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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

    *

    第二天的时候我想起布拉克山矿区废地的山火。

    我的母亲一直奔走在讨回孩子的路上,最后在县政府门口被一辆锈迹斑斑的皮卡撞得一命呜呼,那间无人打理的木屋变得残破不堪,成了一个勉强的容身之所,但却不是我的容身之所。

    我有红色的皮肤、漆黑的头发,我来自这片土地,却又被迫离开,剥夺归属。我站在破败的屋前,这是我自幼生长的巢,却成了无主之地,它不属于任何人,就像我不属于任何处。

    但我仍是强行住了回来,部落警察睁只眼闭只眼,工匠独鹿看在我母亲的情分上把我收作了徒弟,教我打造世上最趁手的冷兵器,教我射箭打猎,他苍老却有力的手握住我的腕子将一张弓拉到最大,然后在我耳边说。

    “杀鹰,用你的心去寻找目标,遵循大神的指引。”

    杀鹰是我家族流传的名字,这个名字属于部落中的第一勇士,勇士代表着无上的荣誉,同时往往也代表着死于非命,就像我的父亲,他用弓箭射杀了一个闯进保留地并强奸了两名少女的白色垃圾,却也死在热兵器的枪口下。

    独鹿的声音很是虔诚,几乎令我信服,可我从未得到过大神的指引。

    他病死之后,我从部落警察那里得到了一项新的工作,就是到布拉克山里去做看火人。

    布拉克山一分为二,保留地和白人强取豪夺的金矿只有一线之隔,霍姆斯特克采矿公司的动静闹得越来越大,爆炸声总是在山间震荡来去,好似愤怒的雷神亘古地驻守在此。

    我的职责便是留神这些过分频繁的爆破,提防那些游荡来去的火星,并“拦下”那些想要暗中进一步侵占我们土地的白人。

    事实上我确实见到了一个白人,那就是亚当斯。

    第一次见面,他见到我后很是狼狈,但这一次,我见到他时,他就已经足够狼狈了——不合身的皮袄,里面的羊毛都已经从破洞里翻了出来,过分宽大的牛仔帽下是那张美丽却也脏污的脸。

    那双灰绿色的眼睛叫我一眼认出了他。

    “牛仔,你已经到了保留地境内了。”我抬起手中的弓。

    “噢,是你。”亚当斯认出了我,甚至看起来有些高兴,这种情绪让我有些疑惑,他似乎不知道一个白人在保留地里会遭遇什么,更何况我们俩人之间的过往并不算友好,他扬起脸自下而上地仰望着我,灰绿色的眼眸中带着一些微妙的狂热与膜拜。

    “滚回白人的地盘去。”我恼怒起来,拉开弓,将一支箭射在他的脚尖前,虽然是威吓,我却没有留情,那支箭在泥土中埋进了半截。

    “我要找到我的羊,”亚当斯笑起来,他整个人灰头土脸的,可是垂着眉毛微笑起来时,却让人想到出生不久毛茸茸的小羊羔,温顺而无害,“昨天有一头郊狼来偷袭羊群,我放了一枪,一头羊受惊跑了,我得找到她。”

    “如果你继续找下去,或许你会在狼肚子里见到她。”我嗤笑起来。

    说实话,我从不觉得亚当斯会是个牛仔,他像个公子哥,家里应当有着富庶的农场,雇佣着数十个当牛做马的劳工,坐享其成。

    但他确实是,并且是个很糟糕的牛仔。

    “我要找到我的羊。”他坚持地站在那支深埋土地中的箭矢之后,既不向后退,也不往前进,只是执着地重复这句话,我看见苍白的太阳渐渐从他的头顶沉进山原,紫色的余霞像蛛网一样爬满天空,在这点紫色也快速消失殆尽的瞬间,一股寒冷的风从森林的深处呼啸着席卷而出。

