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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伍老兵追求指南

    ABSTRACT

    「艾维斯对格雷一见钟情,连夜搜索退伍老兵追求指南无果,只好通过自己的实践出真知。」

    热情活泼金发碧眼小少爷xPTSD退伍老兵

    年下

    1

    艾维斯常去的超市新来一个打包员,他身材高大,站姿挺拔,沉默地站在收银员旁边用牛皮纸袋为顾客打包好商品,双手奉上后只说一句“慢走”,便流水线般开始下一批。

    艾维斯接过自己买的东西,扫了一眼他的名牌,上面写着“格雷”。

    格雷看起来有种不凡的气质,是个典型硬汉。他看着像三十多岁,皮肤晒成麦色,深褐色的头发向后梳,五官冷硬,深灰的眼睛锐利,冷得像铁,眉角有一道小疤,平添一分危险的魅力。

    艾维斯想起自己看过的电视剧,警察在黑帮里卧底七年,回到警局后无法再融入环境,只好黯然离开,去超市做打包员。他第一次见到格雷时就感到头晕目眩,第二次差点忘记拿走信用卡,第三次下意识在收银台拿了一包保险套,看到对方的宽大手掌掠过银色的包装,手指捏起,面无表情地将其放进纸袋中,艾维斯抓起袋子同手同脚地跑了。路上,他红着脸,心绪杂乱,唯一的想法是以后要把他们的小孩送进他们家隔壁那家私立名门幼儿园上学。

    艾维斯是公司小开,一天,他专程在超市后门堵格雷下班,真诚递出自己的名片。

    “我看上你的身手,想要聘请你做我保镖,应对危险事件。工资我给你开现在月薪的三倍,年终奖有六个月,住房和餐补都有很大商量余地。”

    格雷接过名片看了一会儿,又抬头看了看他,缓缓开口:“广告部经理,的危险事件是?”

    他声音真有磁性。艾维斯陶醉了一下。他大学学艺术史,硕士读古典学,对世界充满浪漫想象。他只是挂名在家里公司拿工资,对自己的这个职位的工作内容一无所知。

    “……有时候也会碰到竞争对手偷方案,可能会把我堵在巷子里抢我的U盘。我需要24小时的保护。最好可以接送我上班,陪我去健身房,给我做饭什么的,”艾维斯越说越离谱,又补充了句,“当然,我们也可以出去吃。”

    这样优厚的条件,是个人都要当场答应了,但是格雷只是涩然地摇了摇头,表示自己无能为力,可以给他介绍其他人。

    他将自己的左小腿露出,不是想象中的肉色,而是是一段金属制品。

    艾维斯心下凝滞,只见格雷自嘲一笑。

    “遇到危险,您自己跑还快一些。”

    打包员慢慢离开了,他走起路来步子规整,背影挺拔,步调带着一种统一的风度。他已经尽力保持平衡了,但稍微留心一些看,还是能看出和普通人的一些不同来。艾维斯心底涌上一种异样的感觉,他没有被吓到,只是发现比起面无表情,他更不想看到格雷露出那种笑容。

    2

    艾维斯开出高薪offer惨遭拒绝,却没有放弃,他看透格雷冷硬外表下一定有一颗柔软真心,锲而不舍地约他吃饭。有时候捧着红玫瑰,有时候捧着百合,有时候是向日葵。他开灰色欧陆,停在超市后门,副驾驶后视镜拴着十个粉色心形气球,艾维斯本身金发碧眼,年轻貌美,开敞篷车戴墨镜更是十分引人注目。超市店员之间流传起了格雷要麻雀变凤凰的传说。

    格雷很无奈,他不是那种一直拒绝同一个人也可以毫不动摇的铁石心肠,因此拒绝了五次后终于答应了一次。两人在餐厅吃饭,艾维斯坐在旁边嘘寒问暖,殷勤奉上最爱的布丁甜点。

    两人聊天,艾维斯就差把自己族谱背出,家底掏了个干净,他说起家族企业是一家大型制药公司,父亲在研发部认识了他聪明绝伦的母亲,从小听着这个故事长大的他特别向往转角遇到爱的情节(说到此处,他眼带桃花看了格雷一眼,格雷无知无觉)。他的大哥是公司的下一代接班人,是临床出身的医学博士;姐姐是研发部首席,实验室面积堪比别墅,手下带着八个助理,试管从来不洗直接扔掉。从小沐浴在这种光环下的艾维斯年少叛逆,早早弃医从文,在所有家人的嘲笑下于名校读古典艺术,刚刚毕业小半年。

    格雷的想法是,这种受宠的小少爷可能的确需要一个保镖。他制止住了想告诉他新药研发进度的艾维斯,认真建议他之后不要随便告诉别人这些事情了。

    艾维斯不知道怎么有点害羞:“好的,我的所有事情只会告诉你。格雷,你不用担心。”

