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舔到最后应有尽有

    标题说的是攻,不太新鲜的梗

    执着舔狗攻x贫穷贵公子受

    所有人都说文镜是程黎的舔狗,哪怕得不到回应也要固执地追在他身后,这一舔就是很多年。

    高中的时候,程黎是所有女生的梦中情人,他长得高大俊朗,成绩优秀,打起篮球来更是足以吸引所有人的目光。他总是很沉默,对殷勤给他送水的女生也只是点点头,说一句“谢谢”就走,这种冷漠不但没有减少他的吸引力,反而增加了一种酷哥的气场,因此又是引来一片尖叫。

    文镜在学校里并不是引人注目的学生,他头发长长的,一副没修剪好的样子,黑框眼镜挡住了他三分之一的脸,只有白皙透亮的皮肤给他的长相加一点分。他也没什么朋友,总是一个人走在路上。文镜喜欢上程黎的契机就是偶然间放学路过篮球场——正在比赛,比分就差一分,程黎一个三分球瞬间逆转局面,他的队友都激动地去拥抱他,拉拉队和观众席发出了震天的欢呼,只有文镜被程黎淡淡的笑意勾魂夺魄——他冷淡的脸瞬间熠熠生辉,身上的汗水给他的肌肉增添了闪耀的光泽,宛如天神下凡——文镜一直对这个场景念念不忘,一颗少男心狠狠地沦陷了。

    从此篮球场上送水的人多了一个高挑的男生,比起引起女孩子的误会,程黎还是更愿意喝文镜给的水,他刚开始有些奇怪,心想这人怎么光送水不打球,便邀请他一起打球。文镜说他只是想认识一下他,交个朋友。这不奇怪,程黎认识很多打过一次球就能约出来吃宵夜的人,想着也喝了不少人家的水,便主动提出加个微信,文镜顿时脸都红透了,程黎心里那种奇怪的感觉又来了。

    两人认识后,文镜逢年过节都给程黎送很贵重的礼物,程黎18岁生日的时候收到了一双他一直很喜欢的限量版球鞋,那双鞋早就已经断货很久了,在网上炒到了五位数的天价。程黎很惊讶于他的财力,文镜只说这些不算什么,程黎觉得喜欢就好。

    程黎经常踩着迟到边缘的线到教室,由于他的确是个优等生,老师们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文镜注意到这一点之后第一想法就是他肯定没吃早餐,因此又天天买好牛奶面包送到程黎的课桌上。他们不是同班同学,就连程黎的同学都感慨文镜能每天顶着一个班不认识的同学的目光,若无其事地放下早餐实在是勇气可嘉。

    程黎从小沐浴在家庭的宠爱、师长的赞美、朋友的追捧中,对于别人对他的好,他早已经习以为常,可以淡然接受,文镜的小心思他不问理由照单全收。文镜此时也很纯情,路上碰到能得到对方打个招呼,点点头,他也就觉得自己收到回报了。

    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程黎高三那年,他家的公司因为资金周转困难而破产,还欠下了大笔的外债,天之骄子瞬间从云端坠落。看着一夜间愁白了头的父母,程黎决定不上大学了,高考完就出去工作补贴家里。文镜知道这件事情后,绞尽脑汁地想帮自己的心上人,最后他想出来让程黎帮他补课,自己给他丰厚的报酬,他成绩还算不错,但没有程黎那么拔尖,因此这个理由倒也合适。文镜又通过校方向程黎表示,有好心人愿意资助他的大学学费和生活费,程黎的父母精心培育孩子这么多年,也不希望他浪费自己的聪明才智就此辍学。

    在多方安排下,程黎不但答应了帮文镜补课,还住进了他租的房子里,方便两人补习和上学。

    男神帮自己补习,文镜一开始激动得恍恍惚惚的,只顾着看程黎高挺的鼻梁和有些干燥的嘴唇,想着用什么帮他润湿一下,他红着脸想入非非半天,就连程黎叫他他也没从自己的想象中脱离。直到程黎眉头一皱,他才赶紧把注意力投入到试题中,生怕对方觉得自己不学无术朽木不可雕最后放弃自己。就这样一天天下来,文镜的成绩居然提升了不少,虽然比起真的想学习,他的主要动力还是让喜欢的人对他刮目相看以及和他上同样的学校。

    也许是这种执着的精神打动了上天,文镜居然真的超常发挥,录取到了程黎考的学校。此时,他已经慢慢入侵了程黎日常生活中的每个角落,一开始是各种借口给程黎买东西,今天是衣服明天是鞋子后天是背包,文镜渐渐包办了程黎所有的穿着打扮,吃饭也是自己下厨,程黎找了份暑假工做服务员,他还为了送他上班考了驾照买了车。程黎的同事看到他每天穿着四位数的T恤坐着雷克萨斯来打一份月薪三千的工,都说他是因为长得帅被包养了。

