蚂蚁阅读 - 耽美小说 - 性奴收集手册在线阅读 - 41巨根摧穴穴难关精液灼伤红衣之怒

41巨根摧穴穴难关精液灼伤红衣之怒

    王轩把他抱起来,滚烫的顶端顶在红艳的洞口处,湿润的小穴一张一合,主动吸入了一小部分前端,王轩顶了进去,他“啊!”了一声,抱着哥哥,随着哥哥的动作摇摆着。

    “嗯唔!唔!好舒服,主人插得丽奴好舒服,丽奴更痒了,还要,还要更多!”

    不断有滚烫的热液落到身上。

    王轩解开了他手上的束缚,让他自己安抚肉棒。他对自己的肉棒毫不留情,用指甲抠着,用手指捏着,一次次因为疼痛而夹紧了后穴,他放浪的叫着,又痛又喜悦地承受着哥哥的一次次撞击。

    “再、再射进来!再射更多,更多!好大!主人好大!——”

    狭小的洞口被不停地摩擦着,括约肌已经被磨肿了,越来越痛,越来越痛,每次哥哥插入,就好像有人用钢丝刷在磨娇嫩的肌肤似的,可是他又好舒服,只要被系上这根绳子,只要摸到绳子的终端,触手可及就都是哥哥。紧紧地抱着他,越感受到在体内横冲直撞的野兽是哥哥为他发狂的证据,越是有种欲罢不能的快乐。

    王轩让他紧缩内壁,尽量不摩擦在里面射了出来。

    “啊啊!啊啊啊!!——”

    仿佛要被滚烫的精液烫伤,王逸铖哭喊着蜷缩在王轩的怀里。

    围观的野兽们也纷纷爆发出来,一道道浊液落到王逸铖身上。

    “哈啊……哈啊……哈啊……”

    王逸铖白着小脸轻喘着,紧紧地抓着王轩的衣服。

    “……疼吗?”

    王轩擦掉落在他脸上的精液。

    看时间,才刚到半个小时。

    王轩把他揽在怀里,坐在地上,让他趴在自己的怀里缓上一缓。王逸铖筋疲力尽地喘息着。

    一些客人拿出了银子,一些客人拿出了大把的银票,“你也玩得差不多了吧,该换我们了吧?”“这么好的奴隶可别想着独占,小爷我要买下他!”“屁股插着你的也没关系,把他的嘴巴借给我用,我出这个数!”

    王轩轻笑一声,吻着王逸铖的耳尖,对他说:“你听到了吗,这里许多人要掏空祖业,买与你的一刻春宵呢。”

    王逸铖慢慢地直起身子,呜咽了一声,顺着绳子摸到了哥哥的手,“就算是半刻,丽奴也不是属于他们的!”

    “小家伙,嘴挺倔啊!就不知道你底下这张小嘴够不够忠诚,哈哈哈!”“这么认主,他给你喂了多少银子了?”“得,不管怎样我出五倍!你陪小爷打一炮!”

    王逸铖不屑地冷笑了一声,小手滑入哥哥的衣袖内,调整好呼吸说:“丽奴摸主人,丽奴就不疼了。”

    王轩按了下他红肿的嘴唇,发现他怔了一下。连这样都会觉得疼了吗。

    “把舌头伸出来。”

    王逸铖乖乖伸出香舌,王轩与他的小舌在空中纠缠,互相舔弄,简直像在起舞一般。他的身体慢慢放松下来,一只手握住哥哥的手臂,一只手攀住哥哥的后背,抬起身子与哥哥用舌头接吻,慢慢地上下动了起来。

    “嗯唔!”

    他疼得怔了一下,王轩连忙握住他的腰,帮他维持好姿势。

    “没事,没事……”他轻喘着,亲了哥哥一下,应该是亲到了脸颊,嘴唇上有种火辣辣的疼,可是他却感觉疼痛减轻了许多,“只要、只要主人让丽奴亲主人,丽奴就不疼了。”

    明明眼罩已经湿了。

    王轩把他的头按到自己的颈边,拉下肩膀上的衣服,让他用脸在上面蹭着。他抱着王轩,慢慢地上下移动着,王轩强忍着心中的情欲,抚摸着他粉嫩的乳头。

    “啊,哈啊……”

    呻吟渐渐变得舒服起来。

    “你究竟买了他多久?也该轮到我们了吧!”

