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俯听闻惊风 第22节

    他不想多做解释,有些事是解释不清的,他相信自己的判断,相信自己绝对不会将其余人错认成心上人。况且那在千丝茧内御风而行的单薄背影,是无法被任何符咒复制的,哪怕是自己亲手给他易的容,但有些东西,假的永远也不可能看起来像真的。

    除非那本来就是真的。

    余回这回倒没反对,这个人是得找出来。一个修士,在破除了千丝茧后不来领赏,却偷袭打伤瞻明仙主,跑路了,那就只有两种可能,一,他心里有鬼,二,他是好人,只不过太倒霉,遇上了脑子有病的司危,于是被吓跑了。

    如果是第一种,得抓回来审,第二种,得请回来给人家道歉,再将事情说清楚,否则那修士还不知要惴惴不安躲到何时。

    于是当天下午,他便亲自出去寻人。

    城中一处小院里,两个小娃娃正在晒着太阳吃果子,一个白白胖胖,一个瘦些,脸色也黄,像是病还没好,但都穿得干净体面,一看就知道是被父母好好养着的。见到生人进了院子,也不拘束,主动跳下椅子奶声奶气地问:“客人是来找我爹的,还是来找我娘的?”

    “找你爹,他在家吗?”余回笑着蹲下,他向来喜欢小孩,正欲逗一逗,余光却扫见对方腰间挂着的一枚小兔玉坠,顿时脸色一变,伸手拿起来问,“这东西,谁给你的?”

    小娃娃道:“是我爹爹呀,爹,爹,有人找你!”

    阿金一边答应着,一边擦着手从厨房出来,他以为是隔壁邻居来借东西,抬头却看见竟是清江仙主本人,顿时惊得张大了嘴,还当是自己出现了幻觉,半天才反应过来,慌忙行礼。

    “不必惊慌,本座只是想问你几个问题。”余回抬起手,“这玉坠,哪儿来的?”

    “是,是那位姓栾的仙师所赠,当时他雇我做向导,听说我要给孩子过生辰,便送了这个给他们当礼物。”阿金结结巴巴地答,“就是同我一道破除千丝茧的那个人,越山仙主曾见过的。”

    当初在彭府登记领赏时,阿金只写了自己的名字,所以并没有谁知道,与他结伴那人还有如此惊天动地一个姓。阿金继续说:“就是栾木的栾,仙师当时还说什么……多姿梅蕊恨栾栾,我没太记住。”

    栾是不同,但这爱扯酸诗的爱好却没变,以及玉坠眼熟的兔子雕工,还有随随便便就送人重礼的行径。余回听得心跳如雷,他定了定神,方才接着道:“你还知道些什么,一五一十,全部告诉本座。”

    “是。”阿金点头,又不安地问,“那位仙师他……”

    “他没事,不但没事,反而有功。”余回道,“本座也不是为了找他的麻烦。”

    阿金这才放了心。他与凤怀月虽相处还不到十日,但对方爱凑热闹,话又多,所以也聊过不少东西,从杨庄,到失忆的伤病,到将来的计划,零零散散加起来,竟也说了小半天的工夫。说到后来,阿金看清江仙主始终一语不发,神情似乎还有些激动,也很受惊,又不敢问,半晌,也只提心吊胆地站起来,给对方倒了一杯粗茶。

    余回花重金买下了那对玉坠。他在回彭府的路上,觉得自己踩了整整一路棉花,高一脚低一脚,神思恍惚进门后,恰好听到彭流没好气地一句骂:“赶紧去管管吧,疯了又,我是管不住。”

    余回道:“阿鸾还活着。”

    彭流:“……”

    余回将手中玉坠抛给他。

    彭流凌空接住,看清之后,也是皱眉:“你从哪找到的?这玩意,或许是阿鸾生前所刻也不一定。”

    余回摇头:“先找到杨庄。”

    彭流问:“哪个杨庄?”

    如此平平无奇的一个名字,修真界没有上万也有几千。余回道:“偏僻无人知的,开满鸢尾花的,不过这事不必大张旗鼓,阿鸾既然将往事告诉了阿金,也就能猜到阿金会一五一十告诉我们,他短期内不会回去的。况且他先是被挖了灵骨,又在千丝茧内受了伤,跑不远,我猜八成还躲在城内。”

    彭流听得一头雾水:“你到底为什么觉得阿鸾还活着?”

