蚂蚁阅读 - 耽美小说 - 快穿之打脸狂魔在线阅读 - 卷十九 兽人星球蜜月番

卷十九 兽人星球蜜月番



    “好、好屌。”小鹌鹑结结巴巴开口,看见大狮子嘴角还沾着一圈血迹,连忙退后两步,表情十分惊恐,眼里却暗含崇拜。

    “返祖兽不能依靠红晶修炼升级,所以实力永远停滞不前。但你的,你的……”小鹌鹑不知道该如何称呼大狮子。

    “我的伴侣。”周允晟好心地提醒,并同时在心里琢磨“红晶”两个字。初步分析,那似乎是一种可吸收的能量结晶,专门用来淬炼雄性兽人的体魄。他搜集到的资料上没有记载这一点,历史的车轮果然在滚滚前进。

    “你的伴侣很不―样。他很强很强很强,是我见过的最强大的生物。”小鹌鹑连续重复了好几遍,只为了表达出自己的震撼。连霸王龙都能杀死,而且还毫发未伤,大狮子足以傲视全星球的野兽。

    “不过他是返祖兽,如果他陷入暴走状态的话,那将是一场灾难。没谁能制服得了他。”小鹌鹑忧心忡忡地提醒。

    “他不会失去理智的。”周允晟不以为然地摆手,末了指着霸王龙对赵玄说道,“我们今天晚上吃龙肉,你把它收拾一下。”

    赵玄没动,仰着脖子叫了一声。周允晟莞尔,在他鼻尖印下一个响吻,还顺手挠了挠他下颚。赵玄本想回吻,意识到自己嘴上沾满鲜血,恐会弄脏爱侣莹白的皮肤,只得讨好地甩甩尾巴,朝僵死的霸王龙走去。

    小鹌鹑经常看见雄性纠缠雌性,但他们的初衷都是为了交配,所以相处时总弥漫着一种肉欲的气息,不像这对儿人兽组合,一举一动,一颦一笑,莫不洋溢者脉脉温情。那种感觉很美好,他不知不觉就看痴了。

    但是很快,温馨的氛围就被大狮子肢解恐龙的血腥画面所取代,小鹌鹑不想在男神面前丢脸,撑者虚软的双腿站在原地,然后不着痕迹地慢慢后退,直至靠在一棵树上才偷偷长吐出一口气。

    男神的伴侣太可怕了,叼住霸王龙前肢轻轻一扯就将它卸掉,然后如法炮制地卸掉其余部分,利爪在霸王龙比钢铁还坚硬的肚皮上一划拉就将它开膛破肚,鲜血混合着内脏流了一地,浓烈的血腥味在空气中迅速弥漫。

    小鹌鹑捂住嘴,极力克制住呕吐的欲望。他经常与雌性兽人处理雄性们打回来的猎物,但没有哪次比眼前的场景更可怕。什么叫血流成海?什么叫尸山肉海?他总算见识到了。

    “男神,这么浓的血腥味会不会引来其他猛兽?我们还是赶紧走吧,不安全。”他抖抖索索开口。

    “没事,有玄在,其他猛兽不敢过来。”周允晟摆手道,“我叫晟,不叫男神。”

    小鹌鹑木愣楞地点头,背转身不敢再看。这对儿组合太凶残了,他受不住。

    赵玄走到哪儿尿到哪儿,从洞穴到湖泊的一大片区域早已是他的地盘,附近的猛兽就算饿得快死了,也绝不敢从他嘴里夺食,只站在远处眼巴巴地看着。那可是龙肉啊,一辈子都吃不上一回的龙肉,闻上去好香。

    “我们拿走最嫩的一块肉就好,其余的留给它们。反正有你在,饿不着我。”周允晟踩着血泊走过去,轻轻抚摸蠢狮子脊背。

    赵玄舒服得直打哆嗦,内心更因为爱侣充满信任的话语而欢喜雀跃,点点大脑袋,把霸王龙身上最嫩的两块肉扯掉,含在嘴里,用尾巴勾住爱侣纤细的腰,打算背他回去。

    “把他也带上。”周允晟想通过小鹌鹑获取一些信息。他居住在巴岩部落两年,应该从族人那里听说过大爆炸的事,就算没听过,日后也能帮着打探。

    本以为会被抛下的小鹌鹑大喜过望,连忙快走两步,看见被血水淹没的草地又及时刹住脚,冲一人一兽露出讨好的笑容。

    赵玄鼻子喷出一股气,算是答应了。金毛狮子驮着爱侣在丛林中漫步,身后跌跌撞撞跟着一只小雌性,所过之处万兽退避,飞鸟尽绝。

    他们离开后不久,许多猛兽便扑到霸王龙的残尸上大快朵颐,脸上带着餍足的表情。它们不敢为了争抢食物而激烈打斗,害怕闹得太大把兽王引回来,场面前所未有地和谐。

    周允晟把小鹌鹑带回暂居的山洞,路上把对方的底细打探得一清二楚,然都是在无意识的情况下。可怜小鹌鹑几次说漏嘴都毫无所觉,还以为自己掩饰得很好。他本名叫作安陙,学医的,未穿越前给一家中医院的主任医师当助手。他的原话是给原来部落里的药师当过徒弟,懂得辨识草药。

