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章 仲夏节之舞
海姆立克急救法。 心肺复苏术。 这两个急救用的大杀器一甩出来,场面差点儿失控。神职人员,或者说,治疗者,用格雷特前世形容医生的话说——谁手里没有几条人命。眼睁睁看着病人咽气救不回来,这种事,谁都会铭记终生,谁都会在几十年后念念不忘: 当时,如果我这样这样,或许能把人救回来…… 格雷特当场被人簇拥了起来。安东尼,威廉,连出头质问格雷特的美女乔安娜,人人眼睛发亮,不要命地往前挤。埃尔文长老仗着等级高、战斗力强,抢到了最前排的位置,却被后面的人挤得差点站不住。没奈何,一顿法杖—— “啊啊啊啊啊!长老你作弊啊!” 碗口粗细,灵蛇一般的藤蔓钻出地面。在场的治疗者们有一个算一个,都被藤蔓缠住腰间,葫芦娃似的挂到了半空。 格雷特靠这一场讲座,刷爆了教团里的声望值,好悬被当场扣下来。也就是教团没有固定的神殿,他才得以脱身,被埃尔文长老送回了法师塔。心有余悸的格雷特再也不肯离开,埋头法师塔里,一直宅到了仲夏节。 学魔法,学神术;看期刊,写论文。直到仲夏节当天,他才从法师塔里爬出来,去和卡伦大叔一家汇合。 庆祝节日! 痛痛快快的玩! 帮着雷蒙大哥,在仲夏节上追女孩子! 格雷特一直记得,自己去法师塔的第一天,爱琳婶婶熬了一个通宵,把雷蒙大哥的新衣改小了给自己穿。而那件衣服,本来是雷蒙大哥预备仲夏节穿的…… 格雷特不会看尺寸,不敢乱买衣服。他只能买了一匹上等棉布,尽快还给爱琳婶婶一家,然后,把爱琳婶婶这份情义,深深地铭记在心里。 所以一定要去啊! 一定要好好表现,帮雷蒙大哥追到女孩子! 格雷特走在爱琳婶婶后面,一手拉着艾薇儿,东张西望。仲夏节的街头比平时热闹了一百倍,也鲜亮了一百倍,鲜红、淡黄、宝蓝、各种各样鲜艳的衣裙,在街上触目可见。 女子们都穿上了鲜亮的长裙,纯色的,竖条纹的,碎花的……平时只舍得穿个粗麻坎肩,甚至光膀子干活的小伙子,也穿上了细麻布甚至棉布的衬衫。 这座城市攒了一年的颜色,好像全在仲夏节当天泼洒了出来。 商人也不会放过这个机会。特别是小摊贩们,把自己的摊子全都摆了出来,挑起鲜艳的旗帜,摆上格式各样的东西。格雷特拉着艾薇儿的手一路买过去:一条炸鱼、一朵头花、一牙甜瓜…… 都是一两个铜子儿就能买一个的小东西,艾薇儿捧在手里走一路吃一路,笑得眼睛弯成了月牙。爱琳婶婶不得不阻止:“太多了……” “我买给妹妹吃的。”格雷特笑着回应。转身又买了一串炸丸子,塞进艾薇儿手里,轻言细语地问:“艾薇儿,累不累?” 仲夏节是王国的传统节日,通常是选在在五月末,夏收结束后的十天之内,当然,得是大晴天。城主府通常会举办盛大的庆典,邀请当地贵族、神殿、魔法师等一起欢庆。城主府前的广场上,甚至会有特地请来的马戏团、杂耍艺人, 当然,有资格出席城主府宴会的,也都是当地的头面人物。像格雷特这样的法师学徒,乖,自己玩去吧。 于是格雷特就玩去了。他带着艾薇儿走一路买一路吃一路,直到小姑娘露出疲色,才小心送了她回去。一转身,就被雷蒙大哥拉着,转进了跳舞的人群中。 满街人都在跳舞。 这种属于平民的舞步非常简单:男、女、男、女,一个隔着一个站好,手拉手围成一个圈子。热烈欢快的音乐声里,进、扬手、退、垂手、踢腿、放下,松开手,原地转一个圈子。 然后女子站着不动,男子往逆时针方向移动一格,交换舞伴,再来一遍…… 格雷特跳得昏头昏脑。周围都是花朵一样绽开的长裙,女孩子飞扬的辫梢,时不时地就拂到他脸上,挠得他脸颊痒屑屑的。 退出一个圈子,又加入另外一个圈子。很快,格雷特就看见雷蒙大哥拉住一个女孩儿,两人手挽着手转了一圈。 女孩儿穿着一条火红的长裙,身材高挑健美,一头红发热烈得烧起来一般。她肤色白皙,一双翡翠色的眼睛亮晶晶的。格雷特注意到,转圈时雷蒙大哥悄悄捏了下她的手,女孩儿再转过来的时候,脸颊一下子烧得通红…… 有戏啊! 格雷特心里的小人已经托起了腮帮子。这一轮跳完,又到了交换位置的时候,雷蒙从女孩儿左边换到了右边,格雷特顺次站到女孩儿左边,刚刚站定,就听雷蒙大哥介绍道: “他就是格雷特……” “呀,他就是格雷特?”女孩儿轻讶。她把格雷特从头看到脚,又从脚看到头,眼神闪亮亮的,忽然扑哧一声: “很俊的嘛!” “那是!小格雷特已经是魔法师了!” 格雷特:“……”魔法师和英俊到底有什么关系…… 刚聊了这两句,乐声再次响起。格雷特不得不跟着跳了起来,前进、后退、举臂、踢腿,一个圈子转完再次交换舞伴。这一次,雷蒙大哥站在原地,无论如何不肯动了。 “哇哦~~~” 圈子里响起一阵善意的哄笑。雷蒙大哥满脸通红,仍然挽着女孩儿的手不肯放开,那姑娘也没有挣脱的意思。口哨声四起,周围的人拍手跺脚,大喊大叫: “来一个!来一个!” 这是要由群舞变成对舞了。伴奏的人也凑趣,乐曲一变,格外多了几分活泼。雷蒙右手与女孩儿十指相扣,左手搭在她腰间,飞快地带着她旋了一个圈子。 周围彩声大作。吹笛子的吹得更加卖力,打鼓得也打得越发欢快。男男女女,凡是成双成对的,都跟着音乐跳了起来。 好像雷蒙大哥已经搞定了……不用他夹在里面充当气氛组,随时可能变成电灯泡了…… 格雷特探头探脑张望了一阵,悄悄退开。跳了这么长时间舞,刚才吃的东西又不知哪去了,他得再去吃点。哎,刚才大街上的摊位,他才逛了一半呢…… 自己一个人逛吃逛吃,比带着艾薇儿选择余地大多了。格雷特也不怕吃坏了肚子,左手一串烤肉,右手一串烤小鸟,吃得满嘴流油。吃着吃着,突然听见前面哗然一阵大乱,跟着就是尖叫: “救命啊!” 格雷特拔腿就往前跑。 **** 推荐一个朋友的书。 全民穿越:我成了深海之主 全球都重生了,主角穿越成了一只深海蛞蝓…… 最弱小的种族,最疯狂的脑洞,最美丽的海底景色,最爆笑的吐槽…… 看这本书我唯一的遗憾: 为啥我没想到这个题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