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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7章,有福之人不用忙(求订阅!)

    陶歌大概30来岁,面容姣好,身材高挑,黑色长款羽绒服把一股小知识分子的气质衬托的淋漓尽致。

    “你好,是三月吗?”

    见到张宣直直地从一家化肥门店走过来,陶歌反应最快,率先热情地伸出手,露出职业的微笑。

    “你好,我是三月,您可是陶女士?”

    张宣也是跟着伸出手,从容不迫地握握,笑着问。

    “陶歌。”

    “张宣。”

    简单介绍完,两人相视一眼,脸上的笑容瞬间开了几分。

    张宣稍微有点惊讶于对方的书香气质,更惊讶于对方的胆魄。

    要知道这年头的可不是后世啊。

    拦路抢劫外地人,甚至更过分的举动也时有发生,不罕见。

    气质样貌不错的女子跑外勤还是有几分危险的。

    不过当他看到旁边的助理时,好像又明悟了几分。

    张宣惊讶于陶歌的胆气。

    陶歌却诧异他的年轻。

    不过她也只是略微错愕了下,马上就从恍惚中醒悟过来。

    记得临出发前,人民文学内部是有讨论过“三月”会是个什么的人、会是个什么形象的?

    从过往的几次邮编地址变动来看,大家对三月的身份早已有了模糊猜测。

    其中就有教师和学生两种形象。

    出发前,陶歌团队都认为三月是老师、甚至教授的可能性更大一些。

    毕竟“风声”文笔凝炼,逻辑思维严谨,各种小说人物的性格鲜明,人物的心里活动更是亮点。创作手法也是敢于破旧,让人耳目一新。

    而且最后一次的通信地址是中大。

    中大是什么地方?是大学,是名校。

    似乎这一切都在佐证“三月”是个老师。

    不过她们都是干文学传媒的,接触过各种人,见过各样的事,应变能力和接受能力都超强。

    以至于“三月”是不是学生?虽然觉得不可思议,但也并不是完全不能接受。

    什么叫天才,就是敢于打破传统,打破大家固有思维的人。

    人民文学早就把“三月”定位于天马行空的天才文学创作者,似乎年轻一点也不过分。

    四人寒暄一番,张宣就问:“陶女士,你们吃过早餐了吗?”

    陶歌望着这张年轻面孔,坦诚笑道:“大雪天为了赶时间,来得比较匆忙。”

    懂了,什么来得匆忙啊,就是饿了。

    张宣随即发出邀请说:“小镇离我家还有十里山路,大雪天车子进不去,等会得走一个多小时,消耗体力。不如先去我镇上的叔叔家里吃顿便饭再赶路?”

    “好。”

    入乡随俗,客随主便,再加上陶歌一行人早就饿坏了,自然欢喜应允。

    饭是在杜家吃的。

    面对人民文学一行人,老杜一家都比较隆重。

    杜克栋亲自下厨,做了8个好菜。

    艾青和杜静伶也是破天荒地放下了傲娇性子,热情地帮着招呼。

    伍国瑞就不谈了,终于把良好的家学体现了出来。接人待物上,初次见面城里人和城里人更容易找到共鸣。

    由于有要紧事,这顿饭吃得热闹却又简短。

    饭后,众人来了一张集体照,陶歌一行三人把桑塔纳停在杜家后院,就跟着张宣出发了。

    望着逐渐远去的四人,望着张宣和陶歌不拘束地交谈样子,杜克栋开心地拍了拍小女儿肩膀,然后哼着小调走了。

    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艾青也是不遑多让,笑着拉过杜双伶的手,说:“走,陪妈去里屋说说话。”

    杜双伶脸红红地抿嘴笑,“嗯”了一声。

    见父母妹妹走了,杜静伶默契地同伍国瑞对视一眼。

    然后晕晕乎乎感慨道:“真是不可思议,不敢想象,不敢置信!这张宣年纪轻轻的,就走到了这一步。”

    伍国瑞听得笑出了声,“那你还是说错了,什么年纪轻轻的啊,平凡人到老也走不出这一步。”

    接着他也感叹道:“还是双伶厉害,年幼就识得金镶玉,这就是眼光。”