    等他好不容易将整件事的前因后果听明白,也是瞠目结舌:“你的意思是,有人在枯爪城爆炸的那个瞬间救走了阿鸾,然后将他藏在一个叫杨庄的地方整整三百年?”

    “是。”余回道,“我虽不能保证阿金的故事一定是真的,但他没理由说谎。况且仔细想想,除了这对玉坠,那天偶人在见到他时的反应也极异常,小白会主动跟随他,当真只是因为那一寸长的玉骨吗?更别提他还打碎了由灵火炼出的琉璃罩。”

    彭流迟疑,这么一说,似乎也有些道理。

    两人一道进房时,司危正被彭流的捆仙索五花大绑在床上,不绑不行,因为不绑就要跑。听到动静,司危转过头,问:“终于查清楚了?”

    这是什么语气。余回重重蹬了一脚床,在对方猛然皱起的眉头里,找到了一丝平衡感,这才拖过一把椅子坐下:“看在阿鸾的面子上,不与你计较。”

    司危对阿金的故事并没有多大反应,或者说,他的所有情绪,都已经用尽在了凤怀月于幻境中转过头的那个瞬间,一颗心如被万丈巨浪拍击,因为过于猛烈,反倒变得麻木,而此时他的心仍处在千顷巨浪之巅,就算是刮起新一场的飓风,也没法将浪掀得更大了。

    他问:“这城里何处最方便躲藏?”

    彭流道:“黑市。”

    作者有话说:

    阿鸾:你不要过来啊!

    第27章

    最容易藏的地方, 也就是最难找的地方。

    三千市的入口,位于城中一座废弃木塔内,经过多年改造,当中早已是机关套机关, 结界套结界, 整个集市犹如一座会转动的巨型迷宫,布局本就错综复杂, 更别提还有一个纵横无序的地下世界, 这种地方, 别说是藏一个人,就算是藏一整支军队也绰绰有余。彭氏虽然会定期整肃三千市, 但主要目的还是为了震慑商贩,维持秩序,并没有挨家挨户登记过,况且也没法挨家挨户登记。

    彭流提前警告:“这是个棘手地方, 里头鱼龙混杂, 稍有不慎就会引起一场大乱子,万不可轻举妄动。”

    余回也觉得不能大张旗鼓, 得暗里找, 除了彭流所说的原因,还因为阿鸾既然有心要躲, 肯定会密切关注外界动向,动静一大, 只会将他逼得更远。

    两人同时看向司危, 想征询他的意见, 毕竟这个若发起疯来, 是谁也拦不住的。余回又皱眉补了一句:“你最清楚阿鸾的性格, 别把人吓到。”还有句话没说,这次八成就是被你吓跑的。

    司危问:“是谁救的他?”

    余回与彭流皆被问住,按照阿鸾先前的人缘,想救他的人没有一万也有八千,但若再加上能在司危与彭流眼皮子底下得手、救了人却要藏起来这两个条件,一时片刻,还真找不出来。

    彭流道:“除了那些我们知道的朋友,阿鸾私下也没少招惹人。”他性格外向,热情善良,被众人照顾得太好,所以日子过得既自由又迷糊,凡事都懒得操心——比如说旱魃,别人见了都是避之不及,他不但捡回了家,而且还捡完就忘,也幸亏对方既窝囊又胆怯,最大的本事就是藏着,换一个修为深厚的,指不定要闹出什么麻烦。

    所以这个将他救出去的“友人”,也未必就是大家的熟人。彭流又道:“阿鸾说这位朋友一直劝他留在杨庄,看架势是不准备让我们知晓的,若非阿鸾天性爱动关不住,自己偷偷跑了,只怕会在那小村庄里住一辈子。”

    “但他毕竟救了阿鸾,这几百年间也一直好生照料着。”在司危被刺激到之前,余回及时截过话头,“不管怎么样,先把人找到吧,阿鸾当初被枯骨凶妖啃咬,中了噬身蛊,至今未愈,而且还有别的伤处,得好好治一治。”

    至于这“别的伤处”里,有没有一处是因为剔灵骨而落下的,两人都极为默契地没提,免得某人当场上演自我剖骨。

    余回用胳膊肘撞了一下彭流:“三千市是你的地盘,你说说。”

