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你知道他要结婚了吗
遇见马群耀是意料之外的事情。 他确实是去找金主的,但是本来的金主却不是他。 为了赚钱他找了很多工作,后来凭借着这张脸吃了网红这口饭,但是还是不够,治疗的费用像是一个无底洞,他需要能来钱的更快的工作。 金主是同行朋友介绍的,给的资料和照片他都没看,也懒得看,就知道是个暴发户,没结婚,买他第一次,出价一万。 林祎凯没觉得这种金钱交易有多不堪,都是成年人,你情我愿的事情,又没插足人家婚姻。 比起自己,老师的病更重要。 他按照要求到了酒吧。 没记错的话,他那个时候刚下晚课,还穿着校服的白衬衫和长裤,和酒吧里靡乱昏暗的氛围格格不入。 他给金主发了信息,然后就乖乖坐在吧台等着,他心里是害怕的,他知道的,所以点了杯酒慢慢抿着,酒壮怂人胆嘛。 那个时候还是单纯,不知道酒吧里多少人盯着自己蠢蠢欲动,等了一会儿,金主还没到,却被其他男人粘过来。 他记得当时自己应该都是用一句话搪塞的,“抱歉,我在等人。” 手机消息终于来了,那位却说今天有事,算了。 莫名其妙的松了一口气,有一种能推一会儿就一会儿的侥幸。 起身要走的时候,又被人缠上。 “抱歉,我等的人没到,所以要走了。” 一听他独身一人,来人的手脚开始不规矩,酒吧里吵吵嚷嚷,自然没人会注意到这里。 林祎凯其实不害怕,他有把握安全脱身,但是还是很厌恶这种场合。 “喂,他在等我。” 马群耀就跟那里从天而降的男主一样,演了一出英雄救美的老戏码。 他记得他说了谢谢,然后要走,却被马群耀一把拽着压到墙上。 男人衬衫敞着怀,胸肌和腹肌一览无遗,裤子就松松垮垮卡在腰上,好像刚洗过脸,湿了的头发背到脑后,高挺的鼻梁,略微厚实的嘴唇,看上去漫不经心的眼神其实暗藏着压迫,浑身散发着野性。 林祎凯承认,陌生帅哥的这张脸确实能杀人。 “你不是在等我吗?我现在来了,跟我走吧。”马群耀手指轻轻划过他的脸颊然后一圈圈卷着着他的头发,略微下垂的狗狗眼就这么直勾勾的盯着自己,眼睛里面黑白分明以及赤裸的炽热。 他心里有一种第六感,如果他拒绝的话,男人不会挽留,也不会强迫他。 “好。”下意识地答应了他。 内心涌出一丝叛逆的快感,可以让他在透不过气的压力之下快活的呼吸几口新鲜的空气,不考虑老师的病,不考虑钱,不考虑因为专注工作而一落千丈的成绩,如果第一次做爱,这种东西要有仪式感,他还不如和男人做,最好像片子里拍的那种,被做到大脑一片空白什么都可以不想。 当然,如他所愿,马群耀做的比他想象的还疯狂。 被马群耀包养是他想都不敢想的事情。 第二天早晨日上三竿才腰酸背疼的醒来,宾馆房间里早就没有男人的身影,理所当然,一夜情而已。 打开手机,朋友发短信过来问金主怎么联系不上自己,说是约到下周末,林祎凯觉得好笑,回他:不用了,昨晚第一次给帅哥了。 过了一天,刚下课,陌生电话就打了过来。 “林祎凯先生是吗,如果方面的话可以见个面吗,我们老总有一份工作找你……” 他没想过自己有一天还会心甘情愿被人包养,总结来一句话就是,怪只怪他给的实在太多。 他小心翼翼地来到约定的酒店,刷卡进屋,浴室传来画画的水声,他其实很害怕,坐立不安,扣着手指,浴室的水声停止的那一刻,他知道对自己的审判就要来了。 男人骨节分明的大手强硬的把自己的下巴抬起来,看到马群耀脸的一刻,林祎凯呼吸一窒。 “怎么,见到是我不开心吗,小奶猪。” 喜欢马群耀是意料之中的事情。 无论是脸还是身材,可以说是天菜,要不然当初也不会晕了头半推半就地被开了苞。 有钱有颜器大活好,如果有人不喜欢,那这个人一定是神。 世上是不存在神的,所以马群耀的过往的所有情人都多多少少是喜欢马群耀的。 可是好歹聪明点的人就知道,喜欢上马群耀,失恋只是早晚的事情。区别可能在于,被男人抛弃或者主动离开男人。 但是,爱情容易让人变成白痴。 总有一些人会想尽办法让马群耀留下来,比如试图怀一个孩子。 下雨天,他结束摄影工作,马群耀来接他,他被按在车里抽插,外面大着肚子 女人撑着伞拍打着车玻璃,马群耀把被惊吓的脸色苍白林祎凯用毯子裹住捂进怀里,面不改色地打了电话,无论外面女人哭喊声多大都无动于衷,保镖很快赶到把人拽走。 马群耀跟电话里的人嘱咐,就一句话,带她去医院把孩子打了。 不管那孩子几个月了,到底是不是他的。 男人挂了电话,亲了自己冰凉的额头,“抱歉。” 男人嘴唇是温热的,语气是温柔的,可是林祎凯心里却冷的打颤,他忍不住哭了出来,男人以为他是被吓哭了,其实他只是兔死狐悲罢了,因为他心里明白,自己和那个女人结局多半一样,早晚的区别罢了。 他从很久开始就明白,自己喜欢上了一个什么样的人。 可是他能怎么办呢?无药可救,无药可医。 他就是喜欢这个傻逼。 喜欢那个压在自己身上一边喘息一边亲吻自己的马群耀。 喜欢那个每次做完之后,抱着他亲一下额头,再起身去抽烟的马群耀。 喜欢会记得自己喜欢罗勒叶的马群耀。 喜欢笑起来有犬牙有深深的酒窝狗狗眼会微微下垂的马群耀。 他心里知道,那些虚无缥缈的温柔、有意无意的特别对待于他而言是毒药。 可是,他能怎么办呢? 他也只是个凡人啊,沾了一点,戒不掉。 他是什么时候发现自己对老师不是喜欢而是崇拜是依赖的呢? 大概是在他发现自己忍不住去画马群耀,又被迫画了一半就撕掉的时候。 他画不下去,因为他会勃起。 理智上他要离开马群耀,但是情感上不允许,哪怕再多待一天也好。 就一天。 他可以一直待在马群耀身边,扮演他最喜欢的小白花。 而就这一点卑微的愿望,也没有办法实现。 “林祎凯,你知道马群耀要结婚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