    他快把家底掏空,格雷对他的真诚也有些动容,也说了一些自己的事情。

    他说起自己以前在海军陆战队,在国外第三年执行任务时被当地反叛军袭击,从此失去左小腿伤退。艾维斯听着心抽疼,一张小脸泫然欲泣,格雷没有将他伸过来紧抓自己手掌的手拂开。

    为了防止艾维斯真的哭了,场面不好收拾,格雷转移对方注意,说起一些在当地的趣事,还调出自己的服役照片给他看。照片上他和战友靠着越野车站在一起,身穿迷彩作战服,臂上贴国旗,胸前挂M27步枪,皮肤比现在黑一些,但是脸上笑容堪比加利福尼亚的阳光。

    艾维斯此刻眼中的格雷简直光芒万丈,绝世可爱,闪耀夺目,又可爱又英勇,简直让人想在众目睽睽之下吻住他。他想起自己中学的时候看了拯救大兵瑞恩,之后就是性取向的觉醒,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自己可能的确有特殊的偏好。

    3

    艾维斯苦追格雷半年,手段很土,每月工资都用来买花、气球、礼物,闹得兴师动众人尽皆知,被得知此事的大哥狠狠教训一顿。

    “你还能不能消停一会儿了!”

    艾维斯瞪大眼睛,“你又有什么意见!我喜欢的人可是英雄!”

    “我知道,”大哥给他的后脑来了一下,“所以你别再烦人家了。”

    “你懂什么,我有预感快要成了。”

    虽然是这样说,但艾维斯心里其实毫不确定,他做好了长期驻扎的准备。

    某日天公不作美,下起雷雨,巨大的雷声仿佛要炸掉半个城市。艾维斯早早守在老地方,想送格雷回家,结果等了半天没见到人,才被格雷同事告知,他今天请了病假,根本就没来上班。

    艾维斯直接驱车上门,按响门铃,没人应答,他怕格雷出事,想着再按五分钟没人应就闯进去。隔了许久,室内传出“梆”“梆”木头敲击地面的声音,格雷柱着拐杖前来开门。他脸色极差,透露出一种少见的虚弱,平时梳得整齐的头发此时随意散乱着,被汗水浸湿后紧紧贴在额头上。他整个人都在冒冷汗,缺了小腿的左腿一直在微微发抖。艾维斯吓一大跳,本想送他去医院,被格雷坚定拒绝,他赶他回家,说自己只想休息。

    艾维斯根本不可能丢下他一个人,只好强行闯进去,扶格雷上床休息,又是烧水又帮擦汗。忙活半天格雷才缓缓睡去。

    他无意间看到摆在床头的相框——格雷和战友的合影,突然福至心灵,反应过来这是什么症状。

    他的心中一下子充满柔情,好像看到受伤的狼在独自舔舐伤口,惹人怜爱——这不能说是没有他本身就对这匹狼偏爱有加的成分在。

    格雷第二天醒来,发现自己被人抱在怀里。他记得昨晚的雷声让他想起战场,他的意识陷入混乱,冷热交加,但意外的整晚好眠,没有再度被梦中的枪弹声惊醒。他注意到自己甚至已经换上了干爽的衣服。

    格雷盯了一会儿睡在旁边的人恬静的睡容,狠心摇醒了他——艾维斯揉揉眼睛,金发散落在白色的枕头上,朦胧的神情像天使一样可爱。

    “我和你……没做什么吧?”

    “当然没!我怎么会趁人之危!但是如果你现在想的话……”

    格雷咳嗽一声,制止艾维斯说完那半句话。

    4

    经此一事,艾维斯知道了格雷在服役时执行任务不但要和反叛军火拼,更是亲眼见到平民被斩首处决,紧张的战局、巨大的心理压力、最终失去左小腿——这些因素加起来,格雷退役之后精神状态变得岌岌可危,靠酒、止痛药、安眠药撑过头两年,后来通过心理咨询和重新接触社会才有所好转。

    艾维斯的眼中含着泪水,声情并茂地跟大哥发表演讲:“无论家族如何阻止我,我这辈子已经非格雷不娶了!你们永远都别想拆散我们!”

