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情十六 (IF线,娱乐圈背景,双性小路,此章走剧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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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写玉是化了妆后才出现在镜头面前的。 当他那一贯冷漠的面皮上浮现出一个巴掌印时,一车子人都不约而同地暗暗抽气,随即便陷入了诡异的安静。 路航没有解释自己的作为,沉着张脸;丁写玉也没有表示出不满或愤怒,只是不再试图拉进距离,于是两人一人占据一个边角,一个看车窗外,一个闭眼小憩,在沉默中,这份诡异发酵的肆虐猖狂,一直持续到到达目的地,后台的化妆师发出了尖叫才将之打破。 “天,你的脸怎么了?” 化妆师是个混血,混的哪里他自己也说不清,但他说话有股咖喱味,生涩而又浮夸。 “不不不不…不行,不行,没有商量,丁,你必须得用上这个…不不不我是专业的,不要再反抗了,你知道我不会让你以这幅尊容亮相的,一秒也不行,请别再质疑我。” 他说着,一字排开了自己的化妆包,落在丁写玉眼里活像恶嬷嬷抽出了十八般刑具,对方还见鬼的要将那该死的玩意儿怼在自己的脸上,他表现出了十足的抗拒。 一个巴掌没打破的冷酷面具就要被小小的粉扑给攻破了,路行不经意瞥见,瞬间就多云转晴,露出了个笑脸,跟着起哄道:“丁写玉请你不要再做无谓的抵抗,快速速就擒,速速就擒……” 丁写玉一听,还真就“束手就擒”了——虽然那一坨粉底糊到他脸上时他煞气四溢,但他确实没再试图躲避,那头上别这个发卡做造型的模样,乖的孙晓在旁边看的一愣一愣,又违和的心底恶寒。她再看看托着腮望着丁写玉且笑眯眯的路行,表情顿时一言难尽了起来。 “古有幽王为搏褒姒一笑而烽火戏诸侯,今有丁导为美人一笑而甘愿就擒……不过人丁导这个成本低,还只损自己,不祸及他人,挺好挺好……你说有丁导这珠玉在前,人家路行能看上的你这块顽石……哎呦!” 一妆发精致,造型考究的美艳女子蹬着她的三寸小高跟,笑意吟吟的出现在了众人面前,自然,她的话也不加掩饰,直直传了过来,包括她最后突然的痛呼,待到视线一转看见一身贵气逼人,犹如孔雀开屏的某钟姓明星,人们纷纷明白过来:哦,是林大美女口无遮拦又被她发小给制裁了。 林晗和钟明洛这对影视圈有名的“青梅竹马”,一开始被经纪公司试图捆绑在一起炒作绯闻,可炒着炒着,大家觉得他俩比起合拍偶像剧,还是一起去拍喜剧片更有效果,因为他俩平时的相处模式就挺喜剧的,于是刚起草的“洛晗恋”连声势都没打出来就迅速破产了。 后来钟明洛就决心不再走偶像路线,但他也没走喜剧路,他一脚踏进了和他本人性格并不相符的文艺路线,并走的大道光明,花团锦簇。 而考虑到丁写玉乃文戏圣手,拍文艺片就绕不过他这座大山,钟明洛也确实和他合作过不少次,并次次成绩喜人,外面的声音倒是逐渐将他二人捆绑了起来,如果哪次丁写玉的戏里没了钟明洛,那所谓后背的故事必定会被大挖特挖,大批营销为混饭吃而闭眼瞎编,说的有鼻子有眼,好像他俩不合作就是娱乐圈要江山分壁为二,各自为王,再王不见王了似的。 可其实钟明洛跟丁写玉根本不太熟,他俩交流仅限合作,私下丁写玉表现的像个性冷淡,而丁写玉估摸着觉着钟明洛是个躁郁症,所以往往是戏一结束,杀青饭一吃那就散场再别。 但外面不求真相只求热闹,尽管钟明洛多次表现出了无语,记者在他单人采访里提起丁写玉来也是乐此不疲,而两人的CP粉更是喜闻乐见,钟明洛的不耐烦,丁写玉的冷漠脸,在他们眼里都成了有心遮掩,实有一腿,一个个夹缝抠糖,瞌生磕死,为之捶胸顿足,默默流泪。 