    兽人大陆的医学刚刚起步,有药师这门职业,但并非每个部落都有。人们生病了还是更愿意去找祖巫,让他念一段咒语或者给一碗兽神赐下的圣水。巴岩部落就没有药师,小鹌鹑很想把天朝的中医技术发扬光大,但一直没有机会。

    “男神,你要是生病或者受伤了,可以来找我,我的医术在这颗星球上无人能及。”小鹌鹑口沫横飞地吹着牛皮。他很久没跟人聊得这么尽兴了,部落里的雌性排挤他,雄性意淫他,根本没人愿意好好与他说话。当然,就算有,他们也听不懂他在说什么。

    但是跟男神交流完全没有那种鸡同鸭讲的感觉。对方虽然很少回应,但只要微微一笑,或者用鼓励的目光看他一眼,小鹌鹑便觉得如沐春风,快活极了。他觉得男神肯定什么都懂。

    “好的,如果有什么不舒服的地方,我一定找你。”周允晟不讨厌小鹌鹑的聒噪。他能理解他独自一人流落到原始星球的苦闷。

    赵玄却不乐意了,弓起背部,将爱侣掂了掂,提醒他不要只顾着与别人说话,也照顾照顾老攻的情绪。

    小鹌鹑被金毛大狮子狠狠瞪了一眼,连忙闭上嘴巴,举起双手,做了个投降的动作,惹得周允晟连连低笑。他俯下身亲吻大狮子毛茸茸的耳朵尖,又揉捏他微微抬起的下巴,眼里满是温柔爱意。

    赵玄这才满意了,用尾巴勾住爱侣脚踝,尾尖沿着他修长的腿往上挠,一直挠到他胯部,隐入兽皮裙后轻轻戳弄。

    小鹌鹑面颊涨得通红,再不敢走在大狮子身边,慢侵落到人兽夫夫三米开外的地方,脑袋左转右转,当自己什么都没着见,心里却暗暗嘀咕:男神配野兽,只有在兽人星球才有这么奇葩重口的组合,不知道他们怎么滚床单的,金毛狮子那玩意儿又粗又大,比他见过的所有雄性兽人的都要大得多,能进去吗…

    想到这里他打了个哆嗦,本就通红的脸颊几乎能冒出青烟,越发不敢朝前看。

    两个小时后,两人一兽终于到达目的地。周允晟从大狮子背上跳下来,邀请小鹌鹑一块儿吃晚餐。天色己经暗了,这时候回去食物早就分配完毕,只能吃些野果填肚子,小鹌鸦不想挨饿,连忙答应下来。

    “男神你别动,我来弄就好。”吃人嘴软拿人手短,他阻止了想要处理龙肉的周允晟,拿出两块打火石生火,还弄了一个简易烤架,吭哧吭哧地把一百多斤重的肉放在火焰上。在他看来,男神虽然比他高几公分,但身材却很纤瘦,又有大狮子照顾,肯定手无缚鸡之力,这种粗活重活还是让他来干吧。

    周允晟有些好笑,默默弯了弯嘴角,在小鹌鹑差点扑进火堆里时顺手拉了一把。

    “吓死爹了!”肉太重,小鹌鹑扛不动,差点把脑袋埋进红彤彤的火炭里,他一边拍打胸脯一边向男神道谢,把兽皮口袋里的红色野果倒出来少许,用干净的石块砸成碎末,撒在滋滋冒着油星的龙肉上。

    周允晟眸光微闪,指着米粒大的果实问道:“这是什么?”