    彭流思索:“我倒是能让那里的管事多加留意,但问题是,阿鸾随时都有可能再换一张脸,他捏脸的手艺连我都能骗过去,而且又没有在黑市做生意讨生活的必要,随便往哪个房间里一缩,这……”

    司危却道:“他缩不住。”

    彭流被这四个字说服了,确实,一般人跑路,或许能耐着性子躲上一个月,一年,甚至是十年,但阿鸾不是一般人,别说一个月了,十天,顶多十天,估计就会忍不住往外探头。之前在杨庄的三百年,是因为伤病太重没法动弹,不得已而为之,但现在他已经能动了,一能动,那就天王老子来也关不住。

    余回还记得当年旧事:“毕竟是连六合山观星塔都敢往外翻的人。”高达十八层的巨塔,他腰间挂一条绳子就能往下跳,直惊得四周看守一窝蜂地御剑去接,不知道的,还以为凤公子被瞻明仙主关疯了。

    司危道:“在黑市办一场花花绿绿的大戏给他看,不必立刻开始,先等七天。”

    余回一琢磨,这确实像是能引出阿鸾的法子。毕竟黑市里无论商贩还是客人,大多看惯了刺激场面,又都忙着开张赚钱,没几个会对花花绿绿的大戏感兴趣。

    彭流点头:“好,我现在就去安排。”

    三千市里。

    凤怀月已经整整两天没有睡好觉了,一是因为睡不着,二是因为睡着了也要做梦,梦貘被撑得肚子闪闪发光。凤怀月鼓足勇气将手放上去,侧过头,又勉强睁开一点点眼睛细缝偷窥 ,花田绵绵,人影交叠,也不知道衣服到底是穿还是没穿。

    “……”

    他觉得自己十分对不起这只貘。

    楼上又不知在剁什么东西,声音和双喜村里被锤手的老妪有一比。凤怀月在床上躺了一会儿,睡也不是,不睡也不是,辗转反侧,苦不堪言,无聊得要死。于是干脆给自己重新罩了一张全新的脸,“咣当”一锁门,出去散心了。

    可见三位仙主商议出的“等上七天”,还是高估了他。

    “咚,咚,咚。”

    凤怀月将脑袋伸进人家的铺子里看。

    手握砍刀的老板赤裸上身,正在干活。他的手臂肌肉一块一块线条分明地隆起,落刀时有力迅猛,和庖丁解牛分属两个不同流派——后者讲究精工细作,前者则充满了力量的美感,而且更好的是,并没有在剁人,这里是一家猪肉铺子。

    他心满意足地欣赏了半天,又在隔壁买了一包炸好的小排骨,方才一边用竹签扎着吃,一边逛去了别处。这一片市集主要还是以吃穿为主,看起来并没有太多血腥行当,一个脏兮兮的小摊子上摆着十几枚闪闪发光的海珠,随口一问价钱,对方回答,五百玉币一枚,这些只是样品,如果要买,按匣起售。

    至于其余卖布料的,卖玉器的,甚至是卖花鸟鱼虫的,也是随随便便就能开出天价。凤怀月觉得红翡临走之前那一堆威胁恐吓纯属多余,因为只有一万多玉币的自己,是远没有办法在此横行嚣张,惹人注意的。

    不过若仔细找找,便宜的消遣也不是没有,比如说他很快就摸到了一处茶楼,花点小钱就能有茶有点心,还能听一下午的书。讲的故事也精彩,霸道仙君是真的霸道,将美人囚禁于室,先这样,再那样,最后美人不堪忍受,买通下人连夜跑路。凤怀月混在一群婆姨婶婶里,听得深深着迷,忍不住催促:“怎么不讲了,然后呢?”