    大哥好好上着班,被弟弟这顿操作搞得一愣一愣的。

    “?”他从文件堆中抬起头,“你少在那里自作多情,根本没人想管你。话说回来,格雷根本就不是你男朋友吧。话说回来,他是不是根本不喜欢男的啊。”

    连用三个“根本”,说完他觉得还不够伤害到弟弟,再度补充:“年轻人别戏太多,实在没事干可以找个班上一下。”

    得到家族认同(?)后,艾维斯转头就在他们共进晚餐时告诉格雷,他的父母兄长都非常认可他们的恋情。

    “?”格雷在喝汤,闻言顿了一下,“……我没有答应你吧。”

    诚然,他对艾维斯不是毫无感觉的。艾维斯年轻貌美,热情活泼,真诚恳切,将一颗真心完全奉上给他,就算是石人也会心动。但是……

    格雷心下有些茫然,他长相并不出众,身体还有残疾,再过几年就要四十了。他看不出自己身上有什么地方值得这风华正茂的青年迷恋。

    也许他只是图个新鲜,也许他只是想和自己上床,也许……

    艾维斯细心将自己面前的牛排切成一个个小块,然后和格雷面前那一盘交换,见格雷看过来,他马上露出一个甜美笑容,顺着他的话说:“那,你愿不愿意做我的男朋友呢?”

    格雷闷头吃饭,没有回答。但他没有让艾维斯等太久,半个月后,第119次将收到的花束拆了分给同事时,格雷同意和艾维斯“暂时可以相处一下”。

    5

    说实话,答应艾维斯追求时,格雷有一小部分的想法出于想知道一件事情——他们还不是情侣艾维斯黏他黏成那样,真的变成男朋友会过分到什么程度?

    他没想到的是当天晚上艾维斯就想跟他进行更加亲密的交流。

    艾维斯送他回家,一进门就用恳求的眼神看着他,真诚的脸上写满了那个想法,就差说出口了——“格雷,求求你,我真的好想和你上床。”

    格雷在洗澡的时候就被急切的小年轻按在浴室的墙上接吻,他有点受不了,逃避一般闭上眼睛——不是不愿意做,是艾维斯的眼神太过炙热,再多看几眼好像自己的心都要被烤得融化。

    “你知道吗,每次我看到你直挺挺地站在收银台后面,我都会故意绕到你后面……——别怪我,格雷,你屁股真的好翘。还有,我特别喜欢你穿超市那个蓝色马甲,你的胸看着真的很……”

    格雷完全受不了他,用嘴唇堵住年轻恋人的喋喋不休。艾维斯把言语转变为实际行动,手上不住抚摸那些他看中了很久的部位。

    艾维斯没让格雷把假肢装上,也拒绝把拐杖递给他,他自告奋勇想把格雷抱出去。格雷内心一万个拒绝,不想恋爱第一天就被摔出毛病,但没拗过艾维斯的坚持。

    艾维斯喘着气将格雷抱到床上,断断续续地说:“我说、可以了吧……哈哈……你根本、不重……哎……”

    格雷脸上露出罕见笑容,艾维斯瞬间心眩神迷,被这位不苟言笑的前战士迷得找不着北,结果对方下一秒就说:“年轻人,体力不支的话就下次再做吧?”

    艾维斯马上身体力行,让格雷明白年轻人的体力是什么样子的。

    本来,格雷觉得自己老胳膊老腿老腰的,做个一两次就差不多了,但是金发的天使在情欲中的样子美得动人心魄,他一向温顺的绿眼睛此时正像野兽一样闪着光,被这副嚣张的美迷惑,做完两次格雷也没立刻喊停。

    后半夜,天使在他心中已经变得像索命的魔鬼,艾维斯还强迫他找出当初参军时的狗牌戴在脖子上,说是这样更有情趣云云。

    格雷的眼睛被他自己额角的汗水淹到,像是流泪一样,他瞪着艾维斯,眼中露出虚弱:“你是魔鬼吗?”

    艾维斯掐着他的腰,肩头还挂着格雷强健的右腿,他绝望地回答:“我也不想的,请不要这么看我,你能明白这眼神是在给我充电吗?”

    6

    求婚的时候,艾维斯这个学了一堆浪漫思想的俗人还是选择了玫瑰。他将一千支玫瑰塞进汽车后备箱,在两人的恋爱两周年纪念日那天让格雷帮自己取一样东西。格雷打开后备箱,就看到了满满一车的玫瑰花,车盖上挂着小横幅,上书“Will You Marry Me?”M写成爱心形状。

    格雷转头,艾维斯已经单膝跪地,一脸真诚地打开戒指盒。

    “你的想法是?”格雷没有露出他想象中的惊喜,他心中忐忑起来。

    格雷想起自己半年前交给艾维斯的银行卡,瞬间很恨自己因为不懂金融,就把钱都给了看起来比较聪明的艾维斯。他感觉自己的手都在微微发抖,但这次不是因为PTSD。(事实上,他的症状已经比起两年前减轻了许多,有艾维斯拥抱着他睡觉,连梦境里都是软软的云朵。)

    他动了动嗓子,艰难问出:

    “你到底花了我多少个月的工资?”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