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怪胎
“你需要我帮你整理什么行李吗?” 向崇盛靠在大厅走廊边上,双臂交叉抱在胸前,睥睨着比自己矮得多的程欢。 虽然向崇盛还只是高二的学生,才16岁,却足有188公分,而程欢虽然比他大一岁,但只有172公分。 身高差同时还带来了一种难以言喻的优越感。 其实向崇盛是十分反对父亲的这次新的慈善项目的。浦海市金字塔顶端的这些家庭没有不是破烂不堪的,虽然那些貌合神离的夫妻总是在镁光灯面前摆出一副着同舟共济、相亲相爱的姿态,但向崇盛从很小的时候就知道了在镜头之外,宴会的客房里面传来的那些大人们的肮脏交易的声音。 所以他就更加知道像父亲和母亲这样和谐美满的家庭是有多么不易。向崇盛在得知父亲要去贵西的时候,敏锐地就开始担心如果家里搬进了日夜与父亲朝夕相处的女孩子,会不会导致自己的家庭分崩离析。 不是不信任父亲,但向崇盛不能冒一点风险。 于是他难得地叛逆了一次,公然在家族聚会上反对父亲想要领人回家的意图。在母亲的劝和,父亲和自己的反复交涉下,他们最终达成了只能选择男生住进盛家的共识。 不过即便如此,向崇盛心里还是觉得怪怪的。这么多年他一直就是独生子,尽享着父母全部的爱,如今程欢住进来了,总觉得别扭。 向崇盛想着至少要没事就恶心程欢一下,提醒对方多注意自己的身份总该是可以的吧? “不用啦,我的行李不多,基本都收拾得差不多了。”程欢摇摇头,显得很拘谨。 他的身材比一般的男性要窄,腰细腿长,身材比例极好,站着的时候像只天鹅,如果向崇盛不是知道他是个贵西的孤儿,恐怕都要以为他小时候学过芭蕾舞了。 向崇盛轻挑眉,说:“那行,我先回房间了,有事再来找我。”说罢,拔腿就要走。 “等等。”程欢着急地喊住了他,甚至抓住了向崇盛的手腕。 向崇盛立刻就像是被某种强力的电流刺激到了一样,甩开了程欢,他还来不及想清楚为什么被程欢一触碰就会有这些说不清道不明的生理上的刺激感,只能转过来不耐烦地问:“怎么了?” “盛叔叔说让你带我转转,我不是很熟悉这里的路。”程欢的手捏着衣角,小声地说。 向崇盛嗤笑一声:“你这话说的,不知道的还以为我家是东方明珠呢,有那么夸张吗?之前你不是也靠自己找到了我房间吗?” “那是刘阿姨给我指了路的……但我不能总是问别人路呀,你带我走一圈,就一圈!我一定一遍就记住。”程欢抬起头。眼里又似起了水雾。 向崇盛每次看着他那双上挑含泪的狐狸眼就觉得从脑干里发麻打寒战,他撇开眼,努力不与他对视,应道:“行,我就只带一遍。” 他开始飞快地在屋内大步地走。 “一楼客厅分为大客厅和小客厅,平时我们就在小客厅就可以了,大客厅是家族聚会的时候才会用到的,一楼往左是留宿的客人会用的客房,右边则是餐厅、厨房这类的,我平时也不怎么去厨房那边,如果你实在好奇储藏室和地窖的话,可以让陈姨带你去看看。” 程欢在后面跟的很紧,记得很认真。 “二层靠左边走廊是我的卧室,靠右边走廊第一间是我平时健身的房间,第二间是我平时摆放收藏品的展室,最外面的就是你的房间,每个卧室都配了淋浴间。” “三楼是我爸妈的楼层,他们的卧室从右边走廊走到头,那扇深红色的门推开就是,左边是旋转楼梯,往上走就是阳台,阳台建了露天的游泳池,如果要用和保罗打声招呼,他会提前叫人清理。” 向崇盛似乎并不想特意去一趟地下室,他靠在三楼的扶手上,往下一指,用手指给程欢比了一下示意图。 “负一层有电影院,KTV这种娱乐设施,但是超过10点就不要用了,我妈雷打不动要在那个点睡觉,平时超过10点最好也不要发出大的声音。” “最后,我警告你,不管你在耍什么心眼,我都奉劝你省省,寄人篱下就夹紧尾巴做人。” 程欢连连点着的头愣住了,过了一会儿,他才抬起头,认真地说:“崇盛,我能问一下你为什么这么讨厌我吗?” “其实我之前敲门的时候就发现你好像特别讨厌我。” “我知道我是从乡下来的不入流的东西,你是不是觉得我特别像条寄生虫啊?