    “啊,这是花椒,一种草药,也可以用来做调料,撒在烤肉上可香了。有点麻有点辣,我不知道男神你吃不吃得惯,我只撒这一边,那一边还是原味。”小鹌鹑又从兽皮裙里掏出一份用树叶包裹的粗盐,均匀撒上去。他吃不惯部落里分配的食物,常常躲在外面打野食,身上自然携带着很多调味料。

    兽人星球虽然是异度空间,但地球上有的植物这里基本上都有,地球上没有的,这里也有。只要遇见熟悉的可食用的植物,小鹌鹑就会收集起来,尤其是花椒、胡椒、辣椒等佐料,是他寻找的重中之重。

    周允晟挑高一边眉梢,饶有兴致地看着小鹌鹑从兽皮口袋里掏出一份又一份调料,层层往烤肉上撒。精心烹制过后的肉香在空气中弥漫,勾得他食指大动,连趴在他腿边假寐的赵玄都睁开眼睛,目光灼灼地盯着烤架。

    此前,他们已经做好吃无味烤肉的准备,但现在小鹌鹑给了他们一个大惊喜。他们不是不能做出口味绝佳的食物,但任何超出原住民文化程度的东西,都不应该由他们流传出去。也就是说,原住民吃什么他们就得吃什么,生活方式要与当地保持高度一致。

    但小鹌鹑不同,他不受星际法的约束,不管他为这颗星球带来什么,帝国都管不着。他虽然来自于地球,但与帝国比起来同样属于低等文明,属于法律保护的范畴。他可以凭借自己头脑中的知识改变周围的一切。

    现在,他正在改善新朋友的伙食问题,这让周允晟对他的好感度顷刻间突破天际,连赵玄都不再嫌弃他打扰了他们的二人世界。

    一个小时后,肉终于烤好,赵玄咬掉最鲜嫩的一块,喂到爱侣嘴边。周允晟一点儿也不嫌弃他的口水,慢慢吃下去,见他继续咬掉一块喂过来,连忙摆手推拒:“你自己吃吧,今天打猎辛苦了。爱你。”他吻了吻大狮子湿漉漉的鼻头。

    赵玄激动得直抖鬃毛,绕着爱侣走了一圈,两只前爪搭在他肩膀上,不断用嘴唇去轻触他额头、鼻尖、脸颊等处,姿态十分亲昵。

    小鹌鹑用艳羡的目光看着搂抱在一起嬉闹的一对儿。之前他还觉得人兽组合很重口,但亲眼看见他们相处时的情景,竟一点儿也不觉得恶心,反倒觉得是天作之合。他们究竟有多爱彼此?只一个交汇的视线,一个浅浅的亲吻,一个温柔的微笑就能诠释一切。

    如果自己也能找到这样一个相依为命的伴侣就好了。他默默喟叹。周允晟只吃了巴掌大的一块肉就饱了,其余的全喂进蠢狮子的血盆大口。见小鹌鹑撕了一点肉慢慢往嘴里塞,他坐过去,向对方请教各种调味料的名称和来源。小鹌鹑现在也是原住民,从他这儿学到的东西自然可以运用在生活的各个方面。他等于是周允晟的作弊器。

    男神喜欢自己的手艺,小鹌鹑感到受宠若惊,不但介绍得很详细,还送给男神一包粗盐。

    “你知道从哪儿能弄到盐吗?”周允晟欣然接受,并且继续打听消息。盐是重要的生活物品,没有它人就没有力气,很快会虚弱而死。”是从住在海边的人鱼族那儿交换来的,一颗红晶交换一包盐,很贵。我们部落每隔半年就要派勇士去海边买盐,听说需要翻过好几座大山,游过好几个湖泊,再穿越一个大草原才能抵达,来回要花费两三个月,非常危险。每年都有很多勇士死在路上。”小鹌鹑眼里流露出恐惧和忧虑。

    周允晟将这条信息记在脑海,继续询问:“红晶又能从哪儿弄到?”

    “红晶在森林西面的一座大山里,是一种非常稀少的矿物,由最强大的雷诺部落占据。想要红晶必须用食物、盐、兽皮,甚至于雌性去交换。雷诺部落是最先发现红晶能用来提升雄性兽人潜质的部落,所以他们的勇士一般都是六级以上的强者,是东大陆实际意义上的统治者。所有的零散部落都要听从他们的指挥。”

    小鹌鹑觉得男神有些缺乏常识,所以解释得很详细。他想男神有这么厉害的一只大狮子保护,需要什么都有大狮子帮他弄来,难怪如此不食人间烟火。估计在原来的部落,他肯定啥事都不用操心,瞧瞧这一身细皮嫩肉,滑溜得像羊脂玉。

    “大狮子是返祖兽,用不上红晶,男神你可以不用去雷诺部落。那里的人全是流氓,看见漂亮的雌性就想抢回去。男神需要盐的话我以后帮你带来,千万千万别为了买盐去找红晶,犯不着。”小鹤鸦一再叮嘱。

    周允晟笑着点头,将他话里的重要信息提取出来,对这块大陆的认知越来越深刻。这里的兽人已经掌握了一种独特的修炼体系,并且按照实力划分等级,红晶则是关键。不过,正如小鹌鹑说的那样,这与他的确没有任何关系。

