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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忆往事

    “朴素珍,我还有一事要问你。”邱茉从兜中取出那支被朴素珍遗留在温府的芙蓉花木簪。

    这支簪子邱茉一直看朴素珍拿在手上把玩,看上去对它很是珍惜。却没想到她到长安县县衙自首时,却没有将它带在身上。若不是邱茉让仆婢去打扫她在温府时暂居的房间,怕一时半会还不知道这簪子被留在了温府。

    一开始,邱茉只是单纯地认为,朴素珍肯定想这次自首自己已是必死无疑,为了不让这支听芹留给她的木簪因为自己的伏法而遗失,才会将它留给自己的。

    可是,当她有一次无意间将这木簪和母亲的金簪摆在一起时,她终于意识到那种一直被她觉察却不能被分辨的遗漏感到底是什么了。

    没错,这只簪子上的芙蓉花,竟然同她父亲在她成婚时赠予她的母亲遗物:芙蓉花金簪上的芙蓉花有着惊人的相似。

    “这支簪子,你是怎么得来的?”邱茉将木簪递到了朴素珍面前,她的双眼紧紧盯住她,不想放过面前这个女人的每一个动作,每一个微表情,甚至每一个呼吸。

    邱茉知道,她似乎触及到眼前这个女人与自己母亲之间那微乎其微的一点点联系了。

    朴素珍看着邱茉手中的木簪,眼神中流露出的情绪非常复杂。像眷恋,又像愤恨,像不舍,又像逃避,但最后全都化作了木然。

    她淡淡地瞥了一眼邱茉,嘴角微扬。

    “你总算意识到它了。”说完这句话,她突然笑了,笑容很凉薄。

    “那么多年了,没想到,竟然是你看出了这支木簪背后有故事。”

    邱茉紧张地咽了一下口水。虽然朴素珍之前曾经两次警告过自己,在知道真相后她可能并不会解脱。但近八年的苦苦追寻,现在答案就在眼前,邱茉说服不了自己放弃。

    朴素珍伸出颤抖的右手接过木簪,口中像是在喃喃自语,又像是在对邱茉二人诉说:“看在你们那么尽力地为听芹复仇的份上,我便告诉你你想知道的真相吧。”

    她将木簪放在手中仔细端详,眼神中满是悲伤。那是镌刻在她心中多年的秘密,是花,是草,又是雷霆,是暴雨。

    她叹息一声。

    “那是二十年前的事儿了……”

    公元616年,隋大业十二年。

    在远离中原大陆的东北方,有一处横出海面的半岛。这座半岛被居住在这里的先民命名为朝鲜半岛。

    朝鲜半岛被三个国力不一,面积不同的国家分割,这三国分别是百济、高句丽和新罗。

    百济和高句丽位于半岛的西南和东北,国力强盛,国土面积也比龟缩在整个半岛最东南的新罗国大上许多倍。强者恒强,弱者势微,新罗国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都是被这两个国家欺压凌辱,百姓罹难,苦不堪言。

    在当时,有许多新罗国的商人或贵族,只要稍有些能力或方法,便会想离开新罗,为自己的家族和子孙换一种太平点的活法。

    朴素珍的父亲朴灿烈便是其中之一。

    “夫君……”朴灿烈的妻子崔氏担忧地问,“你真的打算把家迁到大隋去吗?过去后家里的生计要如何继续?”

    朴氏在新罗一直是做药材生意的。朴灿烈虽然是白手起家,可他善于经营,且为人诚实守信,生意虽做得不算大,但在当地也算是有些资产的。

    若就这样舍弃了,崔氏确实有点舍不得。

    想到要背井离乡,朴灿烈一开始也是忐忑的。可随着百济对新罗在军事上的步步紧逼,再加上他时不时从大隋商人处打听到的信息,他意识到只有离开,才能确保自己和家人的平安。

    “你放心,”朴灿烈对妻子说,“之前一直来跟我订购牛黄和麝香的大孟兄弟,他们就是在大隋的大兴城经营药材的,我与他们交往颇深。他答应等我们到了大兴,便会将我引荐给当地有名的医馆,帮我们在大兴城立足。”

    朴灿烈向来是一个拿得定主意的人,他选择到达大隋后的落脚点,不是东都洛阳,而是当时的大兴城,也是后来李渊称帝的大唐国都:长安城。

    这固然有现实的考虑。朴灿烈深知,世上没有白得的好处。孟昶提出要帮他在大兴城立足,情份上当然有部分原因。可是更多的,还是看上了他之前在新罗多年积累的供货资源和人脉。

    大家都是聪明人,有些事看破但不需说破。朴灿烈也乐意借助他的力量,毕竟对他来说,大隋再好,也是个陌生的地方,他需要有个本地人作为依靠,用来发展自己和保证家人的安全。

    朴素珍跟着父母搬到大隋时,刚满14岁。

    单纯天真的少女,跟着父母提着细软远走他乡。即便依旧是衣食无忧,但离家别井的忧愁和在陌生环境下的不适应,也让当时的朴素珍承受了不少精神压力。

    她首先要面对的,便是父亲急切地想为她择婿这个问题。

    “娘子,今日午后家主要在府上设宴,款待一直关照我们药铺生意的几位相熟老客户。夫人吩咐了,到时候让你也要按时出席,我们现在要不要先挑挑裙子……”

    说话的人,是朴家到大兴城后为朴素珍买的贴身女婢芊苗。这小姑娘年纪看上去与朴素珍一般大,但为人机灵,能说会道,最重要的是她会讲新罗话。朴灿烈夫妇觉得有她在自己女儿身边,最起码女儿能有个说话的人,对提前适应当地的生活也有好处。

    “不就是一个普通宴会嘛,我为什么非要去,不能不去吗?……”朴素珍一看芊苗这幅激动得有点生硬,兴奋得有点失常的样子,就知道她肯定又被父亲策反了,想制造机会让她与那孟家郎君碰面。

    朴素珍一想到父亲那结拜好友长安药商孟昶家的长子孟鹤,便不由得心生厌恶。她最不喜的就是像他这种油嘴滑舌、自命风流,表面一套,背后又是一套的男人,可那孟鹤偏偏就爱凑到她面前来找存在感。

    他在她面前总是言语轻浮,专爱对她行些恶作剧。可到了长辈面前,又装作一副一本正经、知书达理的样子。

    若不是因为父亲确实受了孟鹤家的恩惠,朴素珍巴不得直接上去扇他一耳光,让他离自己越远越好。

    可让她最不爽的,还是自己父亲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