    亚当斯在风中颤抖起来,白皙的脸庞在泥渍下透出一些青紫。

    “滚回营地去,你会冻死的。”我看了一眼那件破洞的皮袄,仿佛能用肉眼看见风从洞里穿过。

    “我要找到我的羊。”他还是分毫不改,话语、动作,像掉进了时间的漩涡,无尽地重复过去的一分钟。

    最终我把他带了回去。

    不是部落里的家,是在看火用的林中小屋。

    这是我亲手打造的房子,搭在两棵极为粗壮结实又相互交缠的树上,免去我不少另外打桩的麻烦,我坐在树屋的门口,由上而下的俯视着亚当斯。

    他有些惊奇,大约很想上来坐坐,但又不断回头往营地的方向看去。

    “你的雇主难道抠门到只雇了你一个牛仔吗,放轻松点,另一个总会接替你的工作的。”我笑起来,坦诚地说,我并瞧不上这个美丽的牛仔,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有一股冲动迫使着我,让我忍不住接触他,甚至把他带回自己的家。

    “和我说说你的羊,怎么,她是不是有一块特殊的斑点,还是异常丰厚的羊毛,我很乐意帮你找羊,给点线索?”我讥讽地笑起来。

    亚当斯却没有像那些白人一样,他没有满脸通红地暴跳如雷,他没有指着我的鼻子说我是蛮荒野兽,他站在树下扬起脸来看我,露出藏在围巾里的白皙脖颈,灰绿色的眼眸在昏沉的暮色中,竟然显得分外的绿。

    他仰视着我,没头没脑地说:“那个水管出了点问题,流的水很脏。”

    其实我并不惊讶,早在那一场骚乱的尾声我就隐隐察觉出了一些误会,在经历了更多茫无目的的逃亡和流浪生活中,我一遍遍反问自己的内心,回过头来重新看待那场纷争,早已渐渐洗脱了他的罪名。

    “白人”不会有那种眼神。

    但我并没有向他道歉,只是笑着说:“你居然记了这么久。”

    亚当斯看向我的眼睛:“我想我们都没有忘记。”

    第二天的清晨,东南方向升起一缕淡青色的炊烟,影影绰绰,那是亚当斯的同行在做早饭。

    “嘿,”我扒在树屋的栏杆上冲亚当斯吹口哨,他自认为轻手轻脚,想不留痕迹地离开,只可惜手法太过拙劣,“赶着回去吃豆子罐头?”

    亚当斯像是被捉到的小偷,被叫住之后当即停下了动作,可是久久不敢回头看我,我大笑起来,只想知道他这样的性子,究竟怎么能做好一个牛仔?

    “不吃饱了怎么有力气找你的羊?”我从屋子里拿出了熏肉、昨天吃剩下的土豆汤和黑麦面包,他昨天一安顿下来就毫无戒心地倒头睡着了,这会儿肚子里传来的动静像猫头鹰在夜里的嘟囔。

    “谢谢。”他终于不再推脱,用一只搪瓷的杯子装满黏糊糊的土豆汤,油腻的熏肉和硬邦邦的面包填满胃袋。

    他终于放弃了找那只羊,或许这一夜是他最后的垂死挣扎,昨天夜里我听到远山深处有两三只郊狼在长啸,那是野兽吃饱喝足后的叫嚣,所以我也感到有些庆幸,我有着印第安人特殊的天赋,找到那只羊的遗骸并不是什么难事儿,但我不想让亚当斯看到那一幕。

    临行前我问他怎么当了牛仔,没有继续读书。

    他说家里的农场因为干旱破产了,大片的玉米地连十磅收入都没有,他的父亲为了逃债抛妻弃子,母亲为了活命,把家里仅剩的所有物件都卖了还债,然后揣着仅剩的一点钱改嫁而去,将他家农场收购下来的地主勉强留了点善心,靠着一个房间和每个月的几张小额钞票,把亚当斯从场主的儿子变成了场主的长工。

