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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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是个动词,关键在于齐头并进,互相理解。 但凡有一点做不到,喜欢就变成了囚牢。有的人想重新开始,有的人却仍留在原地。 于是越发怨恨,渐渐无法释怀。 曾经的美好都化作了一把淬毒的刀。 你喜欢过我,就该一直喜欢我,如果你不再喜欢我了,我就用这把刀剖开你的胸膛,看看那里到底有没有心。 月色溶溶,水波潋滟。 这样一个美丽的月夜,本该吟诗作赋,与君对饮,写下一段风流佳话。 却被浓重的血腥味染成了地狱。 到处都是血。 黑衣人与青鸾军缠斗在一起,匕首对长剑,砍刀对弯弓,是一场命与命的博杀。 年轻的将士们死死挡在他面前,形成了一个保护圈。 无论黑衣人发动多少次突袭,都被血肉之躯和铠甲挡在了离陆锦书一米之外的地方。 王思贤和于澜一前一后,撕开了黑衣人的阵型。 他们广袖生风,血染衣衫,须臾间便是一个又一个敌人倒地。 黑衣人人数众多,身手不在禁军之下,可见是有备而来的。 他们的目的只有一个,杀了陆锦书。 陆锦书不认识这些人。 不过,他们的招数与他交过手的都不一样,应该不是昔日的仇家。 那么就只剩下这桩婚事了。 想到这里,陆锦书眯起眼睛,一双狭长的凤眸里渐渐泛起血色,似笑非笑的欣赏着这出闹剧。 终于有人突破重围,从缺口处挤了进来,一刀朝他砍去。 “想杀我?” 陆锦书阴恻恻的笑了声,“你也配?” 他手中长枪横扫,所过之处一片血光。 红色的真气缠绕在枪身上,于空中划出一道火焰般的光芒。 枪头点地,四周的土地突然裂开,来不及躲闪的黑衣人被一枪刺穿胸口,像块破布一样被甩到了一旁。 陆锦书眼中戾气升腾,神色阴狠。 “你们又算什么玩意儿?” 他笑得森冷,长枪一振,锋利的枪头劈开敌人眉骨,直接把他挑在了枪尖上。 这人被内力震碎了心脉,随着夜风左右摇荡。 陆锦书双腿被废,不能骑马。 没了良驹,按理说他的枪法发挥不出太多用处,没人会傻到自己送上门给他捅成筛子。 事实证明,就算他残废了,想杀人依然很容易。 他生性乖戾,因为肩负着一城人的性命,不能让嗜血的一面胜过理智。 也不想吓跑刚到手的小皇帝。 但黑衣人的围攻激发了他的凶性,陆锦书干脆不装了,直接撕下这层皮,享受杀戮的快感。 他让青鸾军离远一点,朝黑衣人的首领招了招手。 “来。” 青年白衣染血,月光中一双暗红的眼睛,看起来像某种怪物:“你家主子不是要我的项上人头么?凭本事取吧。” 那人瑟缩了下,很快镇定下来,领着剩余的人一起向他扑去。 王思贤急了:“将军!” “走。” 一把揽住青年的腰飞上树梢,于澜摇头:“别过去,你要是去了,会和那些人一起成为枪下亡魂的。” 王思贤一愣:“可是……” “你看。” 于澜指着不远处,陆锦书一头墨发飞扬,手中的黑色长枪迅疾如雷。 一枪捅死一个,然后借力把尸体抡过去,层层穿透,不一会儿,枪上就串了四五具死尸。 “继续。” 他对首领说:“我的体力总有透支的时候,只要你能撑到那个时候,杀了我也无妨。” 此人如此凶悍,就连于澜都看得心惊肉跳。 “真把他娶回去啊?” 他抱着王思贤,只觉得背后一阵恶寒:“这万一打起来,秦戈分分钟被他掐死。” 王思贤被他抱得难受,一剑抵住他脖子:“你不会去拦着?” “惭愧,莫非你觉得我神武盖世,能拦得下陆锦书?” 于澜按下他的剑,没好气道:“我要有那个本事,早把定国踩平了当菜园。” 哦,也对。 王思贤反省自己对同僚抱有过高的期望值,同时也觉得这门婚事不妥。 陆锦书狂暴如斯,秦戈哄不好就可以换皇帝了。 悔婚还来得及吗? 当然是来不及的。 随着‘嗡‘的一声长鸣,玄鳞枪与鬼玉刀砍在一起,红色与白色的真气互相对峙,河水沸腾犹如泉涌。 陆锦书突然松开手,趁着首领还没反应过来,反手斜刺过去。 那人的血喷了出来,淋了白衣青年一头一脸。 陆锦书坐在满地尸体上,用袖子擦去血迹,有些疲倦的放下了长枪。 “你们过来吧。” 他冲着树上喊了一声:“再抱下去,天都亮了。不如择个吉日,四人一起拜堂?” 王思贤俊脸一红,一脚把于澜踹下了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