    一个大汉撸起了袖子,看架势简直要上来抢人了。万柳也加入了围观行列,一眼就认出了王轩,王轩身上的是!……他惊讶地捂住了嘴巴,虽然在宁坤客栈时就觉得情况有异,引王轩来万香楼的那套说辞更像是老板在吃醋,但是没想到!……

    他如果说出去一定会被灭口吧!

    “对啊对啊!差不多了!我们在这看你干不代表我们不想干,是我们有素质!尊重个先来后到!你这个穷鬼给了老鸨多少钱,我出双倍,快给我滚!”

    王逸铖愤怒地抓紧王轩的衣服,王轩轻笑道:“他们是看我穿着采药人的衣服,狗眼看人低。”他把王逸铖的手放在卵袋下的那个位置,“快捏。都超过半个时辰了,快结束吧。”

    “……主人真是爱骗人。”

    王逸铖笑着,一直紧锁在眼眶中的泪水落了下来。

    他慢慢地揉捏起那里来,每次肌肤与麻绳摩擦都有种割断神经的疼。他趴在哥哥的肩上,一边哭一边笑:

    怎么可能过了半个时辰(四刻钟),哥哥为了不折磨他都是很快就射了,最多不过三刻钟。

    王轩看了眼系统里的计时,刚过38分钟,离任务要求的至少三发还有最后一发,应该能在刚到40时就结束。他也看到了人群中的万柳,对万柳高深莫测地笑了下,万柳立马背后一凉。

    “把他赶走!”“把他揪走!”“看我这体格,拎起他不跟拎小鸡似的!”

    一个足有两百多斤的肌肉壮汉撸起了袖子,气势汹汹地向王轩走来。

    “等等!”万柳走了出来。

    “你是哪根……您是八仙楼的万掌柜?”

    “万掌柜?”“万掌柜?!”“万掌柜和这个男人有什么关系啊?”

    由于是草药拍卖大会的主持人,很多时候也代王逸铖出面签署合约、主持活动,加上从客栈小二升为商界贵公子得力助手的励志故事,所以万柳在无定镇的知名度比王逸铖还高。

    万柳板着脸呵斥他们,“休得无礼!这位是我老板的哥哥,王公子!你们只管掏银子,但你们是在跟王家比富!你们也只管叫嚣,但是你们是在跟王家抢人!”

    大家一下都安静了,连下面的野兽也安静了下来。

    万柳转身,恭敬对两人作了一揖,“王公子,终于找到您了!您刚从山上搜寻珍稀药材回来,老板包了间雅间为您洗尘,衣物都为您备好了。”

    “逸铖呢?”

    王逸铖猛地抖了下,而后比之前更甚地痛苦地一边哭一边无力地喘息着。王轩摸了摸他的头,用小刀割开了他身上的麻绳。

    “老板他正在雅间里等您。”

    万柳恭敬地低下头,不敢看王轩怀中娇媚柔弱让人升起欺凌之心的少年。

    王轩拔出肉棒,用紫阳草堵住合不上的洞口,脱下外套把王逸铖裹了起来,王逸铖痛呼一声,像只小猫似的缩在了他的怀里。

    “我之前见到他了,也让他见了丽奴,还扒了他的衣服给丽奴穿,他一定很生我气吧,”王轩从容地笑道:“去取我带下的虎皮来,顺便帮他带套衣服。安排人送洗澡水过来,我要给丽奴好好洗个澡。”

    “……是!”

    这可真是说谎不打草稿啊!

    王轩站了起来,拉起了裤子。这时万香楼楼主,老鸨王妈妈走了过来。

    围观的客人们纷纷分开。“王妈妈。”“王妈妈。”

    万柳心中一慌:完了,要露馅了!

    “王妈妈,这是哪里的奴隶啊,素质那么好,多少钱一天啊,我也想要!”“我也要!”“我也要一个!”

    王妈妈上下打量着王轩,眼神中好像有些慌。

    “这是我们楼里的新人,很高兴王公子会喜欢,这个奴隶我就……就送给您吧!”

