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六)
八. 我读的是社会学,社科专业。 我读的大学不算好,专业课排得不多,很松散。这一周以来,一般都是阿翰陪我上了课,然后我们两个再一起出去玩。 我有问过阿翰他要不要去找他的同学,阿翰说没必要。除了那几场辩论赛之前开会,阿翰参加了一下以外,其余时间他都和我待在一块儿。 我没回宿舍,他也没回宾馆,我们俩一起住在外面的酒店,好像一起到了某块法外之地。 但是因为我不想让阿翰看到我五光十色的逼,我们始终都没做到最后一步。 第一天我给他口了,第二天我给他腿交了。 第三天我们爬山,回到酒店一起到头就睡了。 我们爬的是南山,半山腰处有个庙,供奉的是土地神。 我和阿翰在那个庙里的茶馆喝了茶,茶馆的位置很隐蔽,在庙的背后,面向空无一人的后山,窗台外有黄了大半叶的芭蕉,和枝桠弯弯曲曲的香樟。 阿翰喝红茶,我喝花茶,十块钱一杯。我喝完了我的又馋阿翰的。他的红茶闻起来很香,红得又润又亮,跟融化的红宝石似的。 虽然茶叶都不怎么好,但是别人的饮料永远是最好喝的,此条世界真理永远不会变。 阿翰看我快把眼珠子粘进他杯里的样子,就知道我想干嘛,于是他当着我的面把最后一口红茶喝完,还告诉我味道很不错。 我不想理他,问老板再来杯红茶,然而老板给我说没红茶叶了。 阿翰听见了高兴地冲我一个劲儿哈气,让我感受他嘴里红茶的香味。 妈的,贱人。 我看准时机,一把捏住他的嘴,把他捏成扁扁的唐老鸭嘴。 我和阿翰在茶馆聊了很久的天才继续爬。 按脚不停歇来算,距离山顶差不多还有一个小时的路。中途我太累了,我坐在台阶上休息,一只黄狗摇着尾巴从我和阿翰之间接过。 阿翰和它打招呼,对它说,“阿璧,体力不错,还在爬呢?” 我翻了个白眼,才不想理他把狗叫成我。 这种事情其实我以前经常做,阿翰一开始还不高兴,到了后来,他做得比我顺溜多了。 黄狗疑惑地瞅了一眼阿翰,然后它又扭头瞧了我一眼。 它看到我,突然表情一变。 只见这只黄狗从狗鼻子里嗤气,我听见它冷冷笑了一声。然后它仰起自己高贵的狗头,用冰冷的狗眼凝视我片刻,辨认清地上坐着的一坨是人,不是腊肉以后,它又嗤笑一声,四只狗爪啪嗒啪嗒向上爬。 这他妈是狗能做出来的表情吗? 它一定是在不屑我,鄙视我,践踏我对吧!! 阿翰看到我逐渐狰狞的面孔,他意识到不对,试图让我冷静下来,“阿璧,你冷静一点,你是人,它是狗,你不要和它计较!” 我大怒,“爹了个屁眼子的!我今天不做人了!” 后面的山路就是——我追狗,阿翰追我。 狗被我追得汪汪大叫,阿翰在后面喊我慢一点,不要和狗计较,做个清清白白的人。 到了山顶,要不是阿翰拦着,狗早就被我咬成狂犬病了。 “你刚刚叫我做个清清白白的人是什么意思?”在山顶上了,我和阿翰算账。 阿翰一脸平静地说,“你听错了。” 我说,“人不是指的我吗?” “我说的是狗。” “那我是什么?我是狗吗?靠!你又说我是狗!” “你不是说你不做人了吗?” 阿翰说话绕来绕去企图把我绕晕,此时,狗,又从我们之间经过,阿翰弯腰和它打招呼,“阿璧,准备下山了?” 狗汪了一声。 我气得捶他,他笑着躲我的铁拳。 第四天我和他一起盖着被子聊天,聊到天亮我们俩倒头睡到中午。 其实我们也没聊什么,我没有问在分别的五年里他的生活如何,他也没有问我的。 现在能够重逢已经很开心了。