    “盐那么珍贵,你们部落肯定很稀缺,你留着自己用吧,我来想办法。”他拒绝了小鹌鹑的提议,打算过几天与蠢狮子去一趟海边,或者在内陆找一找盐矿。

    小鹌鹑连说没关系,见男神语气坚定,越发觉得他是个好人,带着满心的感动和一大块龙肉回去了。

    周允晟和赵玄将他送到部落附近,见他安全爬入绝壁上的洞穴才离开。外人一走,赵玄立即背着爱侣,风驰电掣地往家跑,大尾巴甩来甩去,显得非常激动。

    周允晟哪能不知道他在想什么,拍打他脑袋吩咐:“刚吃了烤肉,一身都是油,先去河边洗个澡。”

    赵玄二话不说改变方向,朝最近的河流狂奔,到达目的地后“扑通”一声跳进水里,两只前爪将爱侣托出水面,生怕他呛着。

    周允晟将蠢狮子摁入水中,冲洗他嘴唇周围的油星,又把他全身上下的金毛都梳理一遍,这才慢腾腾地脱掉兽皮裙,扔到岸边的岩石上,撩起一捧水浇淋在头顶。赵玄扑过去,热切地舔舐他脸颊、锁骨、胸膛等处,舔着舔着起了反应,张口含住他一只胳膊,将他轻轻拖到岸边的浅水区,头颅埋在他跨间,细细照顾他半软半硬的玉茎。

    蠢狮子的舌头带着肉刺,滑过皮肤时有点痛,有点麻,还有点痒,滋味十分美妙。周允晟不知不觉就沉迷其中,坐在只没过脚踝的水里,分开双腿细细感受。

    “唔,舔到顶端的时候轻点,疼。”他一只手拽住大狮子的鬃毛,一只手撑住上半身,每一次舔舐都要轻轻顗抖一下,像是很疼,又像是很享受。

    赵玄果然放轻动作,用舌尖温柔地扫过顶端的孔洞,品尝里面渗出的露珠,巨大的舌头将玉茎卷住,慢慢滑动。

    周允晟“嗯嗯啊啊”地低吟,放开蠢狮子的鬃毛,去揉捏自己肿胀的囊袋,感觉大狮子温热的唾液沿着臀缝流经蜜穴,忍不住收缩了一下。

    “亲爱的,舔舔里面。”他一面提出要求,一面亲吻蠢狮子毛茸茸的脑袋,眼角轻微发红,眼眸闪着泪光,一副春情荡漾的模样。

    赵玄哪里能拒绝如此火热的要求,低吼一声算作答应,舌尖滑过臀缝,往爱侣热乎乎的蜜穴中钻去,慢慢地,一寸一寸开拓,并不断转换着方向刮挠戳弄,将层叠媚肉里里外外舔了个遍。

    舌尖上的小肉刺磨蹭着肠壁,像无数细小的电流在蜜穴里乱窜,令周允晟止不住地颤抖起来。他腰肢瞬间酸软下去,手臂无力支撑身体的重量,慢慢躺在浅水中,像搁浅的鱼儿一般抽搐挣扎,低低呻吟。

    赵玄被爱侣毫无保留的媚态勾去魂魄,包裹在一层薄薄皮肉中的红色阴茎快速冲出来,顶端的孔洞往下抽着银丝。他用前爪将爱侣的双腿分得更开,使粉嫩潮湿的蜜穴展露无疑,庞大的身体缓缓压下去,直至阴茎抵住蜜穴。

    蠢狮子的硬物像一根烙铁,散发出令人难以忍受的高温,烫得周允晟瑟缩了一下。但他的身体显然更为诚实,蜜穴竟一收一缩,主动将硕大的顶端吸入一小截,并紧紧嘬着不放。

    赵玄闷哼一声,射出一小股浓精,白色浓精立刻顺着蜜穴周围的褶皱溢出来,沿着爱侣雪白的臀瓣滑入水中,慢慢稀释散开。

    周允晟再次被浓精烫了一下,小腹一起一伏地抽搐。还未真正插入,他便体会到了难以描述的快感。他握住自己不断渗出黏液的玉茎,时快时慢地撸动,蜜穴也渐渐放松,将蠢狮子的硬物往更深处裹。