    “典型的白人。”我笑起来,把一件厚实的夹克丢在亚当斯的头上。

    他有些困惑地看着我,大概是想知道我这句话到底是在说谁,可是管他呢,好像说谁都差不多,于是我不再说话,只是目送着他的身影掩入密林。

    半个月后,我第三次见到亚当斯。

    这一次他依旧落魄,但是好歹看着不像是要死要活的模样,起码有了一件足够厚实的外套,我的外套。

    他背着行囊坐在粗壮突出的树根旁,戴着宽大牛仔帽的脑袋埋在搭在膝盖上的胳膊里,我站在五米开外静静地看了一会儿,时不时抬起脚去碾地上的落叶,咯吱咯吱地响,可他仍然不为所动,看起来像是睡着了。

    我为他这种低下的戒心感到好笑。

    大概过了十来分钟,他突然抖动了一下,像个松鼠似的,然后迷迷糊糊地抬起脸来。

    “要知道,如果这是在部落里,你恐怕就再也醒不过来了。”

    “但我没有,”他扶着树干慢悠悠地站起来,眨着眼睛笑了笑,“这里虽然是保留地,却无人涉足,也没有白人……”

    “是,这里是香格里拉。”我翻了个白眼,目不斜视地走上楼梯。

    “……我原本想说伊甸园。”他有些窘迫,或许是这句话之后还掩藏了什么,还没来得及说,就被我打断,那些东西别在他的肚子翻滚发酵,最后把一张小白脸都憋得通红。

    “你到底来做什么,给你的羊立碑吗?”我冷冷地横了他一眼。

    “来报恩。”他似乎分不清好赖,对我的横眉冷对无动于衷,只是卸下包裹翻翻找找,最后拎出一只巨大的酒瓶和一个油纸包,我看到油斑痕迹,一点脂肪凝固后的味道从纸张缝隙里隐隐约约地透出来。

    亚当斯带来了高度的伏特加、大块培根和黄油面包,我猜这花掉了不少他刚到手的少得可怜的薪水。

    他意外的很会喝酒,我本以为他会在把酒含进口中的一刹那就喷出来,但是他没有,只是津津有味地品咂着,从容得像是在饮用什么上好的葡萄酒,壁炉里的火烧得极旺,橙红色的火光映出来,树屋里的一切都染成红色。

    我终于静下心来好好看一眼亚当斯,其实他和几年前相比,已经变了很多,面貌的轮廓变得更加成熟英挺,仍然美丽,却不再像初见时那么脆弱苍白,卸下累赘的外套和行囊,我才发现原来他也高挑而结实。

    只有那双眼睛,仍是那样澄澈的灰绿色。

    在我们平分喝完了一大瓶伏特加后,亚当斯忽然说:

    “我很爱慕你。”

    我被爱慕这个词吓了一跳,因为他甚至还不知道我的名字,他对我的印象只是一个高大的、强壮的、不分青红皂白的印第安野人、一个凶悍的、暴力的、大山深处的看林人,哪里来的好感,更别说爱慕这样隆重的词汇。

    我嗤笑起来:“哦,你想操我?”

    “不!”他头一次这样激动并高声反驳,但很快的,语气又变得轻描淡写,仿佛在述说着与己无关的情绪,他凝望着火堆,火焰在灰绿色的眼眸中跳动,“我爱慕你、我爱慕你……在第一眼看到你的时候,你红色的皮肤和漆黑的长发,你像从远古时代走来的神明,我不再相信上帝和其他一切,我愿意——为你而臣服。”

    他的神情是真的那样虔诚而热切,口中的话语肉麻得像是什么祭祀的吟唱,令人有些反胃。

    我将半杯烈酒一饮而尽,火辣的酒精几乎灼伤喉管,我放下酒杯,一言不发地走到他的面前,他的衬衫领口是那样脆弱,只是轻轻地一拽,就撕裂开来,露出衣服下白皙的肌肤。

    “这是你们白人一贯的作风吗,”我笑起来,“把一切龌龊都粉饰得那么华丽而真诚。”

