蚂蚁阅读 - 耽美小说 - 浮生志在线阅读 - 11 贵妃 (彩蛋 当我拿着大橙武回档到70年代11

11 贵妃 (彩蛋 当我拿着大橙武回档到70年代11

    大概是另一条故事线?

    我还是叶易,继续写这篇故事的叶易,但是当我们四个到了应山之后,差不多该交代一点,我在那之前都没接触过的事情。

    一个病毒,或是一个诅咒,我和高玦那些生意或许能沾点边,但是这个诅咒的可怕性远远高于我的想象——不老不死病。

    搞笑吧?

    我第一次接触这个名字的时候心里也发笑了,不老不死病,那是什么?病?这不科学啊!当然我见过鬼,那是无法用科学解释的事情,所以很快我就慢慢接受这个概念,不老不死病是一个像诅咒或是像病毒的东西,就算被烧成灰也会一点点重生,又不像僵尸一样吸血为生,患者都是人,只不过他们不老不死罢了。

    长命又代表了什么呢?千百年间积累的财富多不胜数,我第一次见的患者是一对古董商人夫妇,不,不是,是在电视上看到的美籍华人名模克里斯汀杜和她的“女儿”凯莉杜,一模一样的脸,几乎没人怀疑是同一个人。

    暂时我不能说是在什么情况下知道的,但在应山出来之后,我的样子七分像鬼一分像人还有两分不人不鬼,有个西装革履的帅哥坐在我家客厅等着我,而且我知道我爸妈去了欧洲还没回来,我有足够权利报警告他私闯民宅,但我冷静下来了,也还好我冷静下来了。

    那个西装革履从容优雅的帅哥见到我反正不像个人的样子非常冷静,还在我家冰箱里找到并给我递上一罐冰可乐,然后自己在咖啡壶里给自己倒上一杯热咖啡,我怀疑他自带咖啡过来我家煮的,毕竟我家的咖啡闻起来像麦当劳,完全不是这个味。

    “我叫,沈秋遥。”

    魔鬼。

    这是我对他最中肯的评价之一,叫他阿遥吧,反正他也常说知道自己挺坏的,可不是第一天那么坏。

    阿遥给我带来一个生意,本来在应山的时候,他的手下很有可能把我杀了,只是我和高玦搭伙的那个小生意,救了我们一命,大概是后遗症,我没信他,他也没相信我,只是从最简单一个例子之中亲眼看我是怎么处理的。

    毕竟因为李总的事情导致我还是不太想重操旧业,阿遥给我一张支票,没写金额,叫我自己写,这种情节大概是电视剧或者我该填个一千几百万,但我写了一块钱。

    发誓这是我和高玦搭伙以来,最亏的一次,没有之一。

    他派了一个手下,也算是手下的人过来,反正他说是手下,只是那是彻头彻尾的疯子,一个看上去也就十五六岁的小男生,有严重自残倾向和妄想症,所以被绑严严实实扔过来的,也很清楚我们的规矩,甩了五六十万字的资料过来,如同一部,我花了一个星期才看透彻,架构一个虚假的世界观,然后还有一大堆乱七八糟,我和高玦几乎三天没合眼,直到昏倒之后自己爬起来继续干活。

    我向来收的价格是三十万上下,建造虚拟建模人物一个二十万,这个价格帮衬我完全不亏,而且还是我以游戏和半现实做框架制造世界观才有的价格,阿遥给我的活,彻头彻尾要架构一个古代的世界,而且虚拟建模人物至少五个,他当我女娲,拿泥巴就能捏个人吗?

    当然,阿遥根本不是在意钱,是在意我和高玦的实力,他早有准备,看到我在支票上填一块钱之后,转头给我卡上打了平常收费的三倍,让我无法抗拒这个诱惑,高玦看在下下个月的车贷份上,答应了。

    这就是贼船。

    阿遥从来不吝啬自己感兴趣的事物,包括我,我把自己比喻成事物并不过分,在阿遥的眼里我只是他巨大棋盘外的一口甜点,如果把这口甜点放到棋盘里成为一颗能用的棋子,让我与棋局上的不知敌我的棋子斗争,而他坐收渔利并且看戏。不知为何,我写到这句的时候微微一笑,绝对是嘲笑当初的自己。

    在不老不死的人生之中,总要给自己找出乐子,才使得漫长的时间里不无聊,所以阿遥就觉得我很好玩,我居然会用好玩形容自己,无疑在他眼里的我,就如玩具一般,有的人买车买奢侈品当玩具,有的人买古董当玩具,而沈秋遥,就是拿人当玩具。

    我和高玦在工作室里没日没夜重做一个核心框架,用了大部分资料上给出的素材搭建的世界并不完整,资料枯燥乏味,不像一般有趣,我只能重复翻阅,甚至怀疑自己快疯了,居然要按一个神经病的思维来建立一个世界,甚至,这是我第一次做出一个新的世界。

    以往的生意之中,大部分是按照我平常玩的游戏构建,其余就是以现实世界为准,我为外婆的那次是我第一次完全按照现实所创造的,在那之前测试过好几次才让我外婆进入。而此次,阿遥会派一个人给我,然后再创造五个虚拟建模人物,外加那个被他困得严严实实的神经病手下。

    两个月后,我怀疑自己都快变神经病的时候,阿遥派过来的人第一次打电话给我,声音是个活泼清脆的女声,脑海里突然醒过来了——“我是与你对接的人,请问一个小时后我方便到你的工作室吗?”第一反应,绝对是美女!第二反应,是我的大客户!