    赵玄再也撑不住了,胯部猛然往前一顶便入了进去。红色阴茎太过巨大,将满是褶皱的蜜穴完全撑开,把根部紧紧箍住。

    周允晟痛叫一声,穴口收缩得更紧,令赵玄舒服得差点射出来。他不敢乱动,大舌头在爱侣脸上舔来舔去,紧接着又去舔他胸前的两点,肉刺刮挠着红樱,令它们很快肿胀起来。

    周允晟逐渐又有了感觉,因疼痛而半疲软的玉茎慢慢变得坚硬挺立。他试着继续撸动,哑声道:“可以了,慢一点,你太大了。”

    赵玄忍得后腿直打颤,听见号令这才抽出一点,然后浅浅顶入,再次抽出一点,又浅浅顶入,力度十分轻柔。紧致的肠壁一寸一寸变得湿润绵软,在抽插中发出“扑哧扑哧”的水声。不知戳到哪里,周允晟猛然挺腰尖叫,若非及时堵住前端,差点射出来。

    赵玄见状低吼一声,由浅插变成深入,反复往刚才那一点撞击,令爱侣连连发出性感的呻吟。他兴奋极了,阴茎被不断蟠动的肠壁吸吮、包裹、箍紧,每一次顶入都是一种至高无上的享受。他用前爪抱住爱侣不停摇晃打颤的身体,仰起脖子,发出畅快的吼声,夯击的速度越来越快,力度越来越重。

    “不行了,快射给我!”周允晟再也无法抑制海啸般狂暴的快感,松开堵住前端的指尖,尽情喷发出来。他撑起上半身,每一次喷发都抽动一下臀部,直至再也射不出任何液体才绵软无力地倒入水中,身体被蠢狮子撞得剧烈摇晃。

    赵玄被高潮中的爱侣连连夹击,猛力抽动了几十下也狂吼着宣泄,浓精一汩汩灌入蜜穴,因为量太多,顺着褶皱缓缓渗出。

    一股浓郁的麝香味在空气中蔓延,水里的鱼,天上的鸟,地上的野兽,全被兽王的吼声吓走,上一刻还不断传来肉体撞击声的河岸,此时只余粗重的喘息。

    周允晟艰难地挪动身躯,蜷缩进大狮子毛茸茸的腹部,将他四只厚实的爪子当成被子盖。赵玄用嘴唇轻轻碰他额头,发出“咿咿呜呜”的低鸣,像是在倾诉爱语,又像是在询问他感受如何。他们躺了很久,直到月亮爬上树梢才把彼此冲洗干净,慢慢往洞穴走去。

    当人兽组合享受激情的时候,小鹌鹑正躲在洞穴里清点家产。他把龙肉用叶子一层一层裹严实,塞进石缝深处,打算留到明天早上吃。他没有伴侣,所以也没人养活他,虽然部落会供养单身雌性,分配的食物却非常少,往往只有几个野果加拇指长的一段肉干。

    他一再拒绝雄性的追求,两年了,祖巫对他的忍耐度越来越低,再过不久,恐怕会强迫他选择几个伴侣。

    “真的不想被那么多人压,要是能只选一个就好了。”他扒了扒头发,露出沮丧的表情。他神经非常粗壮,一旦决定好好过日子,很快就接受了自己要被压的命运。但被一个人压和被几个人轮流压,感觉到底不同,他现在还过不去心里那道坎。

    “算了,顺其自然吧。男神连人兽那么重口的关系都能接受,我这点烦恼要是说给他听,估计他会笑话我。”小鹌鹑不断进行自我安慰,这才慢慢睡过去。

    从这天起,他常常去男神的洞穴外蹲守,等男神睡醒了便邀他一块儿去寻找食物。

    几乎每天早上,黑黢黢的洞穴里都要传出肉体撞击的“啪啪”声,还有男神抚媚入骨的呻吟和大狮子爽到极点的低吼。他好几次都听得鼻血横流,不得不随身携带两团丝绒草,听见火辣声响就把鼻孔给堵住。

    周允晟并不反感多一个尾巴。小鹌鹑虽然很聒噪,但性格非常单纯善良,找到新鲜食材总不忘把最好最多的那份送给他,说是交保护费,惹得周允晟暗笑不已。

    日子久了,两人自然而然成了朋友,小鹌鹑干脆彻底脱离了雌性们采摘野果的队伍,每天都单独出去又单独回来。他反常的举动被族人察觉,过了一阵,大家都知道那位流浪雌性和他的伴侣就住在部落附近,他们没死,活得好好的。

    想起雌性完美无瑕的脸蛋,许多雄性蠢蠢欲动,找到祖巫的儿子艾迪,求他绊住小鹌鹑。艾迪不知道他们想把那个令他嫉妒到发狂的雌性带回来,只以为他们想算计小鹌鹤,便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这天早上,小鹌鹑失约了,周允晟看看天气,打算带赵玄去湖边捕鱼。他只穿着一条兽皮裙,里面空空如也,每走一步裙摆便往上缩,露出浑圆雪白的臀肉。赵玄跟随在他身后,盯着他挺翘的屁股,目中满是欲念的凶光。

