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33
书迷正在阅读:前男友的正确骚扰姿势、经年(H)、蛇行天下(H)、欲望华陵(H)、将府千金不佛系(穿书)、大同世界(H)、星际之配种系统(H)、子不要你负责!、嫁给男主的反派弟弟[穿书]、贵妃娇且媚(重生)
ji小红心。 “你……怎么乱备注啊。” 应旸指着“乖乖”俩字:“你说这个?” 程默这下看得更清楚了些,也确认了自己没有看错:“啊。” 有一下没一下地颠着手机,应旸斜睨着他:“你不是爱穿粉红色的兔子内裤么,小兔子外号叫什么啊,不就是乖乖么。”说着他还唱了起来,“小兔子乖乖,把门儿开开……” 应旸嗓音低沉,哼起歌来也不跑调,假如他的本意不是为了打趣程默的话,无疑称得上是一种很好的享受。 “只、只有狼外婆会这样叫。”程默气急败坏地打断他,“而且我也没有兔子内裤!” “粉红色的总有了吧,昨天还穿呢,刚洗了,现在挂在阳台……” 程默撇过头去不看他,专心摆弄着蛋蛋的小爪子,气急了就在粉嫩嫩的肉垫上轻捏一把。应旸得到了想要的效果,偏还讨嫌地凑过来挤他:“生气了?” 程默不说话,心里委屈地想着粉色内裤怎么了,男的就不能穿粉色内裤吗?!还有粉色衣服,粉色裤子,粉色鞋……周末他要出去统统买齐,穿一身! 对此,应旸猝不及防地在他脸上亲了一记,稍显响亮的一声,程默和蛋蛋不约而同地飞速抬头看他。 然而不同的是,程默眼神里略带了些瞪视的意味。 应旸才不管他怎么看,坏笑着压过去又是一通亲,蛋蛋的存在丝毫阻碍不了他。不过几秒,程默脸上就平添了一串湿热的印记。 “哎!哎!”程默好不容易才把应旸成功推开,过程中臊得手脚并用,就连蛋蛋也嫌弃他,用它弓起的背脊为程默献出了一分力。 应旸耍完流氓,脸不红心不跳,还振振有词地质问程默:“不给亲啊?”和他的表现形成鲜明的对比。 “你要压到蛋蛋了,”程默撇着嘴答非所问,接着又抬手抹了把脸,面露嫌弃,“都是口水。” “你吃得还少了?”应旸非但没有半点不好意思,反倒有些得意,“我看你挺陶醉啊,昨晚噢不,今早还直接睡着了。” 程默眨了眨眼,过了好半晌才明白他的意思,但面上却不动声色,推锅似的把蛋蛋往他怀里一塞:“听不懂你在说什么。” “装傻就算了。” “谁装傻?” “谁反应大就说谁呗。”应旸总算逮着机会回敬了他一句,接着他帮蹲在身上不住扭来扭去的蛋蛋调整了一个舒适的姿势,点点它脑袋,“你也想让我亲么?叫声爹来听听我就一视同仁。” 蛋蛋也不知听明白了没,圆溜溜的眼睛注视着他,忽然细声细气地“喵”了一声。 “乖。”应旸果然在它脑袋顶上碰了一下。 都说喜欢小动物的男人最有魅力,程默看得出神,嘴上却依旧毫不留情:“你确定它说的不是‘滚’?” “换作是你,你舍得么?我这么帅。”应旸淡淡叙述着事实,接着胸肌一动,自如地把蛋蛋往上颠了颠,“对吧,儿子。” “……”程默看不下去了,摇摇头,叹了口气,决定远离这个自恋又骚包的男人,“睡觉。” 看着程默远去的背影,应旸心想:早晚让你哭着叫爸爸。 “……阿嚏!” 程默吸了吸鼻子,决定一会儿出门的时候多带一件薄衫。 作者有话要说: 早晚是什么时候呢?应旸:就是早上和晚上。 第31章 Chapter 31 由于今天早午餐合在一起吃了,程默看时间还早,难得在工作日的中午窝在自家大床上补眠。 一直睡到一点二十闹钟响起,程默才咕囔着翻了个身,慢慢睁开眼睛。 太舒服了。 这样的感觉是简陋的折叠床所没有办法满足的。 当然,折叠床也没办法完整地容纳两个成年男性。看着屈膝倚靠在床头一边给蛋蛋按摩,一边刷着手机的应旸,程默难免有种他们始终不曾经历分离,只是场景一下从七年前的教室转换成这方小小卧室的错觉。 “醒了?”应旸颇有些无所事事,除了摆弄一下手机,就是蹂-躏蛋蛋和观察程默。蛋蛋是个黏人精,享受依偎在人身上的滋味,也可能是把两脚兽当成一张合格的人肉坐垫,总之此刻它已经眯着眼睡熟了。 “唔。”程默轻手轻脚地掀开被子坐起来,伸了个懒腰,随后自然地把手伸到应旸身上撸蛋。过足瘾后,眼看时间差不多了,他忽然凑到应旸耳边小小声说,“当心了,它睡觉会流口水。” 说完,程默慌忙溜进浴室换衣服,留下应旸一脸严肃地看着身上的蛋蛋,心里的天平在弄它下去和爱流不流之间来回摆动。 当初之所以会捡到蛋蛋完全是一个意外,假如他们是一对恩爱的夫妻,蛋蛋就是他们淘气的、调皮的、超生的娃。 那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下午,但对于广大高三学子来说,当时已经到了距离高考没剩多少天的日子,时间很紧迫,感觉喘口气儿都费劲,每天恨不得背个氧气筒出门。 他和程默俩人走在放学路上,正讨论着未来的志愿问题。 程默说他想考B大,这样就能留在本市,周末还能随时回家。他说那话时的语气多虚啊,现在想想,那根本就不是因为没有把握,而是他从来就没想过要留下。之所以这样说,无非是想困住自己,让他就算找人,也只局限于B市的范围。 贼精,从那时开始就把他算计死了。 亏他还真信了这鬼话,认真想着哪怕他最后成绩追不上,B大录不了了还能报个隔壁街的职业技术学院呢。 总归是挨得近,下课就能过去逮人。 这事不能细想,否则他真怕自己忍不住闯进浴室把程默揪出来让他屁股开花。 说回蛋蛋。 蛋蛋是在他们回家的最后一个分岔路口前发现的,过了那个路口他们就该一个往左一个朝右,这样就算发现了它,估计它也没法活了。 毕竟要是程默一个人的话,看到那副惨状估计只会急得要哭,至于他么,未必有那个闲心去管这起子事。 幸亏是他俩一起。 他俩当时还在一起。 蛋蛋那时只有两个月大,刚断奶,母猫不知道野哪儿去了,留下它孤零零一只弃婴,大概是在马路牙子上瞎窜没当心吧,被来往的电瓶车轧断了腿,血迹从路中央一路延伸到它苟延残喘的草丛里。 程默一看到血就吓坏了,还以为有人被害抛尸呢。 其实那血流得说多不多说少不少,对于奶猫来说确实够喝一壶的,但要是人血的话,估计只是女生来一次月经的量。 哪儿能是抛尸,凶手说出来都嫌丢人。 后来在他的安慰下程默也发觉是这个道理,他就是胆子小,绝不是傻。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