是从来没有见过的。 “楚国?”程熹不知道该怎么解释自己的身份了,反正谁也不会相信。 “你的剑?”赢政问道,弯下腰捡起了荆轲的佩剑青虹。 “喂,别拿我的剑!”他怕这人把这件重要的东西夺走,又不敢从河里跳出来抢,只能泡在水里吼叫。 “你是荆轲?”他发现剑的底部刺着荆轲两个字,此人是个云游四方的剑客,好饮酒,喜欢和人切磋剑术,也懂谋略,是个可用之才。 “我?”他指了指自己的鼻子,这个推测荒谬绝伦,若对方是秦始皇,他应不应该先跳过去刺对方一刀呢? “你来秦国做什么?”赢政放下剑,直起腰问。 “……来找盖聂。”他确实是来找这个人的,但却是受死去的荆轲所托。 “哦,你是来找盖聂切磋剑术的?”听到两位知名的剑客都在秦国,他十分高兴,一心想把二人都收在门下,将来为他所用。 程熹不知如何解释这么曲折的故事,只得点了点头,更不乐意在河里站一万年,但他还没有意识到从此时此刻开始自己就成了另一个人----荆轲。 “陛下!”蒙毅先一步到达了河边,看到君主正在和一个陌生人闲聊,有些奇怪。 “蒙毅,他就是剑客荆轲。”此时的赢政稚气未脱,忍不住兴奋之情,他胸中有无限的报复要伸展。 “哦?你就是荆轲?”蒙毅也很高兴,他真想和这家伙比试一下。对方那身子板,根本不像传说中的荆轲么。 “我……是。”他吱吱唔唔的不知如何回答,现在不当荆轲的话恐怕难以自圆其说,如果这个还算帅气的男人就是未来的一统天下的秦始皇,那这话就更不能随便乱说,搞不好他马上就会人头落地。 “陛下,臣能否请荆壮士去寒舍小住数日?”此时,李斯也走了过来,他觉察出赢政的意图,马上就把话茬接了过去。 “如此,甚好!”赢政笑了,在他的党羽当中,唯有李斯最懂得揣摩自己的心意。 到是程熹不知如何是好了,但住进李斯的宅院之后,他能过几天衣食无忧的日子,先填饱肚皮再说,他可不想再吃大饼了。 “荆壮士现在可否更衣起程了?”李斯微笑着问,这个荆轲不仅剑术高超,人也生得俊秀,若是人品尚可,一定会被赢政器重的。 主臣三人站在树林里等“荆轲”穿戴整齐再一同回城,不一会儿,对方便背着一只硕大的行囊走了过来,身上穿了件普通的蓝色布衣,脚上穿的靴子到是相当精美。 “蒙毅,你明日差人给荆壮士送一匹好马来。”赢政见他徒步走在后面有些不忍,于是对身边的将军说道。 “是陛下!荆壮士,这位就是我们的秦中的大王秦政。”蒙毅说完,以为对方会说一堆恭维的话,但反应却十分冷淡。 “大王,草民方才失礼了!”所谓入乡随俗,程熹向马上的君主抱拳行礼,自己就像个蹩脚的穿越剧演员似的,非得对一个屁都不相干的人行礼。 “无妨,若有需要你可直接和李斯说,朕还想亲眼目睹你和盖聂切磋剑术呢!”不知道这二人的剑术哪个堪称天下第一,他很有兴趣围观。 开什么玩笑,他一个冒牌货怎么可能和天下第一的剑客比试,这不是找死么!必须找个机会把整件事解释清楚才行,可万一别人把荆轲的死扣在自己头上咋办,他岂不是成了杀人凶手?这是生活在现代社会的人惯用的思维方式,用在古代肯定没亏吃。 来到李斯的宅院之后,他受到了主人热情的款待,不仅如此还派了个专人----一个小书童侍候自己,住在干净的厢房,每天吃得不错。 但他仍旧受不了上茅房的滋味,木有手纸,改用手指?他雷了竹片和干草…… 书童对于自己天天要洗澡的要求表示震惊,在秦国即使是贵族每周最多洗两次澡。而洗发用品从沙宣直接换成了皂角加淘米水,可谓回归天然,无污染了!可是一周下来他觉得头发反而越来越亮了,以前脱发的毛病还有了改善。 而李斯也派人去打探了盖聂的行踪,对方还未曾在咸阳出现,古代的交通不发达,从一个城市到另一个地方往往需要十天半个月,更不要说出国了。 这天早晨,李斯来敲开他的房门,微笑着说道:“荆壮士,你等的人来咸阳了。” 此时,他正坐在床头发呆,听到这话,马上蹦了起来:“盖聂来了?” “正是,他在东市客栈,已经知道你到了咸阳。”李斯知道他等得心浮气燥,所以一早就来报信了。 “那我这就是去找他?”说完他整理了一下衣服,带上了青虹剑。 “荆壮士难道不先下战书么?”这也是剑客们决斗的礼仪,荆轲这个人怎么如此莽撞呢? “哦,不用了,我们约好了的。”下战书,开啥玩笑呢?他根本就看不懂这边如同甲骨文一样的大篆籀文,基本上相当于文盲一个! “那好吧,我已经备好了马。”他知道主子想观摩决斗,还得赶紧到宫中去通知赢政。 程熹来到马棚,利索的翻身上马,以前出去郊游的时候他也会偶尔骑马的,所以这还算不上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