    走到半路,他憋不住了,人立而起,将爱侣压在一根树干上,胯部快速拱动,将顶端溢出的黏液涂抹在他臀缝内,顺势进去。早上刚经历过一场激情,周允晟的蜜穴此刻还很潮湿松软,“扑哧”一声就把蠢狮子的阴茎含了大半。

    他连忙稳住身形,回头狠狠瞪了金毛狮子一眼,然后压下纤腰,翘起臀部,迎合他的节奏前后摆动。

    赵玄叼住他后颈,“吭吭哧哧”地喘着粗气,剧烈的快感令他兴奋得眼睛发红。

    一串尖锐的口哨声打断了激情中的两人,赵玄立即抽出自己肿胀的巨物,用庞大的身躯挡住满面潮红、泪光点点的爱侣。

    周允晟拉下被蠢狮子翻卷上去的兽皮裙,伸手一摸,双股之间满是黏滑的液体。眼看快要攀上极乐的巅峰,却硬生生被人打断,身体和心灵的双重空虚导致他表情非常难看。

    赵玄的心情只会比他更糟糕,仰起脖子,冲隐藏在树梢里的几名雄性兽人大吼,愤怒的吼声贯穿云霄,把周围的野兽和飞鸟惊得四散奔逃,树林里不断传来扑簌簌的响声,动静十分浩大。

    几只雄性兽人借由长长的藤蔓从巨木上滑落,手里拿着淬了毒的长矛,矛尖由某种金属打磨而成,泛着幽幽的蓝光。他们将一人一兽团团围住,目中满是灼烧的欲念和贪婪。

    “你们想干什么?”周允晟斜倚在树干上,嗓音还透着情事后的沙哑。

    “雌性不应该与返祖兽结合,他们是怪物,随时有可能失去理智。我们来接你回部落。”一名雄性自以为贴心地开口。

    “如果我不走呢?”周允晟挑眉。

    “那我们就杀死这只狮子。他是返祖兽,一旦离开部落放归山林,就与真正的野兽没有区别。野兽向来是我们的食物。”话中之意便是杀死赵玄,将他的尸体带回去分食。

    周允晟气笑了,伸出手,缓缓地轻柔地抚摸蠢狮子壮实的脊背,曼声道:“亲爱的,你块头这么大,又满身都是勃发的肌肉,他们看上你了,想把你做成红烧狮子头。你说该怎么办?”

    赵玄转头,用鼻尖轻轻触碰爱侣鼻尖,发出温柔的“伊呜”声,像是在安慰他不要生气。

    被两人彻底忽视的几只雄性齐齐露出狰狞的表情。他们虽然见识过金毛狮子吼声的威力,但已经过去两个多月,又没有受到实质性的伤害,那种恐惧感早已被贪婪取代。他们想要占有美丽的雌性,还想把金毛狮子吞进腹中,摄取他的力量。

    是的,在这片大陆,不但红晶能帮助雄性兽人提升实力,具有高等血脉的兽肉也具备同样的功效,而且能量纯度远超红晶。只不过红晶能用物品交换,而高等血脉的兽肉则需要拿命去搏。金毛狮子如此强大,必定属于远古时期的兽王金刚狮的后代,他的肉非常珍贵,食用过后也许能接连提升好几个等级。

    想到这里,雄性兽人们目中爆出精光,领头那人打了个手势,他们从不同的角度围攻过去。与此同时,周允晟脚尖轻轻一点就跃上十几米高的大树,垂眸看着下方。

    这是一场毫无悬念的搏斗,若非星际法有规定,赵玄早就把这些觊觎自己媳妇的人撕成碎片了。他尾巴一扫,将身后三人轻轻扫飞,腾空扑倒其中一人,用愤怒的吼声将对方直接震晕。不过眨眼间,同来的伙伴就重伤四个,剩下两个受到不小的惊吓,扔掉长矛夺路而逃,留下一串惊恐万状的尖叫声。

    潜伏在灌木丛里的野兽纷纷发出讥嘲的低吼,心中暗暗忖道:这帮蠢货,连大王都敢招惹。那可是一口咬断霸王龙脖子的狂兽啊!