    如果一开始文镜就这么直接,程黎肯定会拒绝,但是他的试探恰到好处,渐渐地,程黎就和温水煮青蛙一样,已经丝毫不觉得只是“朋友”的文镜每天给他做好饭送他上班有什么问题了。

    到了大学,两人还是在外租房住,文镜的美貌随着他头发的剪短和气质的变化显露出来,他皮肤白皙,五官精致,一双桃花眼在摘下眼镜后总是显得含情脉脉,是十足的大美人,然而美人柔情只对一个人展示——有课的时候文镜便上课,没课的时候就陪着程黎上课。程黎在校外的咖啡店又找了份兼职,冰山帅哥咖啡师的名号渐渐传了出去,很多女生为了看他一眼专程每天都雷打不动地来买杯喝的,文镜的警惕心直接拉满,一有空就过去盯着,其实他自己本身也相当引人注目了,奈何他的全副注意力都放在程黎身上,生怕少看一眼就被别人得手了。所幸程黎觉得自己这样的家庭暂时不适合恋爱,回绝了所有要他联系方式的请求。

    大学里,年轻人的八卦嗅觉愈发敏锐,文镜的“舔狗”行为名声在外,而程黎的冷淡性格所有人都看在眼里,他被说是拿着好处又不给人回报的绿茶。文镜对于自己的风言风语倒是无所谓,但第一次听到别人这样说程黎,还带着同情和怜悯的目光看他时,他跟疯狗一样直接一拳过去把人打蒙了,他看着漂亮高挑但力气不小,家里还有权有势给他撑腰,惹起事来有种不依不饶的态度,从此没有人再敢说程黎半句不是。

    程黎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做打工人,对于这些事情半点不知,每天只想赚钱给家庭减轻负担,他在高考完之后就没收过文镜给他的钱了,因为他觉得自己没有接受的理由,但是却没办法回绝文镜的“今天去买衣服了顺便帮你也买了一件”“今天我想吃这个就买了”“对了你把饭盒带上我给你做了午餐”,他自诩和文镜是最好的朋友,好朋友之间这样,应该也很正常吧?

    直到有一天高中同学会,程黎喝醉了酒,回去模模糊糊地感觉有人在脱他的衣服,抚摸他的身体。程黎正迷糊着,他这时候很听话,让他抬手就抬,让他喝水就张口,习惯了文镜的照顾后这种反应其实很正常。唯一不正常的就是这天文镜再也忍不住了,看到这么多年一直喜欢的人在自己身旁脱光了衣服,面色潮红,意识模糊,任人摆布的样子,文镜忍着多年不出手的意志力终于被最后一捆稻草压垮了,他只想舔遍程黎的全身,让他眼中只看得到自己,身体里只容纳自己,呼喊自己的名字,他越发沉浸在这种色情的想象中,于是他也这么做了。

    第二天程黎起床的时候,浑身酸痛得快要散架,他看着自己一身的牙印和吻痕,思考了一会儿,发现除了暧昧的喘息和火热的拥抱之外什么也不记得了。身旁是睡得香甜嘴角挂着一丝笑容的文镜,程黎谨慎地摇醒了枕边人,还没等他开口问什么,文镜就先发制人,一副黏糊糊的样子依偎着他,说你醒啦累不累,要不要吃点东西,想吃什么我给你做。这么自然的样子让程黎很难不怀疑自己是不是在意识模糊的时候答应了什么,他是个说到做到的男人,于是决定先按兵不动,看看情况再说。

    文镜在那之后俨然一副两人已经是情侣的样子,吃饭的时候总是一边夹菜一边笑眯眯地盯着程黎看,他以前就算看也不会这么明目张胆;两人看电视时,他很自然地搂着程黎,程黎三分之一的心思在电视上,三分之一的心思在文镜火热的身体上,三分之一的心思在思考自己到底答应了什么;晚上两人依然睡在同一张床上,文镜求欢的时候程黎含含糊糊地表示了拒绝,但可能意思没传达到位,两人还是做了,还做了四次,文镜怜爱地吻去了程黎眼角的泪水,程黎都被做到生理性流泪了,却还在想自己答应了什么。

    好几年后,文镜提议婚礼上他穿黑色西装,程黎穿白色西装,那样显得程黎很圣洁,两人又是情侣装。程黎其实有点不满意,他并不想穿白色,因为会把他的身型显得更壮,但因为他当时又在思考自己当初那个晚上到底答应了文镜什么,所以最终也没说出拒绝的话。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