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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嗤,你见过谁来喝汤只晚上来,还一喝喝半宿?孟婆汤吗?”温堇疏拿帕子把烟屁股包好扔小警员的怀里。

    “赶紧的回去,别老往我边上凑。”温堇疏一脚踹屁股上。

    小警员叫费营,是个有眼力见的,他忙不迭的往旁边以夺,明眼人都能瞧见,温长官近日心情不好,不想找死就得躲远点儿。

    法租界的洋房地下烟雾缭绕。

    “香吗?”唐可穿了件半短的旗袍,黑色的锁边沿着锁骨一直蔓延到雪白的胸部,头发被勾的有些松散,有几绺从脸侧垂下来,挡住了眼睛。她将身子微微前倾,纤长白嫩的脖颈凑到男人的面前,浅淡的玫瑰香气扑面而来。

    男人有一瞬的失神,他挪动了一下肥胖的身躯,蓄满肥油的大肚子被包裹在土黄色的军装下,又被皮带收紧,随着他的动作贴上了唐可的大腿。

    “香,宝贝儿,好香,来让爷好好尝尝。”他裂开嘴,脸上的肥肉堆挤在一起,过于宽大的鼻头让他像一头年迈的驴子,唐可微微侧头,避开了迎面喷吐出来的臭气。

    唐可顺势坐在了他的腿上,过短的旗袍随着动作上拉,露出黑色的蕾丝边,男人粗短的咸猪手急不可耐的覆上她的腰肢,将黑色的旗袍往上撩起。

    “呼,呼——”肥胖的男人卖力的耸动着,肚皮上的肥肉随着动作上下颠动,发出像熊一样的粗喘,唐可脸上全是魅色,配合着男人的动作,高声呻吟。

    或许是年纪太大,或许是过于肥胖,没过多久力竭的高官就缴械投降,仰倒在床上呼呼大睡了。

    唐可厌恶推开横担在身上的胳膊,伏在床边不停的干呕。

    洋房外的进出开始变得频繁,温堇疏脚下扔满了烟屁股,他紧紧的盯着进进出出的人,开始变得烦躁。

    这是一种强烈的无助感,明明知道这里面一定有问题,却抓不住任何端倪。

    “砰——”随着一声巨响,面前的洋房骤然腾升起一股白烟,紧接着就是逐渐蔓延开的火光,温堇疏当机立断,拔出腰间的配枪,朝着火光处冲去。

    四下分散混在人群中的警员迅速的包抄过来,涌进温堇疏消失的地方。

    唐可坐在床边,身上的旗袍已经变得褶皱不堪,松散的发髻彻底的散开披在肩上,她冷冷的看着面前被捆在椅子上的男人。

    “婊子,竟敢暗算老子,你知道老子是什么?”肥胖男人正是刚刚的那个高管,只不过此刻全身赤裸,像头待宰的肥猪一样被捆绑着。

    “啪——”男人的话音未落,满是油光的脸骤然被一巴掌扇的向旁边篇过,门外的火光迅速蔓延,浓浓的烟雾穿过门缝,遮掩住了唐可阴鸷的面容。

    一起下地狱吧。

    温堇疏被浓烟呛得咳嗽,他迅速的用袖子掩住口鼻,迅速往火光蔓延的地方赶去。

    往日异常安静的洋房里充斥着男男女女的尖叫声,哭喊声。

    “都拦住,一个也别放跑了。”后面一连串的警员跟着温堇疏往屋里跑,费营扯着嗓子冲还没进屋的人喊。

    “你要什么?我有钱,我给你很多钱,多少都行你放过我”窗外的火光越来越亮,他甚至能感受到火苗舔舐墙面后留下的热度,禁不住开口求饶,淡黄色带着骚臭味的尿液顺着大腿蜿蜒到华丽的地毯上,氿出一块深色的湿痕。

    “我想要什么?”唐可略长的指甲轻轻的划过高官带着湿痕的面颊,竟然笑出了声,“我当然是想要你们的命了。”