    赵玄并未追击,也不杀死昏迷中的四人,而是仰起脖子,发出震耳欲聋的怒吼,吼声在云层间穿行,令整座森林的野兽都能听见。

    由于返祖兽找不到人形雌性当伴侣,就只能与野兽交配繁衍,留下一群群具备返祖兽基因的后代,因此兽人星球的野兽智商普遍偏高,能进行一般的交流。兽王的吼叫在兽人听来只是一串无意义的发音,在野兽耳中却与圣旨无异。

    他在昭告居住在他统治范围内的野兽,必须驱逐所有兽人,不允许他们在他的领地上打猎或采摘野果,否则杀无赦。

    赵玄只能自卫,除非受到生命威胁,否则不能杀死任何―个原助民,所以他拿这些兽人毫无办法。但这并不代表他没有能力惩罚他们。借刀杀人,迂回报复,这种事他可没少干。

    听见一波又一波或响应、或臣服、或讨好的吼声,赵玄满意了,这才抬头朝站立在树梢上的爱侣看去。爱侣的兽皮裙短得离谱,根本包裹不住雪白的臀瓣,他臀缝里还沾着许多黏液,看上去亮晶晶的,半软的粉白阳物渗出一滴露珠,美妙得不可思议。

    一滴口水顺着赵玄半幵的嘴角滑落,他大步走到树前,人立而起,用前爪抓挠树干,急切地哄着爱侣下来,鲜红的阴茎蓄势待发。

    “别闹,我饿了,赶紧去找吃的。”周允晟不想搭理他,直接从这棵树跳到那棵树,渐渐远去。

    赵玄连忙追赶,淡金色兽瞳死死盯着爱侣半露在外面的翘臀,想着得弄一张鲨鱼皮或鳄鱼皮给爱侣做几条长短不一的兽皮裙,在外面穿长的,免得被哪个不长眼的东西看了去,在家里就穿短的,越短越好,只给自己一个人看。

    至于内裤那种破坏美景的东西,完全不在他考虑范围之内。

    小鹌鹑被祖巫叫去打扫兽神所在的洞穴,没能亲眼看见大狮子发威,但四名雄性被抬回来时闹得沸沸扬扬,他不免听了几耳朵。四人或断了手脚肋骨,或受了严重内伤,如果兽神不赐下神力治愈他们,他们唯有等死。

    所谓的神力不过是祖巫随便弄来的一碗水,喝掉之后能不能好全看运气,根本没有一点科学依据。若是往日,小鹌鹑说不定会因为心软偷偷给他们治疗,但听说他们是为了杀死金毛狮子才会受伤,顿时打消了念头。

    谁亲谁疏他还分得清,虽说在部落里待了两年,吃了两年的公粮,但扪心自问,小鹌鹑并不觉得自己亏欠了他们。他教给他们许多知识,告诉他们什么果子能吃什么果子有毒,告诉他们藏在地下的植物茎块也可以挖出来食用,告诉他们用地窖储存吃不完的食物……

    因为他提供的信息,部落的食物越来越充足,当勇士们带不回足够的猎物时,大家也不会再忍饥挨饿。谁若是受伤生病,他还会采来药材熬成药汁,哄骗对方喝下去。他自认为对部落付出了很多,却从未得到过尊重,他们猜忌怀疑他,有好几次,喝掉他药汁的雌性躺在地上打滚哀嚎,说他下毒谋杀。

    虽然后来事实证明药汁只是很苦,并没有毒,那些雌性还活得好好的,伹他的心却一天比一天冷。他常常想离开部落,却知道外面危机四伏,并不是他能独自面对的,于是只能选择妥协。

    男神和金毛狮子的出现让他梦想中的生活变成了现实,虽然与他本人无关,但看见他们无忧无虑地漫步在森林中,亲亲热热地玩闹在一起,他空虚的内心也会觉得很满足。

    在他看来,那些意图打乱他们幸福生活的人都是不可原谅的,所以管他们去死!小鹌鹑暗搓搓地冷笑两声。

    部落首领和祖巫却不认为几名雄性有错。他们非常愤怒,集结了许多勇士去围杀金毛狮子,出于嫉妒心,艾迪暗中吩咐首领把那只雌性也一并杀掉。一个小鹌鹑已经足够让他恶心,不能再来一个。若非小鹌鹑懂得辨认食材,祖巫想多留他几年,把他脑子里的东西全都掏空再杀死,艾迪早就动手了。

    一行人浩浩荡荡前去,刚走到半路就遇见一大群野兽的伏击。素来只在丛林深处活动的剑齿虎、曼巴巨蛇、箭猪、巨熊,甚至还有一只长鼻象,全都混在野兽大军中,对兽人勇士发起进攻。

    这些野兽莫不是位于食物链最顶端的王者,只单独行动,从不群聚。正所谓王不见王,他们一旦相遇,必定要斗个你死我活。但现在,它们相处得非常融洽,反倒把矛头齐齐对准兽人勇士。

