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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1 口了

    他的听觉可能不太好。

    也许是在十岁的时候。他的叔叔是个军人,带他练习仿真枪射击以锻炼所谓作为男人的坚勇。枪又重又大,他扛起它,扣下扳机。子弹摩擦枪口划过空气的声音同时在他手上和耳膜上振动,枪的后挫力足足让他的肩膀青了一个月。——中二环!他叔叔说,就是这样,专注、精确、规则,任何事情。又或者是后来,他讨厌一切几米开外需要捕捉的声音。听力测试上,他永远靠拉扯的嘴型和一点点声音来复述内容,尽管那永远是正确的。

    不管是什么时候,当程祁发现的时候已经太晚太晚了。那一年他三十岁,耳边常常有一个声音在循环——“”jia qi”、“加气”、“佳期“、“姜戚”。然后这声音像子弹摩擦产生火星,点燃引线……我知道故事得从热热闹闹中开场,所以一切还得从头讲过。

    那是一个八月的傍晚。

    程祁留学回国后第一次回宜城。为他办的一大桌子吃得七七八八后,武一鸣又提议去“场子“上坐坐。程祁摆手说不去,被武一鸣从背后一拍:“祁子,你可别给咋哥几个装纯啊,国外不玩得比这儿开。走!哥今天还约了人。”后面还有几个闹哄着要去的,一行人就来了。门口是“晨耀会所”的灯牌,进去一个大包厢,舞台、点歌台、几个等着的浓妆艳抹的女的。这武一鸣口中的“场子”也无非是个高级一点的夜总会。那些小姐一个个走下来,水蛇一样扭在人旁,武一鸣那边的已经玩了起来,暧昧笑着,程祁这边也有个要坐下来的被他拒绝了。程祁看一眼温博旁边也是空的,两人相视笑了一下。“也就一鸣领着几个小富二代玩着,这种样子的,他们也不玩真的的。”这一帮子人里面,武一鸣、程祁、温博家里是父辈上就结交的。武一鸣家里主要是从商。程祁叔叔那一支还涉及点政治,温博爸爸当官的,所以他们两个没武一鸣玩那么开,常被放在一起开玩笑。“你女朋友还谈着么?”程祁摇头,出国前那个早分了,国外又交往过两个,也没什么意思。“你呢?”他挑眉反问温博。“我倒没什么。反正将来也是和邱茗结婚,也就和邱茗处着了。你看武子玩这么凶,还不是他爸叫他明年就和罗家订了。”程祁看向武一鸣那边玩得尖叫起来。“他真受得了就此收心。”“他又不当真,图个乐子而已。”程祁点头表是。那边女人尖叫声大了起来,听上去不太对劲。想着玩什么火爆把戏,程祁走过去看到一男的在抽小姐耳光,嘴里嘟嘟囔囔骂臭婊子不听话,浑身酒气,明显喝醉了,那小姐不敢还手,被抓着头发打,脸都被扇红了,坐地上嚎哭着。几个人上去劝,那男的喝了酒力气蛮,没人拉得动。只见另一个女生走进来,向着武一鸣。“这怎么啦。”她明显也没想到是这个样子,倒不慌张,去挽那打人的手,“怎么啦,这位妹妹怎么得罪您了,您打她可别费了自己的力气。大家来玩的,尽点兴啊。”声音娇媚,打人的一听了就去抱腰,行行行,他嘴里嚷嚷着。姜戚顺着那男人的动作把他扶上位置,那男的倒自己睡着了,武一鸣叫人把他拉走了。不像那些个大浓妆的,姜戚脸蛋妆不重,穿大红抹胸裙子,腰细皮白,声音也不作,几个人眼神闪烁,问是不是武一鸣的人儿来玩。武一鸣不回,倒是连连向程祁赔罪,扫了他的兴。姜戚聪明地靠上去讲,“一鸣哥,今天这场子你们大家玩得不高兴,我来唱首歌吧,祝个兴。”本来有几个人要走,现在又被拉回来。武一鸣爽快说好。

    “Let us fall in love for the night

    And foeget in the m

    Py me a song that you like

    ……

    I know better than to ever call your mine”

    她不知道哪儿拉来一顶白色假发带起来,那闪光把她的假发、项链、红纱裙、嘴角、眼角眉梢都照得有种金色的意味在。她唱起歌来声音流畅细腻,眼睛微眯,拉起裙角摇摆,红唇扬起,姿态舒张,像一朵花。她的高光时刻,眼睛根本离不开她,程祁忽然有一种奇异的感觉,“Drama Queen.”他看了好久,不自觉对旁边的温博说,温博随便附和着倒是有点意思。一行人喝了点酒要散了。姜戚跟在武一鸣旁边走。“祁子刚刚眼睛就没离过舞台,还是英文歌好啊,能让程祁听进去,别老惦念着前女友。”武一鸣想起程祁的眼光,打趣道。“妹子是很好啊。”几个人也跟着说。“要不就让程祁送你吧。”武一鸣上车前抛一个眼色给程祁,程祁摊摊手。他去开车门,发现刚刚那女生真的跟过来了。“上来吧。”这儿不好打车,程祁让她上来,发现她拿掉了卷发。她的头发棕棕地卷至肩部。眉毛上挑、眼线上挑,她对着程祁玩味地笑,连嘴巴也上挑。她也不烦人多话,说一声谢谢,***酒店。很短的一段路,车停下来。姜戚拉住车门,忽然想起什么,转头对程祁说:“你要继续酒驾吗,这样可不好。”她的耳坠迎光,像火焰一样忽明忽闪,她的脸颊上还有一颗痣,挑着眉建议程祁的样子让整张脸更加明艳张扬。他忽然就想狠狠摁灭这火苗,也想看看她究竟能怎么做。

    她白手红指甲,挽着程祁,走进酒店房间。红色抹胸上的亮片刮蹭他的西服外套,程祁感到股腹间一种骚动,脑间眩晕。姜戚并不开灯,倚在门框上透过窗台微弱的光看这个男人,方才她不要姑娘陪着,却又载她到酒店,现在又不做什么。他的脸倒干净称得上帅气,身高也高没有小肚腩,举止不讨人烦,起码现在是,他只是站在她的对面低着头好像要晕的样子,哦,他还咽了一口唾沫,下颌角那里一颗痣,怪性感的,真不知道是装的还是别的。姜戚第一次来这种场子,中途还转了个人,她想不通。陆欣介绍这种场子都是富二代、官二代们,有权有势的主儿,玩什么你要看脸色行事,别把人得罪了。姜戚把程祁扶到床上,去给他解外套扣子。冰冷指甲碰到他脖子,程祁迷糊劲醒了一半,自觉荒唐。谁知姜戚感受到,抬起头迎着他的目光:“程先生,你喜欢什么。”问句的句式、陈述的语气。棕色小卷掩映的脸,亮的眼睛。她的脸像丛林里探出来的溪流一样,蛮、野性、跳跃、有力量。该死,她还在笑。他的丛林失火三千天了。程祁右手扶着她的脑袋到要去的地方(那感觉像有东西在他手里生长),左手去解皮带。她指尖触碰他大腿的每一寸都在战栗——亲爱的,亲爱的,她那么聪明,她果真那么做了,用口腔,用所有的湿润柔软。他喜欢她的牙齿恰到好处地磕到一点儿,喜欢她丛林的卷发在那儿端端起起,喜欢她敛下所有明艳去铺一张网,用一种生命去包容生理的丑陋。她真的是一条溪,要不然他不会在兴奋地在摸着石子经过,程祁又想起十岁触摸到那把枪的心情,他粗喘着气,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