对不起,崇盛,我只是真的很感激盛叔叔给了我能在这么好的城市学习生活的机会,如果你特别反感我,我就和盛叔叔说还是算了吧,你放心我绝对不会说有关于你的事情的,我就说我自己不想在这里呆了……” 程欢说着说着,泫然欲泣。 向崇盛听得头皮都麻了,不耐烦地打断道:“够了!我不说话,你还演个没完是吧?我为什么讨厌你?你先去照照镜子看看自己是什么不男不女的样子吧,恶心!” 程欢的脸一下就沉了下来,他垂下了头。 向崇盛也觉得自己好像话说得过头了一些,真奇怪,明明在别人面前都可以装的很好,偏偏屡屡在程欢面前一副气急败坏的破防模样,但他又弯不下身板道歉,只好又给自己找补。 “你毕竟是我爸亲自挑选的资助对象,你要是走了,你让浦海其他盯着我们家的人都怎么看我们?如果你真的不想惹事,就老老实实地在这里呆到高考,考个好成绩,给我爸的资助项目做出点成绩出来,知道吗?” 话里话外听着都像威胁,不细细揣摩还真听不出来他的关心。 “嗯,我知道了。” 程欢面无表情地鞠了一躬,然后以一个有些古怪的姿势错过向崇盛的身侧,走了。 他似乎有些一瘸一拐的,像是在夹着腿走路。 向崇盛皱着眉,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总觉得刚刚程欢从他身边经过的时候,周身带着点淡淡的血腥味。 程欢黑着脸把内裤上的沾满了血的卫生巾卷了起来,又用卫生纸包了好几层,小心翼翼地装到一个小黑袋子里。 他又从放在马桶边的破书包的内层夹缝里翻出一片卫生巾,小心地撕开垫在内裤上。等冲了厕所,他还在认真检查马桶上有没有在没注意的地方沾上血迹,然后才开始一点一点洗掉手指上的血迹。 虽然已经预料到了向崇盛会说难听话,但当他戳到自己心里最容易被刺痛到的地方的时候,还是气得全身的血都在乱涌,经血憋都憋不住地往外冒,害得他只能赶快回到自己的房间里换卫生巾。 是的,程欢最肮脏的秘密就是他是「不男不女」的变态。 他既有小小的睾丸和小小的阴茎,也有小小的阴蒂和小小的阴道。 一个身体,两套生殖系统。 他是个天生的怪胎。 这畸形的身体是他和母亲共同隐藏的最大的秘密。小时候哪怕他被打的再惨,只要对方想脱下他的裤子,他就会和一条野狗一样疯咬别人,他甚至曾经硬生生咬掉一个想扒他裤子的小流氓手臂上的一块肉。 小流氓的家长是大流氓,最开始臭不要脸地提出要妈妈和他睡觉这事就算过去了,后来大流氓的老婆来了又改口,缠着妈妈赔钱。 妈妈给了钱,什么也没说,程欢鼻青脸肿地被妈妈牵着走在路上,路人频频回头,不知道是在看他,还是在看妈妈。 妈妈快走到家的时候,在门口的杂货店买了根奶油小冰棍。 她蹲了下来,温柔地对程欢说:“做得好,我的宝贝。” 妈妈告诉他,他就是男生,他是个男孩,哪怕有个阴道,他也是男孩。 妈妈就是程欢的一切,永远爱着、保护着程欢的妈妈,就是程欢的一切。 在程欢每次都扛不下去,要崩溃的时候,总是有妈妈抱住他,温柔地鼓励他,让程欢又有勇气去努力地热爱生活。 所以程欢要替妈妈报仇! 程欢要让那个人后悔,程欢要那个人下地狱! 程欢现在还记得当盛绍华的慈善项目的传单都飘到了柳县的时候,妈妈本来在店里裁着衣服哼着小曲,却在视线接触到传单的一瞬间,忽然就像疯了一样冲了出去,像饿坏的乞丐抢肉包子一样去抢那个传单,妈妈的眼睛里好像只有那张单子,单子上微笑的俊朗男人,以及在那个男人身边挽着他手的温婉女人。 她在地上一张一张地捡,眼泪大颗大颗地流,嘴里发出撕心裂肺的啊啊的叫喊,妈妈实在太专心了,以至于她没听到街对面冲着她大喊的程欢,更没看见朝着她奔腾而来的大货车。 那年他才16岁,才是七月底,中考刚刚放榜,程欢甚至还没来得及告诉妈妈自己考了全市的状元,他就永远地失去了妈妈。 直到后来给妈妈整理遗物,程欢才知道原来神秘的妈妈竟然和远在千里之外,那个闻名全国的大慈善家盛绍华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自己竟然是盛绍华的第一个儿子。 不,应该说—— 是一个被抛弃的,怪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