    从没说过‘送’这么大方的词,王妈妈卡了一下,然后连忙往旁边一引,“王老板为您预订的是顶香阁,请往这边来。”

    王轩抱着王逸铖自若地往那个方向走去,万柳跟在后面脸上不显,其实心中慌得不行:王妈妈是不是看出老板身份了?不是被她抓住了把柄,以后老板要任王妈妈揉捏了?!

    这顶香阁里怕不是摆了什么鸿门宴……不对,反正摆了那种签不平等条约的宴席吧?王公子可不是经商的人,和老奸巨猾的老鸨谈判怎么能讨到好处呢!

    那个方向就是一段寻常的上楼梯的路,通向玩香楼的顶层。万柳想跟上去,却被人在楼梯口拦住,拦路的小厮说上面是顶级包间,万柳要上去得出示令牌。万柳解释自己是八仙楼的万掌柜、王老板的得力助手,乱七八糟地解释了一大堆,耗了不少时间。

    王妈妈在4楼就停住了,以一种充满惊惧和猜疑的目光目送王轩。王轩走到4楼与5楼之间的平台,就看见一个红衣男子傲然立于5楼之上,负手而立,头戴面具,俯视着他。

    王轩以一种遇到老朋友般的从容语气说:“怎么想到来见我了?”

    “……谁?”

    王逸铖想抬起头来,被他捏了下耳朵痛得晕过去了。

    “前几项试验你都完成得不错,我对你有了些兴趣。”红衣宗主说。

    “没有几项吧,我只是解了周尚月的蛊毒而已。”

    王轩淡定地爬着楼梯。

    “你对尽乐和配对香都没有反应,以为我不知道?”

    男子不愧是宗主,说话不怒自威。不过与周尚月的一身正气不同,他的语调冰冷生硬,听起来阴恻恻的,让人背后一寒。

    不愧是玩毒的,还是用活人养毒的。

    “对了,那个叫林檎的‘精灵’怎么样了?因为名字跟苹果很像,所以我记忆特别深刻呢。”

    红衣宗主似乎在怀疑他是不是脑子爽过头坏掉了,林檎怎么会和苹果发音像。他沉默不言,只是散发出一阵阵强大的冰冷的威压,好像在盘算着如果他脑袋坏了,要不要现在就杀掉。

    王轩爬上五楼,走到他面前,盯着两个洞里有些偏蓝的双眼,“我猜,被拿去种尽乐了吧?”

    “……你对尽乐,还知道多少?”

    我就知道他是在地下室遇到王妈妈的!“尽乐不是你开发的毒,本来是一种发生在山林中的自然现象,是光蝇自然繁衍中发生的极少数情况。本来,光蝇在自然界中的数量也没有多少。不过从周尚月耳朵里爬出的那条紫色蛊虫应该是你养出来的,虽然手法也没什么稀奇,只是在蛊王中挑蛊王,不过有一味药加得很妙。”

    “……什么。”

    宗主收起了他的威压。

    “用研钵将冰魄草混合黄豆粉碾碎,直到它和黄豆粉混在一起难以分辨,颗粒大小也相当。加入剧毒的生地黄泡的水,用大火煮沸,蒸发掉所有水份,粉末结块变成蓝色。将成块的粉末塞入未开的荷花花苞中,在白酒里泡上一夜,再剥去花瓣和花蕊一起捣碎,晒干,就会得到紫色地粉末。在最后的蛊王之王的残杀中将粉末涂抹在盖子的顶部,比平常的养蛊多等上十天,等获胜的蛊王之王吃掉所有蛊王的尸体,饥肠辘辘开始在瓶子里乱窜,闻到黄豆粉的味道就会把粉末吃掉。虽然材料准备和最后的养蛊比一般的要费时,不过这种紫色的蛊虫有一个非常优秀的特质。”

    宗主傲慢地看着他,好像就是不相信他能了解得这么深入。这可是自己创造出的蛊虫,怎么会有人第二次见就把一切都看透了。

    “它平时是无毒的,甚至只要定期服下营养素,它可以在人体内与宿主长期和平相处,这对于一般蛊虫是难以想象的。只有在宿主死后,它才会钻出来释放毒素。很适合拉个人垫背。”

    宗主在面具后面暗暗咬紧了牙关。

    “你怎么会知道?!”

    他好像从没问过人这种问题,问得他有一种羞耻感,更有股无名火油然而生。

    “因为我是王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