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愿意跟我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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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已经在车上注视那个生物很久了。 波光粼粼的海面上,有一条美人鱼正在自由地穿梭,它有着一头金灿灿的卷发,长及腰部,裸露在外的皮肤新雪一样洁白,身后拖曳着一条长长的鱼尾,上面布满了蓝色的鳞片,在阳光的照耀下闪烁着幽蓝的光。 女人将望远镜对准了它的脸,等到看清它的脸,她被惊艳得差点忘了呼吸。 那是一张最有想象力的画家也画不出的脸,眼眸狭长深邃,瞳仁如海水般湛蓝,鼻子高挺又不失秀气,海鸥线堪称完美,此时它的嘴唇微微张开,像是娇艳欲滴的花瓣,让人忍不住想要采撷。 这样艳丽逼人的五官,搁古代绝对是倾国倾城的宠妃妖姬,而立体欧化的脸型,中和了它长相上的妖冶,给它平添了一丝圣洁,让它的气质极为矛盾,看上去有种近乎神性的美。 这种美丽的生物,大多都成了有钱人的禁脔,要是普通人侥幸捕获一条,那一辈子都不愁吃穿了。 物以稀为贵,普通漂亮的美人鱼都能卖出个天价,更别说这种美得惊心动魄破的,恐怕只有最上层的权贵才配拥有。 幻想着躺在钱堆里的生活,女人嘴角不由咧开一丝贪婪的笑。 就在这时,原本在海里慢悠悠游来游去的美人鱼,毫无征兆地朝岸边游来,透过望远镜,女人看到它那双蔚蓝色的瞳孔正直勾勾地盯着她,她莫名打了个寒噤,周身浮起密密麻麻的鸡皮疙瘩。 照理说隔了那么远的距离,应该看不到她才对,可为什么她就是觉得它能看到,转念一想,美人鱼都不具备攻击性,她有什么好怕的,她该怕那条鱼跑掉才对。 想到这里,女人重新拿起望远镜,却见它拖着蓝色的鱼尾在沙滩上穿行,然后跟在海边度假的人一样躺在了白色的沙滩椅上,尾巴拖曳在地,尖尖的尾鳍时不时拨弄着细沙。 “……” 这片海域曾经很是热闹,有不少人游客来晒日光浴,后来据说海里有不知名的水怪,经常有游客溺死,渐渐地就没什么人来了,她也是无意中听附近的居民说在这里看到过美人鱼,才抱着碰碰运气的心态来的。 早知道她运气这么好,应该多叫上几个人的。 女人不禁有些后悔。 她伸进衣兜里,用力握住那柄微型麻醉枪,想到自己债台高筑,她深吸一口气,把车开到了美人鱼旁边,摇下车窗,极力调整脸部肌肉,冲它露出一个和善的笑容。 “嗨。” 听到声音,美人鱼停下玩沙子的游戏,撩起眼皮,淡淡地看了女人一眼,随后定住,尖尖的耳鳍动了一动,似乎在等她继续往下说。 近距离对视,更能直观地感受到它的美,女人目光都直了。 这世上怎么会有这么美的美人鱼,惊艳到叫人屏息不说,还很耐看,皮肤白的晃眼,分布着一层薄韧的肌肉,指骨分明,指缝间有一层半透明的蹼,指甲尖尖,看上去有些锋利,兼具美感的同时又不失力量感。 怎么跟她看到过的美人鱼不太一样? 女人疑惑,紧张地咽了口口水,插在兜里的手心开始冒汗,她不知道她在怕什么,美人鱼是一种天真温顺的生物,从不攻击人类,所以才会轻易被人类捕获,只要趁它不注意把麻醉枪对准他的脖子,轻轻扣动扳机,她就能还清债务了。 穷途末路的她决定速战速决,奈何它一直盯着她,准确的说是盯着她的脖子,电光火石间想到了什么,她抓着脖子上那串钻石项链,试探性地问:“你喜欢这条项链?” 似乎是听懂了,它缓缓眨了眨眼皮,点了点头。 苦于找不到机会的女人狂喜,颤抖地把那条钻石项链摘下,这是她唯一的财产了,为了让美人鱼放松警惕,她毫不犹豫把项链从车窗里扔出去。 美人鱼用尾鳍轻而易举地接过项链,湛蓝的眼眸亮亮的,像藏了星子,尾鳍把项链送到手里,爱不释手地把玩着,它没注意到女人悄悄掏出麻醉枪,把枪口对准了它。 毕竟是第一次,女人很怕打歪了,吸气呼气,确定手不抖了,正要扣下扳机,不远处突然响起一道陌生的男声:“小心!” 女人早就紧张到冒汗了,听到声音,手一抖,麻醉针偏离了预定的轨道,宛如一条银色的线,自美人鱼脸旁穿过。 秦牧匆匆赶到,眼明手快地把手伸进车窗,从女人手里抢过麻醉枪,对准她的脖子就是一针,女人不敢置信地瞪大了眼,不到两秒就翻着白眼晕了过去。 秦牧这才松了口气,看向这个世界的主角受凌鲛,“你没事吧?” 凌鲛不知道什么时候把目光从钻石项链上移开,蓝色的眸子一眨不眨地盯着秦牧。 知道主角受听得懂人类的语言,就是不知道它肯不肯跟他走,一想到原书里主角受的结局,秦牧只能硬着头皮问:“这里太危险了,你愿意跟我走吗?”他捏紧了手里抢来的麻醉枪,必要的时候他只能给它来一针了。 没想到主角受眨巴了一下眼睛,居然轻轻点了点头。 居然这么顺利。 秦牧愣了愣,凌鲛先行从沙滩椅上爬了下来,尾巴上沾了不少沙子,蹼爪上还挂着那条亮闪闪的钻石项链。 一想到书里的主角受就是因为这条项链毁了一生,秦牧想也不想抢过项链,直接扔进了海里,下一瞬,耳边想起一道风声,就见凌鲛几乎是以飞的速度冲过去,要一头扎进海里。 “别人的东西咱不要。” 秦牧提高嗓音道:“你喜欢,我给你买。” 话音刚落,凌鲛用尾鳍插进海岸的石壁缝里,刹住车,金色的长卷发在空气中划过迷人的弧度,那双海水一样澄澈清湛的蓝眸亮亮地看着秦牧,好像在问是不是真的。 “真的。” 说起这话时,秦牧有些心虚。 他在这个架空的世界只是个普通上班族,每个月还房贷就是一笔很大的开支,哪里买得起昂贵的珠宝。 他宁愿把项链扔掉也不给凌鲛,主要担心以后随便一个陌生人给它珠宝,它就傻傻跟人走了,而且看到喜欢的东西就拿,不就成小偷了?至于为什么不还给车里的女人,总要给她一点教训。 就这样,秦牧开车载着凌鲛回了市里,本来是想直接把它带回公寓的,结果等红绿灯时,旁边正好开了家珠宝店,凌鲛坐在车后座,伸出蹼爪戳了戳秦牧的后背,等秦牧回头时,它侧过脸示意秦牧看旁边。 秦牧看了眼那家知名连锁珠宝店,嘴角一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