    我捂住他还想辩驳的嘴,他的唇很软,像春天早晨的一朵花苞,我的拇指分开唇瓣卡住他的牙关,他的牙齿排列得整齐平横,连一颗尖锐而突出的尖牙也没有,红色的舌藏在口腔深处,乖顺而畏缩。

    于是我俯下身子将他吻住。

    亚当斯在颤抖,他修长的胳膊攀上来按住了我的肩膀,我感到他将我向下按去,我的身体与他赤裸地、完全地贴在一起,像红色的土地铺上洁白的雪,我与他的舌纠缠在一起,我感到他那微弱的挣扎,似乎对这种被动局面感到窘迫。

    我在亲吻中闷声笑起来。

    “怎么了,害怕?”我松开口,将湿热的气息喷在他的脸上。

    我懂得他的意图,他虽然口口声声将我奉作神祗,心里想的却是征服与挞伐,我知道,他想掐住我厚实的肌肉在皮肤上留下深刻的齿印和吻痕,他想扯住我黑色的长发让我将眉头蹙起发出求饶的呻吟,他想挺着勃发而炽热的凶器插入我的体内,一遍又一遍,征服并挞伐。

    我扯住他的腰,一起躺倒在壁炉前的地毯上,我压住他,褪去彼此的衣衫,我看到他眼中的火光与欲望,我看到他眼中的我的裸体,一块块隆起的肌肉标榜着我推崇的力量。

    亚当斯火热的手掌抚向我的左胸,那里文了一只探出两爪俯冲扑食的雄鹰,他顺着雄鹰的翅膀慢慢摩挲,然后长久地按压在那里,我不知道他是想感受到那只鹰,还是感受我的心跳,但他这样的举动始终令我感到可笑。

    于是我捉住他的手,掰出两根手指,向我的身后探去。

    “来,感受我。”我蛊惑一般压低声音道。

    亚当斯的双眼突然泛了红,或许他是想哭,或许他是被欲望冲昏了头脑,但我并不在意,我只是向他打开了双腿,打开了身体。

    我感受到他在颤抖,他的阴茎在我的手中慢慢变得坚硬而火热。

    “你为什么发抖?”我微笑着问他,但并没有指望得到一个回答。

    他的唇几度开合,似乎想要诉说,但又无言以对,只能闭上嘴来亲吻我,他的吻轻而缠绵,从我的耳鬓一点一点摩挲到胸口,他顶礼膜拜一般吻着雄鹰的眼睛。

    我对这种过于肉麻的缠绵感到了厌烦,于是抬起手来按住他的后脑勺,我将胸口略略抬起,让他含住我的乳头。

    他愣了一下,但很快便吮吸起来。

    “杀鹰。”我冷不丁说道,亚当斯突然瑟缩了一下,“这是我的名字。”

    他含住我的乳头,含混不清地呢喃着这个名字,他的双手抚摸着我的后背,我清晰地感受到那火热而温柔的触感划过一块块肌肉,就像山峰感受到了马蹄的痕迹。

    我压在亚当斯的身上,他白皙的裸体失去了那种少年时的纤细与羸弱,这是一具成年男人的身体,流淌着岁月的锤炼与折磨,我抚摸着他的胸膛与肚腹,我打开他的双腿扶住那根阴茎,我轻轻咬住他的颈侧,汗水的味道弥漫口腔。

    我将他勃发的性器送入体中,他在我的身下攥紧拳头细细颤抖。

    在我将他全部吞入时,忽然间,一种巨大的快感浪潮一般席卷全身,这不是什么性交中的生理反应,而是一种前所未有的心理快感,我突然意识到,可以作为武器的不仅是力量,还有性爱。

