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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盖棺定论的,最后就算是死,都没让人找到过尸身,遑论其它。 这是他第一次真正碰她。这个房间让人不知今夕何夕,像在香港,像两人刚重逢,十八岁的妹妹搂着他的脖子,在亲吻他的那晚。 他一手去脱她的毛衣,单手将她抱到肩上,往洗手间外走。他大半天没吃药,情绪震荡的厉害,在**和精神的双重刺激下。解她的裤子,也解自己的。“哥,不行,晚上再说。”完全没用。 想要她的念头太强烈,烧干了他的意志。 他低低喘息着,在她耳边,带着略重的气息亲吻着。 昭昭是被架起来用火烤着,在被烈日晒烫的黄沙里,被他抱着身体。而远处有一匹匹的野兽出现,对他们这两个活物虎视眈眈。她身上一层层战栗着。 他在这混乱的欲里,用鼻尖在她的脸边,耳畔掠过:“叫我。” 他咬她的耳垂,将那薄薄的皮肉在齿间磨着:“叫我沈策。”她的耳垂渐从刺痛,到火辣辣的疼,最后涨得已经不知是疼还是痒。 他突然发狠,身下人失声还是叫了哥。 沈策再没有动一下,两人保持着这个姿势在棉被上。 从抱她上床就不对劲了,屡次想让自己放开她,都没做到,想要她不算什么,是想伤她。沈策在和自己撕扯着,一寸都不敢动,怕身体极度愉悦让自己完全失控…… 他扣紧她的手臂,艰难离开。 “穿上……”那声色越发低哑,带着恳求,“快。” 两人目光交错。 他眼里有燎原的火,也有刺人的刀影,能刮伤所有近身的东西。她被惊醒,脸上还挂着泪,匆忙从他身下钻出来。她跑到床下去找他的裤子衬衫,先给他穿了个大概。 从了解真实情况后,他的种种怪异都有了解释。她不再是当年的自己了,明白他怕情绪控不住,是怕伤害到自己。 “要沈衍进来吗?”她将衬衫穿上,没心情系完扣子,把毛衣套在外面。 眼睫抬起,见他在盯着自己看。 “我原本,”他低声说,“想等拜堂。” 明媒正娶,洞房花烛。 昭昭见他在说胡话,愈加慌。 “嗯,就是拜堂了,”她还在顺着他说,“你看,新房都准备了。” 沈策不言不语,在床头倚着,以目光拢着她。 她低头将自己脸上抹干净,试着往床边坐,轻握他的手:“哥我很开心,不用拜堂。” “你十三岁,我再见你,你正在水榭边看落叶,”沈策也握她的手,默了好半晌说:“有美一人……”说这话时有着难见的温柔。 有美一人,清扬婉兮。邂逅相遇,适我愿兮。 这句她读过,他在夸自己美,美得让他一见倾心。她也喜欢这诗,尤爱末尾那句:邂逅相遇,与子偕臧。 与子偕臧。多美好。 昭昭抱住他:“哥你第一次说我漂亮。” 沈策笑了,也不知在笑什么。 十三岁应该是在沈宅。他糊涂了,没有落叶,那是夏天。 方才的亲密掠上心头,初次经历男女事后的娇柔无可隐藏,也不想藏。反正他现在很平静,先抱一会儿。 沈衍和她交替,陪在楼上。 昭昭让自己不要多想,既已做好心理准备,就要平静处之。否则以后的每天怎么过,难道天天以泪洗面?那不行,心态不好,没法照顾他。 她忽然庆幸,过去三年没在他身边,以她当初的年纪,如果面对从无清醒的他,必然会天天哭,精神也要跟着出问题。真该感谢老天和他妈妈,给了自己读书长大的时间。 虽如此,她还是心神恍惚,和家里阿姨安排着客房。 饭后,梁锦珊和昭昭聊着,就往理财上走。像梁锦珊这种每月从家族基金固定领取几万生活费的人,在昭昭家里也很多。大家什么职业都有,理财是必须要学的,以财生财。 当初妈妈为了锻炼她,从十八岁起就把个人财产交给昭昭,让她管理,不插手不过问,赚钱了按理财顾问付报酬。她给妈妈赚了不少,自己也收入颇丰。 梁锦珊听说昭昭喜欢买房产,正好自己也想买,和她聊多了两句。昭昭给她推荐了几处,给她看东京的楼,用来保值,游玩自住:“用来做民宿也好,有中介管不用操心。”还推荐了几个经济发展快,或是移民政策好的城市,比如多伦多、纽约和上海,用来投资。经济好人口密度就高,对外的移民政策好,人口密度也会高,人多,自然不怕跌。 昭昭感激于他们对沈策的爱护,尽心推荐,也愿意把自己想买的都先让出来,更答应在她走前,给出一份详细的书面推荐。 小孩子睡觉早,梁锦珊早早陪去卧室。 她坐在暗色的地毯上,脸埋在环抱的手臂里,看着火光。在担心。 脚步声渐近:“连壁纸的上河图都一样,有心了。”是沈衍。 “他好了吗?”她惊喜,从地毯上爬起。 “睡了。这会儿你把他剥光了,他都不知道。吵醒也没关系,他睡得太多了。” 她笑着瞪了一眼沈衍:“开长辈玩笑,家风呢?” “你们两个,和家风也不沾边。” 她的心飞到房间里,不理会沈衍,往楼梯跑。 “昭昭。”身后人叫住她。 沈衍见到那间卧室的装潢后,决定告诉她:“沈策立过一份遗嘱。” 她停在楼梯上,借壁灯看沈衍。 “他成年后,拿到了沈家长房的家产,还有母族的全部家产。全给了你。” “是你在澳门那几天。” 她搭着深褐色的楼梯扶手,手指在抠划着木头,最后她对沈衍点点头,上了楼。走两步,停下来认真说:“今晚我和他睡。” 昭昭这回给房间上了锁。 这里被收拾过,之前乱过,这里隔音好,她搬进来时给每间房都做过隔音,所以在楼下的她和梁锦珊不会被惊扰。但摆设都是她布置的,但凡挪动过,不会逃过她的眼睛。 沈策侧躺在被褥间,睡得沉,眼眸闭合着。白色短袖袖管里的手臂搭在棉被外,很瘦,上臂的肌肉全没了。昭昭蹲下身,看他的眉骨,鼻梁,下巴的弧度。 虽然很多人会夸,昭昭从不认为自己多美,她没对谁说过,在花糕店,她曾见过一个少年,那才是姿容惊天。 吃过药的人不会轻易醒。 她把被角给他掖了掖,房间里很热,她是下意识做的,做完,想想又散开,怕热到他。 盯着沈策的脸看了一世纪那么久:“不醒也好,当睡美人好了。” 说完,又是一笑。 她跑去洗手间,拿了一个墨绿色的玻璃瓶,白色乳液倒在指尖,一点点给他抹着鼻梁上的疤。这是她常用的祛疤精华,在祭祖时还问沈策要不要用,被他和一群表哥嘲笑。要是当时他听话用了,不知能淡掉多少。 抹着抹着,她想到他腰下大腿上的疤,掀开被子想给他抹。 摸到被子察觉不对,全心在他身上,没留意被套被撤下来了。洗手间没有,她到处找了一圈,竟全被沈策塞到了衣柜里,连着床罩也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