    想起这个妹妹的情感经历,杜静伶也是忍不住一笑。

    暗道自己还好没有插手这段早恋,不然指不定便宜了谁。

    随即又觉得,以双伶的性子,亲妈都管不了,自己大概也是做无用功。

    稍后杜静伶又想到了肖少婉。

    根据自己妹妹的笔记,肖少婉和张宣曾互有好感,这种好感持续了快2年,可最后却无疾而终。

    正是因为肖少婉的主动退出,才成全了妹妹。

    她唏嘘:这就是命,有福之人不用忙。

    无疑,妹妹就是那个有福之人。

    ……

    从石门站到上村,10里路,这次四人硬是走了差不多快2个小时。

    没办法,这山里的马路又陡又弯,还开始打滑了。

    而陶歌却是土生土长的京城人。大雪天的,一个城里人初次跑到雪峰山脉的高山地界,那自然是各种不习惯,自然吃尽了苦头。

    一跤,一跤,又一跤。

    眼见不长的上坡路段,陶歌短时间内连续摔三跤,张宣都替她屁股生疼。

    临了好意问:“要不先休息会吧?”

    陶歌摆摆手,笑道:“没事,没事,继续赶路吧,不要浪费时间,不然到你家天都黑了。”

    张宣抬头看了看天,心说还好,才中午,耗的起!

    不过人家要坚持,张宣也无所谓。

    他是个农村人,是个山里人,从小命就贱,这种下雪打滑的山路,早就习以为常了。

    上坡难,下坡似乎也难。

    这不,刚拐过坡头不久,下坡时陶歌又摔跤了。

    而且这次摔跤不是原地摔跤,而是往下滑行了好长一段路。

    “小心!”

    看到陶女士一个趔趄就飞了出去,张宣心一突,赶忙追了过去。

    还好!还好!追出五米后,张宣及时拉住了她。

    在边边及时拉住了她,要不然就掉到马路下面的竹山里去了。

    “小心,脚别乱蹬!”见悬在半空的她本能地发挥求生意志,张宣赶忙制止,好害怕她把自己一起带下去了。

    后面的两人见状,似乎也想过来搭把手。

    只是…

    “哎哟!”

    一声叫喊声猛然响起,摄影大哥一个长长的滑行,以火箭般的速度,掉到下面的竹山里去了。

    糟了!

    张宣麻着心思急急忙忙探头一看,立马松了一口气,还好老天爷不收命,摄影大哥没有摔在尖尖的竹桩上。

    吓死老夫了!

    真他娘的吓死老夫了!

    要是再往左边摔20厘米,脑袋摔在两根砍伐过的斜面竹桩上,摄影大哥今天非得交代在这里不可。

    张宣被惊出一声冷汗,陶歌和那个助理也意识到了摄影师刚才和死神擦肩而过。

    都惊吓到失了声!

    瞅一眼边边上的陶歌,张宣此刻已经顾不得男女授受不亲了,心一横,右手环住她的身子,一口气把她拉了上来。

    然后把她往地上一丢,就赶忙从下面的小路进了竹山。

    “你没事吧?”

    急急忙忙赶过去把摄影大哥扶起,张宣关心问。

    “没、没事…”

    看着近在咫尺的尖尖竹桩,摄影大哥脸色苍白,心有余悸。爬起来感受一番自己地身体状况后,也是开始检查起了怀里的摄影设备。

    真是敬业!

    佩服!

    从3米高的地方摔下去,人家竟然还下意识抱紧了摄像机。

    张宣有点不放心,眼神从头到脚又扫了一遍人家,生怕有伤口了,生怕出了事故。

    …

    下了山坡,这次陶歌学乖了,主动要求休息一会。

    张宣也是怕了她。

    于是特意跑去附近的农家弄了一些干稻草过来,编织成绳子,绑在几人的鞋子上。

    尔后又给他们一人找一根棍子,做拐杖。

    有了刚才的深刻教训,后面的路几人都是走的小心翼翼。

    张宣帮扶着陶歌。

    而助理也没歇着,除了有一个大背包要负重外,还得分出一些精力照顾着点摄影器材。

    两个小时候后,四人终于到了十字路口。

    坐着歇口气,刚才还要死不活的陶歌见到山里的各种稀奇后,马上满血复活,端着照相机到处拍拍拍。

    田娥老师家里今天收亲,此刻赶来喝喜酒的一两百人都像篱笆桩一样,高高矮矮、错落有致地站在马路边,一边吸烟嗑瓜子,一边扯淡。

    他们目光统一,方向统一,看西洋景似的看着这个摆弄相机的城里女人。

    “葛个城里人弄是不一样哦,嗯个衣服看起来就蛮贵,头发哈是黄个,卷卷个好看呔。”