    我从一堆外卖盒里爬起来,猛然发现自己比在应山出来的时候更不像个人,马上跳起来和高玦分工明细一个打扫一个以最快速度洗澡换衣服刮胡子,不到半个小时,像乱葬岗的工作室被打扫好了,用五分钟极速把自己收拾得像人。

    很快,有人按门铃,打开门——凯莉杜。

    名模,凯莉杜!美籍华人名模凯莉杜!

    我就像一个小迷妹,被凯莉杜的笑容震慑住了。

    剧透就到这里了,至于凯莉杜和我发生什么,已经不能说。

    继续看回在应山的我。

    那晚是我们第一晚在山里过夜,高玦兴奋地看着相机里那个帅气逼人的自己,还硬要拉着我看,老实说,他长什么样和相机里的帅哥是没多大关系的,现在的他脸上还有颗痘痘,和相机里细皮嫩肉的人天差地别。

    连小纪都没捧场,只剩他自己一个自娱自乐臭美着。

    突然木屋后有点动静,琪琪警惕地拿起电击棒,我还觉得她大惊小怪,没准是老鼠呢,往木屋后的树林走了五六米,我拿木棍拍开植物开路,发现打到一个硬硬的东西上,居然是块石板,纹路和水潭边的石板很像。

    小纪拿起手电筒仔细看:“这不可能放在这里,琪琪你把龙母庙的照片给我看看。”

    “不是一个风格的花纹,年份也对不上吧?”高玦默默吐槽一句。

    只见小纪神色凝重地对比好几次:“我在天津朱南贵妃陵见过这个差不多风格的花纹,要是本土的,和龙母庙风格会大同小异,但是这块石板和水潭边的……”

    朱南贵妃陵是庆文帝一个妃子的陵墓,似乎不得宠也不失宠,死后追封为贵妃,与庆文帝深爱的那个贵妃不是同一个人,在明朝的时候被挖开盗了,二十多年前才挖掘出来成景点的。要是这块石板是朱南贵妃陵的东西,质量还真不错,几百年前被挖开,现在花纹还清晰着,居然都不怕日晒雨淋侵蚀。

    至于朱南庆文帝,也是个神奇人物,当时有个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贵妃年纪轻轻去世了,让当时的皇商慕容氏出海寻回一枚返魂香,耗费好几年人力物力才再次见到自己深爱的贵妃,因此,大力改革当时穷到不行的城市,开发商路海路运河,收服周边小国,然而三十九岁那年就过劳死了,当时最得宠的妃子也在同一天死了。

    “只能是有人仿制朱南贵妃陵的东西然后放在这里。”

    小纪摇摇头:“不可能的,这个起码不是清朝也是民国的东西,和朱南差了几百上千年。”

    高玦吐槽道:“那简单,明朝的时候被挖开盗了嘛,有人在坊间出售贵妃陵物品的时候做的仿制品,有人买回去当传家宝,清末举家来避难的时候用这个画风挖了那个变成水潭的防空洞,这是其中一块边角料。”

    “你这叫强行解释,”琪琪开启平日里的吐槽模式,“有钱搬山里避难的有钱人还差一个半个传家宝吗?为什么一定要做成这个风格,只能说是和雷子窟无关罢了。”

    小纪还是摇头:“歪个题,先不说返魂香的真假,既然是青梅竹马长大,并且深爱到要找返魂香再见一面,庆文帝无疑很爱贵妃,为何贵妃不是皇后,也没有孩子?”这里说的不是朱南贵妃陵的贵妃,是另一个与庆文帝青梅竹马长大的贵妃。

    琪琪说:“最近有部剧很火嘛,是说乾隆帝和令妃,令妃生了最多孩子,也是最得宠的,但是乾隆最爱的是原配富察皇后,这个贵妃无法生育或是家世比不上登基时大婚的皇后,就像董鄂妃一样,也是能解释的。”

    要是以生孩子的数量衡量古时候妃子的宠爱,庆文帝无疑很爱同日过世的昭妃,昭妃一共生育了三个孩子,也生下朱南后期唯一一个公主,是庆文帝的后宫里有最多孩子的妃子,那时候的历史我也不太懂,按照解释的话就是差不多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