关于我的,我不想提起过去那些事情;关于他的,我的确挺想知道他的生活,但我清楚阿翰一定不会如实告诉我。他一直都是这样,关于他的事情,不要想从他的嘴里了解,而是要自己去寻觅。 也不知道他能不能算作是神秘主义者。 我们聊得最多的是现在的生活,关于爱好,关于日常生活,还有一些杂七杂八的事情。 我也不知道我们俩怎么聊这么久的,可能是因为床头昏黄的灯一直开着,我们俩在被窝里面对面,看着对方,谁都不想睡。 第五天乳交了,老实说我真的没什么胸,虽然是双性人,但我的雌激素分泌一直很低下,从我十五岁时才来月经就看得出来。 因此那个晚上我真的是很用力地挤胸才挤出那么一点肉,阿翰含住我的胸,他留下几个牙印,他的唧唧在我挤出的乳沟里来回抽插,把我的胸都磨红了一块儿。 他很兴奋,接着他射出来,精液很弄,味道很腥,射了我一脸。 第六天是最后一天,晚上我们坐在酒店的阳台上看星星,阿翰喝啤酒,我喝奶茶。酒店靠江边,很安静,能看到一大块夜空。 比起少年时我和阿翰躺在床上,从天窗里看到的星星,这些星星仿佛都失了血气,黯淡得只剩下一丁点灰蒙蒙的颜色还挂在漆黑的天幕上。 这几天我和阿翰一起玩,我们一起爬山,喝茶追狗,一起去逛艺术馆,拍了很多模糊不清的照片,一起去江边散步,喂扑腾落下的鸟雀海鸟,顺便计划把对方推进河里做当代美人鱼…… 每一天我们都很开心。 开心得让我有一种,我们好像从来没有分别过的错觉。 但是今晚一过,到了明天,我们就又要分别。他要回到他所在的城市,所在的大学,我要待在这里,待在我的宿舍。 不过没什么,我知道阿翰现在在哪儿,阿翰也知道我在哪,我们加了微信,加了QQ还有其它一切联系方式,这次我们再也不会把信寄错了。 只要愿意,我们随时能找到对方。 在阳台上,阿翰的腿太长了,只能曲起来。我坐在他身前,他整个人抱住我,把头搁在我的肩膀上。 “我警告你哈,姓郝的,唧唧给我收好,都抵爷的屁股上了。”我一边努力地嗦杯底的珍珠一边警告他。 他无奈地掐了一把我的脸,“又是不是金箍棒,哪有这么收放自如。” “是吗?那你的唧唧会什么?” “……它什么也不会。” “什么!这么大的唧唧了,不学点才艺,不培养一点兴趣爱好可不行啊!不能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 “那你想它会什么?” “至少得会唱歌吧。” “……你的会唱?” “会啊,我的唧唧和逼都会唱。每次洗澡的时候,它们都和我一起大合唱。” 阿翰无语了,然后他似乎是想到每一次洗澡,我都高歌义勇军进行曲和大河向东流,他没忍住,又笑了。 他把我抱紧了一点,隔着几层裤子,我都能感觉到他不会唱歌的唧唧。真的太弱了,我的逼都会唱女高音了,他的唧唧还不会唱歌。 “不知道下次多久才能见到你。”阿翰说。 我想了想,说,“我暑假来找你,好不好?就一放假我就来找你,我们今年7月5日就放假了,我们还能一起过生日。” 阿翰没想到我会立马给一个精确的答案,他愣了愣。 “真的吗?”他问我。 我扭头去望向他,月光下的阿翰皮肤白莹得发光。从我这个仰视的角度,他细细密密浅色的眼睫是如此清晰,清晰到根根分明。 我直起腰,亲了一口他的下巴。 “当然啦!” 随后,我发现—— 阿翰脸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