    “那还要嗯港么,听几节港,人家是首都过来个咔,是个有文化的大记者…”

    “嗯怎么晓得个…”

    “那张萍港个,昨晚在田娥老师家里港得,好多嗯都听到了…”

    “呸,就是炫耀,嗯个张萍就是炫耀,呔,让她装到哩。”

    “炫耀是炫耀,但人家有嗯个本钱呔,嗯莫要羡慕,弄哩家里几个都不是读书个料,羡慕嗯来。”

    “如今他们张家真是了嗯得哦,一年就翻身,出了个要上天的人物。”

    “姓梁个扒灰佬,嗯就积点德吧,要过年了,要港点吉利话。”

    “就是就是,嗯个扒灰佬,嗯要是能干,就把葛个城里女人弄上床,甭天天守着嗯儿媳妇。”

    “哈哈哈…”

    一群污人,话题歪着歪着就歪到了梁姓扒灰佬身上去了。

    村里人稀奇陶歌,陶歌也稀奇他们。

    互相稀奇一阵后,张宣就带着她到村里四处转了转。

    去了一些退伍老兵家里,去了黄富贵家里。

    当得知张宣的谍战素材有很多源自黄富贵时,陶歌立时对这个老人来了浓厚兴趣。

    黄富贵健谈,老迈牙口一咧一咧,帮着张宣说了不少好话。

    黄富贵的大儿子是隔壁县的大人物,此刻也刚好在家,又是一通吹捧。

    娘希匹的!

    这职业撒谎人吹起牛皮来都不要打草稿的。

    那眼睛一睁一闭,嘴巴一张一开,把张宣说的从小就是个神童似的…

    听了几分钟,张宣都有点飘飘然了,真他娘的!正经人扯起淡来,估计他自己都信。

    到处转,到处转,一下午就这么过去了。

    晚餐是阮秀琴做的,为了招待好陶歌一行人,这次也是下了血本。

    杀了鹅,买了鱼,称了牛肉,上了野味。

    再加上各种特色菜,一桌12个大碗挤满挤满,把陶歌眼都看花了。

    落座后,张宣问她:“要不要来点烧酒?”

    陶歌想了想,笑着说:“那来点儿,但估计喝不了太多。”

    张宣点头,起身给几人倒满酒后,也给阮秀琴和自己倒一杯。

    末了举杯,说了句这年头最时兴的话:“来,有缘千里来相会,为我们相识干一杯。”

    “干杯。”桌上众人知情知趣,举杯碰到一起。

    陶歌似乎对鹅肉和牛肉没兴趣,倒是爱吃猪血丸子和野味,逮着这两个菜频频出手。

    摄影大哥和助理就不忌讳了,每个菜都吃,大吃特吃,连连夸赞阮秀琴手艺好。

    瞧着碗里的菜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减少,阮秀琴也是温温笑着,心情别提多高兴了。

    吃完饭,简单洗漱一番,众人一改之前的随意,进了书房。

    开始干正事。

    推门进去,陶歌看到满墙的军事谍战书籍时,被惊讶到了!

    她下意识问:“这些都是你的书?”

    张宣回答道:“对,是我的。”

    陶歌又问:“我能看看吗?”

    张宣笑着说:“都是一些普通的书籍,请随意。”

    陶歌身为记者,此行就是为了了解张宣而来。碰到这种事情自然不会做作,也不会太客气。

    陶歌立在书架跟前定了定神,眼睛对着满墙的书籍细细扫了一遍,随后手一伸,掏出感兴趣的书翻了起来。

    陶歌在翻书。摄影大哥和助理也不停着,两人对书房进行了简易布置。

    张宣随他们折腾,坐在一边悠哉悠哉的喝茶。

    半个钟头后,陶歌转身问张宣:“我观每本书里都做了笔记,写了感悟,这些书你都看过了?”

    买这么多书,就是为了这刻,张宣自然不会谦虚,平和地说:

    “大部分看过了,有些书我甚至看了两到三遍。”

    陶歌顿了顿,问:“这里一共有多少书籍?”

    张宣如数家珍:“一共187本。”

    陶歌好奇:“读这么多书,你应该花了不少时间吧?”

    张宣装着回忆一番,许久才看着她说:“确实花了不少时间,我强迫自己一个月必须读6本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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