    “啊——”温堇疏听见了一声惨叫。

    跟在后面的费营也听见了,不由得打了一个哆嗦,这叫声也忒凄惨了,怪瘆人的。

    他们逆着人群冲进别墅,三层的小洋房竟然抛出了几十号人,有男有女甚至还有不少小孩儿,这会别说是温堇疏不信这是汤铺了,就连费营都没法在自圆其说了,他们顺着火光,找到了藏在地下的消金窟。

    “好家伙,怪不得抓不着人,敢情都直接从地底下跑了。”

    “都闭嘴。”温堇疏打断了后面警员们的喟叹和吐槽,听着惨叫传来的位置。

    “砸开。”房门上了锁,温堇疏往后退了一步,回头找趁手的工具。

    “砰——”一声巨响,温堇疏迅速转过头来,只见费营刚刚放下踹门的腿,微微往后趔趄了几步,而门已经打开了。

    温堇疏拍了拍费营的肩膀,道:“可以啊,这几天的车没白拉。”

    费营:......

    房间里的惨状超过了他们所能承受的极限,跟随而来的警员们不禁纷纷偏过头别开眼捂住裆部,就连温堇疏都不觉胯下一凉。

    肥胖的男人赤裸着倒在血泊里,下身被齐跟绞断,可能是由于使用的器物并不是很锋利,伤口被反复的磨烂了,变得血肉模糊。

    “你......”温堇疏盯着床上蜷缩着的女人,喉间发紧。

    太狠了......

    这是平阳警署对上新荟帮以来的成功的一场围剿,温堇疏和宋程一共带回来了27个由新荟帮豢养的娈童和不大不小的女孩儿,连带着21名没来的急逃走的大小官员,可谓是收获颇丰。

    平阳警署立了大功,庆功宴自然是少不了,温堇疏端着酒杯,有些心不在焉。

    “还在想那个南初?”宋程今天难得穿的正式,白色西装的领口很骚包的别了一支白玉兰,一靠近香气直冲进温堇疏的鼻子里,熏得人头疼。

    温堇疏皱着眉往后褪了一步,“你跟谁学的别这玩意?骚死你算了。”

    宋程本来看他自己在这喝闷酒,想着来陪陪兄弟,接过自讨了个没趣,翻着白眼接着跟那几个贵族小姐调情去了。

    温堇疏不断的回想跟南初的点点滴滴,从最开始在舜华大酒店第一次见面到搬出来的当天晚上的矛盾,还有费营踹开那扇门后蜷缩在床上的唐可......

    温堇疏心里像是堵了一块巨石,沉甸甸的坠在胸口,不得上下。他手里的酒空了一杯又一杯。

    窗台上的夜来香已经全都开败了,这是搬来小公寓的第42天,南初在小本子上记录着,他一笔一划的写的很认真,自从那天晚上,温堇疏就拒绝了和他交流,其实这很简单,一个口不能言的哑巴,几乎没什么存在感,只要温堇疏不去看他本子上写的字,南初就毫无办法。

    不能再这样下去了,自己的命是先生救的,就算被厌弃,他也认了。

    【先生,我有些想您。

    我与先生相识于七月廿三,于我来说,这天是我重活于世的日子,被送往那个酒店的时候我藏了瓷片,或割喉或割腕,南初从未想过还能活着走出那扇大门,可我在那天遇见了先生。

    半载春秋,我从未想过原来日子还可以这样过,在温宅,在先生身边的日子仿若梦影,太美好的日子让我变得贪婪。

    先生就像九天之外的仙佛,而我是泥沼中肮脏不堪的虔徒,稍有不慎便是渎神。

    我怕您知道我的过往,我不敢接受与先生的欢爱,可我更怕先生不理我,所以我想跟您说,关于我的一切。

    我与母亲......】

    南初小心翼翼的将写满字的纸从本子上撕下来折好,放在桌子最显眼的地方,或许先生看过之后就不会那么生气了,可如果先生嫌弃他,赶他走又该怎么办?

    他坐在窗台上,隔着窗户往下看,太阳已经落进了湖里,再过段时间先生就该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