    我将这柄武器紧紧地纳入怀中。

    我吞噬他、侵略他、征服他。

    我挺动着腰身让他的性器在我的甬道中抽插来去,我在他插入时放松,在他抽出时绞紧,我纵情地享受着性爱,也享受着恃性行凶。

    亚当斯搂住我的腰,情不自禁地顶动腰胯迎合这出性爱,他喘息着,烂漫的酡红晕染上美丽的面庞,我搂住他的脖颈在他耳边粗喘,他找到了我体内的敏感处,试探着向那里顶弄,我含住他的耳垂作为默许。

    我感到快乐、我感到成就,我抚摸着他脖子上的发际,将淡褐色的卷发绕在指上,我知道他想扭转身子将我压在身下,我知道他想掰开我的大腿狠狠操弄我的屁眼,我知道他想红着眼睛啃咬我的胸脯揪弄勃起的乳头,我知道他想把我操得浪声媚叫哭着求饶,我知道他想把精液满满射进我的肚子里。

    于是我搂住他翻转身体,迫使他占据上位,但他却突然畏惧了,他扶住我强壮的双腿不知所措,灰绿色的眼眸中闪动着犹疑,他想要进攻,却害怕闯进一个盛大的王国溃不成军。

    我只好笑起来。

    “进来。”我命令道。

    亚当斯又颤抖起来,他猛地将阴茎全部插进我的体内,并捣在敏感点上,我爽得头皮几乎发麻,终于发出那种淫荡的呻吟,我抬腿钳住他的腰,然后刻意地、放肆地呻吟起来,我让他操得更深、操得更加用力,我让他去揉搓我的阴茎吮咬我的乳头。

    我操纵着他,揉掐着他的身体,他在刺痛中绷紧身体操得更加用力,我几乎笑出来。

    迷乱之中,我隐约听到若有若无的雷声,但只有那么转瞬即逝的一阵,也并没有下雨或是雪,只有狂风。

    亚当斯忽然俯下身体紧紧抱住我,他的面颊紧紧贴着我胸口的雄鹰,然后呼唤着我的名字。

    “杀了我,请你、杀了我——”

    他握着我的腰,疯狂地抽插着性器,我扬起下巴扭着腰高声呻吟,我在狂乱中听到了他疯狂的恳求,却无意回应,只是攀紧他的后背划出一道道伤痕,让他用力、让他射精。

    那火热的液体终于滚进甬道,我奖励一般摸了摸亚当斯的后脑,也在高潮中喷出精液,射满了他潮湿的胸腹,甚至有些溅到他的脸上。

    他瘫倒在我的身上,紧紧贴在我胸前汗水淋漓的雄鹰利爪之上,像是被扑食待死的猎物。

    性事结束又清理了身体之后,我去屋外抽烟,直到这时才发现之前并不是打雷,而是采矿公司在爆破开采。

    只是这场爆破不幸失败了,滚滚的浓烟从几公里外的山林间喷涌出来,浑浊的热风在上空来回飘摇,我笑了笑,掐灭手中刚刚点燃的劣质香烟。

    布拉克山的地势很奇特,清晨的熹光会因为山顶积雪和湖光的折射形成一道狭长的裂缝,我的族人说,那是大神的庇佑之光,也是白人的灾厄之光。

    现在,燃烧的草木灰、卷涌飘荡的黑烟、还有波动颤抖的热浪,让那道狭缝变得混沌而模糊。

    “着火了。”亚当斯沙哑的声音在我身后响起,还是一如既往地轻描淡写。

    “是。”我笑起来,如果在抽烟的话,我大概会喷出一个烟圈。

    “你觉得这场火能烧多久?”

    “十几二十天吧。”起火点不远不近,烧到保留地不过是迟早的事情,部落族人想必很快就会来到,或许还会带上弓箭或是斧头,我把掐灭的香烟叼在嘴里,勉强嘬出一缕烟气,草木灰随着狂风扑面而来,像一场纷纷扬扬的雪。

    亚当斯沉默了许久,然后忽然说:

    “我们私奔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