就连圈子里也真有人误以为真,昨个晚上闹的那一出加之今个儿早晨久挂不掉的热搜,现在三个主角又齐齐聚集,还多了个不显事大的林晗,而听了林晗刚刚的那番话后,场面顿时气氛微妙了起来。 一双双眼在路行,丁写玉,钟明洛之间来回游视,颇有点大气不敢出,又有点像掏出瓜子嗑上一嗑的冲动。 孙晓不想嗑,她早上刚经历过许砚非,现在看见路行的另外两笔多情债只觉得一头脑都是的——她还没搞清楚丁写玉和路行之间到底是个什么情况,这天天来偷食吃的钟明洛怎么又冒出来了! 显然,这个屋子里不是只有八卦群众,跟她同样一脑门官司的也有人在。那个人跟在钟明洛身后,在钟明洛直直走向路行时痛苦地捂住了脸,不经意和孙晓对视后,他一愣,随后走过来伸出手:“安卓平。” 孙晓回握住:“孙晓。” 两人相对无言,而一切又在不言中。 很快丁写玉遮住了脸上的巴掌印先一步出现在了镜头前。他接受采访时和安排好的记者一问一答,十分自然地引出了他要在此宣布他筹备已久的新电影主角的人选。 “剧本是早就写好的,只是想当面谈谈他愿不愿意出演而已。”丁写玉接下那个“关于不知名小生出没知名导演豪宅”的犀利提问。 “好在我足够幸运,就在昨天,我多次邀请之后终于有了应允——啊,当然,我知道你们一定对此有所了解,通过上午大家对此的热烈讨论我也知道大家都十分关心我们私下究竟发生了什么,虽然我并不是那种喜欢窥探别人隐私的人,但作为公众人物,满足一部分人的偷窥欲似乎是我的职责不是吗?” 丁写玉语气淡淡,并没有多少嘲讽在里面,就只是平述直叙:“只是我在奋力说服他出演这个角色而已,这废了我不少口舌,而终于当我们达成一致,他点头答应下来,我才发现时间已久很晚了,我不得不麻烦早早睡下的司机起来帮我送客,因为我知道媒体对我的喜爱远远超乎想象,在每一个意想不到的地方都有暗中窥探我的眼睛,仅仅只是邀请别人来家中做客就会引的他们一惊一乍,而当然了,如果让他们知道有谁在我这一夜未归,还被拍到第二天离开我家的照片哪就更加会让人为难了,而事实上是,即便没有那张照片,一些捕风捉影也总能让人津津乐道个半天不是吗?” 他又摆摆手道:“没关系,能给大家无聊乏味的生活增添一点乐趣,我十分荣幸。” 那个提问的记者估计是知道丁写玉以来就没听他的贵嘴里说过这么多话,就愣是被他慢悠悠慢悠悠的一长串给堵住了嘴,他们现在也知道丁写玉电影里那些总能让人叫绝的犀利言辞是怎么来的了——毕竟总有人黑丁写玉像个语早死,他创作的剧本其实大部分是枪手代写。 可丁写玉现在一字一句地告诉他们:他不是不会说话,只是不爱搭理你们。 丁导很高贵,而你们很不配。 高贵的丁导跷起右腿,接着道:“但是给人带来了很大的麻烦,我不得不亲自派车去接送他才能安全无恙的到达这里——如果你是想问为什么他会和我一同到达会场,并从我的车子上下来的话。” 一个起身正欲发言的记者被丁写玉一个眼风吹飞了傲然身姿。 “有很多人一直在关注我,所以应该也知道我的新电影是个很小众的题材,也因此主演人选一直选的很艰难,他们或许有着美丽的面孔,但要我看,总是差了那么一点感觉……但是他不一样,我一看见他我就知道他是我要找的那个人。” 放进来三三两两的来烘炒热度的记者被一一吹灭后,负责正题的记者符合着丁写玉,笑着道:“据我所知,来试镜的不少都是大家所熟知喜爱的演员,他们先前接受采访时都纷纷表示对这个白鹿这个角色是志在必得,但现在我们知道了,丁导实则另有人选,那么我们能知道丁导究竟是看见了,还是发现了什么特质才做出这个决定的吗?” 一旁的选角导演跟着附和道:“实际上我的眼都快看花了,昨天我还看了一场试镜,我觉得那已经百分之九十接近白鹿了,但是丁导不满意,我以为今天还得继续筛选,可丁导早上告诉我不需要了,他已经找到最好的人选了,说实话,我也很想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 丁写玉早些年的时候会在博客上发一些他的摄影图,他最开始喜欢拍风景,可后来他的粉丝考古发现不知何时开始他更沉迷于了人物摄影,而说是人物其实有些牵强,因为照片里的主角大多只出镜一只手,一双脚,或者一个缀着小痣的精巧耳垂,而最完整的一次出镜拍的还是一个模糊的背影。 