    没有然后了,预知后续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凤怀月意犹未尽,拉着隔壁桌大姨讨论了半天故事情节,又约好明日要继续一起来听,因为聊得火热,最后甚至还去大姨店里混了一顿不要钱的饭。可见他的好人缘,其实也不是全然靠脸,主要还是性格讨喜。吃饱喝足,天色已暮,入夜后的三千市凤怀月是不想多看的,他在一片男欢女爱的尖叫声中脚步匆匆地回到地下,睡前不忘将新买的床褥仔细铺好,流光闪闪,如水倾泻。

    小白从他怀中兴高采烈飘出来,抢先一步滚上去撒欢。

    凤怀月洗干净手,本来想叮嘱两句在黑市别闯祸,但转念一想,先前每一回都是不叮嘱还好,叮嘱完反而气势汹汹烧天烧地,于是立刻闭嘴,只用指背蹭了蹭那暖融融的火苗,又用被单一角假模假样给它盖了盖。

    玩得不亦乐乎。

    而在鲁班城的司危,却是一个噩梦连着一个噩梦,他捂着刺痛的胸口翻下床,跌跌撞撞地往屋外走。弟子不敢阻拦,只能远远跟着。司危在空中画出一张易容符,替自己换了一副容貌。他穿过大半座城,踩着木塔台阶上冰冷潮湿的露水,进了三千市。

    被挂在铁钩上的妖兽正在张开血盆大口嘶吼着,周围看客一片热闹欢腾,齐刷刷振臂呐喊。司危知道凤怀月不会喜欢这种地方,他喜欢的热闹,向来都是干净的,奢靡的,漂亮的,不脏污不血腥不情色。

    可黑市里是极少有这种地方的,于是司危就这么从一个结界穿过另一个结界,最后好不容易到了一条相对安静些的街道,猪肉铺子的老板已经准备关门收摊,还有一个抱着木匣的小姑娘,正在贴着墙根慢慢走。

    司危叫住了她。

    “有人买你的海珠吗?”

    “干嘛,你要买啊?”小姑娘摆了一天摊子,问的人多,买的人少,正是一肚子火的时候,现在又被人提这种蠢问题,口气自然也冲,她凶悍道,“不买就别问!”

    司危道:“我买。”

    小姑娘斜睨一眼,并不相信:“真的假的,我这可是最好的海珠,而且不零卖的,至少一匣。”

    “我知道这是最好的,所以才要买。你一共有多少匣?”

    “十匣。”

    “少了些,不够他玩,不过聊胜于无。”司危点头,“好,我都要了。”

    小姑娘愣了一愣,不可置信自己这么快就做成了生意,她上下打量着这个陌生的男人,声音也放得恭敬起来:“都要?你都没问过我价钱。”

    司危丢给她一个乾坤袋。

    小姑娘打开一看,喜得差点叫出声来,她是个识货的,知道这是走运遇到了大主顾,便急忙笑道:“仙师请随我来。”

    她一边领路,一边又问:“仙师买这些海珠,是为了炼丹吗?我大伯手里还有最好的黑蚌珠,也是罕见的好货,仙师可要看看?”

    “不为炼丹,是为了给我的心上人抓着玩,他不喜欢黯淡的黑蚌珠,只喜欢亮闪闪的漂亮东西。”

    “抓着玩?”小姑娘听得咋舌,她在黑市里见多了有钱人,但有钱成这样的,属实没几个。她越发止不住好奇地打量对方,又试探地说:“那仙师的心上人,一定很漂亮吧?”

    “如月如星,世间万人皆不可及。”

    小姑娘心想,原来是这么一个风华绝代的大美人,那喜欢抓着玩海珠,好像也不是不行。她顺利做成这笔生意,心情好得很,待客人走后,便蹦蹦跳跳跑到夜市上买糖水吃,顺便将今晚的奇遇告诉了好朋友,而朋友回去之后,又将同样的故事转述给了爹娘,大家一起听个热闹。

    恰恰好的,她爹就是那名小茶楼里的说书先生。

    于是第二天,早早跑来占位置的凤怀月,就听到了这个全新的,霸道仙君豪掷千金,给美人买下整整十匣宝珠的故事。他侧过头问隔壁大姨:“可是那美人不是已经跑了吗?”

    大姨以过来人的口吻告诉他,正因为跑了,才更得花心思去追,买十匣宝珠算什么,照我看,那美人就得在外头多待一阵,待得越久,才越值钱。

    凤怀月坚持:“可我觉得十匣宝珠已经够了。”

    大姨恨铁不成钢,将他拍了一巴掌,骂道,够什么够,这得亏戏里唱的不是你,否则还不知要怎么缺心眼地被人哄了去。

    作者有话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