他把这套人物图归录于一个名叫的合集里,后来他拍了第一支影片爆火出名,他这套人物图被粉丝翻出来,还开启了一场人物拼图“寻找白鹿计划”,愈演愈烈之下丁写玉不得不锁了博客,并亲自表示希望大家到此为此吧,不然你的互联网生活也就会到此为此。 但这并不妨碍大家在心里偷偷的脑补,在丁写玉粉丝论坛上,他们从未停止过有关“白鹿”的讨论,只是不再大张旗鼓,他们猜测如此纯洁的名字可能是丁导的心间一束白月光,搞不好还是丁导暗恋对象——因为拍摄这套有些角度十分像是偷拍所得。 “白鹿”再一次掀起热潮还是丁写玉自己造的因,在他那番与威胁炸IP无疑的话后,明面儿上大家都不再提,可愣是没想到有一天他会自己提,他不光提,他还写了本书,名字就叫。 以三页第一人称的情书内容为线索贯穿了不过六万字的全文,讲述的是一个名叫白鹿的跨性别者,他的生理是男性,但他自认为是女性,他爱上了名叫蓝英的大学学长,并与他度过了一段甜蜜时光,可其实蓝英是个风流浪子,他一直有女性恋人,他一直把自己和白鹿的关系定义为出轨,只是觉得白鹿身上的奇特性质吸引了他,当他觉得乏味之时他向白鹿提出了分手。而白鹿得知真相后并不能接受,他想找到蓝英理论,可蓝英的女性恋人先一步找上了他,二人在争执间发生冲突,最后白鹿失魂落魄的冲到了马路中央,车祸受伤后他在医院度过了失魂落魄又浑浑噩噩的最后七天,写下了三纸的愤恨咒骂,然后选择停止一切治疗,迎向毁灭。 此书一出,不少都在说——实锤了,白鹿就他妈是丁写玉的暗恋对象,看看这爱而不得,得不到我就毁掉你的劲啊!丁写玉内心阴暗扭曲实锤了! 也有不少人就在说着其实就是丁写玉的真实故事,他就是那个渣男蓝因!而在丁写玉宣布这本书要拍电影,还有人说他这次要亲自上阵出演蓝因了。但是其实大部分是不认同的,因为书中蓝因的性格和丁写玉表现出来的截然不同,蓝英虽然风流成性,但对人温柔体贴,可丁写玉是和温柔体贴并不相关的。不过又说了蓝英的性格其实不一定温柔体贴的,这只是白鹿眼里的蓝英,一个爱恋中的人看他的爱人当然是甜蜜可爱的,实际上的蓝英那不就是个死渣嘛! 而丁迷又说了,丁写玉的电影人物都很立体,那他笔下的人物也一定很立体,不能一渣概括,要从都角度去看…… 总之众说风云,最值得关心的问题还是丁写玉是不是真的要亲自上阵,但这个这个问题很快就得到答案了,因为丁写玉宣布蓝英将有钟明洛出演,而林晗出演他的女性恋人。 如此一来,人们的关注点不禁偏向了他俩演恋人?!丁导要改拍喜剧吗?! 但这只是大家的玩笑一说,这本书的真正主角还是白鹿,而就这么个主角,丁写玉迟迟没有选出人来,这让外界不由大开脑洞,私下里已经选过了一轮的“白鹿101 ”。 很显然,他们的101 C位没有获得丁导青眼,所以不光记者好奇,选角导演好奇,正在看直播的人都在好奇那个名不见经传的小演员到底哪里就入了丁写玉的眼了呢? 而丁写玉少见的露出了点笑意:“他的特质?” “他其实没什么特别的…” “但要我说,我看见他我就知道……” “他就是白鹿。” 在候场时路行轻轻地对钟明洛道:“你知道吗,我讨厌这个故事。” 钟明洛偏过头,目光落在他的头顶,有些抚摸的冲动,但他克制着,所以声音有些艰涩,他问:“为什么讨厌?” 路行没有第一时间告诉他,只是无意义地笑了两下,自顾拨弄袖口的纽扣,在丁写玉的话语落下之际他才抬头,按照约定地那样动身向着镁光灯镜头聚集的台前走去。 他道:“大概因为……” “我害怕丁写玉一语成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