    勇士们吓傻了,他们的武器根本无法刺穿挡在最前面的长鼻象的皮肤,它抬一抬脚就能把他们踩成肉泥。首领很果断地让大家逃命,本以为今天会死在丛林,却没料跨过一条小溪后,野兽大军便不约而同地停下,隔岸冲他们怒吼,随后慢慢散去。

    一场危机莫名发生又莫名化解,所有人膝盖一软,跪了下去,露出劫后余生的表情。

    首领招呼大家回去,将此事告之祖巫,想问问他究竟出了什么问题。几千只野兽组成的大军,足够荡平这座森林内的所有部落。

    祖巫也很费解,表示要向兽神祷告,希望兽神能给予提示。

    两人都以为这件事已经过去了,却没料从这天起,只要他们跨过那条小溪,就会遭到所有猛兽的围攻,退回小溪另一头,猛兽们又陆续散去,情况诡异得很。

    越过小溪就是巴岩部落经常狩猎的场所,若是那里不能去,部落雄性只得前往西面的丛林。西面丛林树木更为茂盛,空气更为潮湿,是嗜血蝙蝠和白骨幽兰大量繁殖的地界。它们个头虽小,杀伤力却远在绝大部分猛兽之上。

    嗜血蝙蝠不出动则已,一出动就是遮天蔽日的一大群,能在瞬息间把一头成年长鼻象吸成干尸。更要命的是,它们五感非常敏锐,哪怕踩在厚厚的青苔上悄无声息地前行,也会被它们探测到,然后蜂拥而至。

    白骨幽兰是一种花,本身无毒,香味却非常浓郁,能笼罩住方圆百米的范围,只需闻见一丝余味就会陷入沉睡,直至死亡,腐烂后的血肉会成为供养它的肥料。这种花的周围常常铺满森森白骨,从而得名白骨幽兰。

    相对于阳光明媚、野兽众多的东面森林,西面森林简直是地狱。现在东面去不了,西面不能去,南面是看不见尽头的绝壁,高达万丈无法攀越,便只能去北面。那里是达达部落的领地,若与他们争夺猎物,一场流血冲突难以避免。

    自从小鹌鹑试着融入部落,巴岩族的兽人已经很久没尝过饥饿的滋味了。想想以前总是饿死人的日子,他们感到非常恐惧。虽然地窖里还有存粮,但所有人都笼罩在愁云惨雾中,甚至有人放出风声,说这是兽神对巴岩部落的惩罚。

    兽神降罪部落,必定是祖巫没能尽到职责,这对祖巫的地位造成了巨大的威胁。他与首领密谈过后,不得不咬牙将几只漂亮雌性送给达达部落,以交换在他们领地打猎的资格。艾迪感到机会来了,立即提出把小鹤鸦送走。

    “不行,他脑子里的东西很珍贵,不能让别的部落知道。”祖巫立刻否定。巴岩部落之所以能储存那么多食物,全是小鹌鹑的功劳。他认得许许多多能食用的植物,甚至还会种植它们。留下他有利于部落的壮大。

    “但是他最近并不与部落里的雌性来往,也不肯与部落里的雄性结为伴侣。他再也不向我们传授有关于新食物的信息,反倒与那只流浪雌性越走越近。我猜他很有可能逃离部落。他是个不知感恩的白眼狼,不会再帮助我们,与其留下一个随时会背叛的人,不如用他交换最后一点利益。如果您担心他帮助达达部落,不如让人把他的舌头割掉,这样便什么麻烦都解决了。”艾迪笑得十分恶毒。

    首领有些舍不得小鹌鹑,却不敢反驳,于是看向祖巫。祖巫沉吟片刻,摆手道:“那就把他送走吧。让人在路上割掉他的舌头。”

    燃烧的火把被一阵旋风吹得摇曳,明灭的火光映照出三张阴暗的面孔。

    小鹌鹑最近一段日子过得相当舒坦。东面森林成了巴岩部落的禁地,他却依然能自由出入。当然都是偷偷瞒着族人前往,不敢让他们察觉。

    这些天,巴岩部落最热门的话题便是兽潮,他们想不明白那些野兽为何要联起手来攻击兽人,而且只攻击巴岩部落的兽人。他们想从祖巫那里得到答案,但祖巫支支吾吾,自己也说不清楚,于是大家全都很绝望,认为是兽神的惩罚。

    小鹌鹑暗搓搓地笑了,因为他是唯一知道真相的人。那哪儿是兽神的惩罚,而是兽王的惩罚。他们得罪了金毛狮子,自然不能在他的地盘狩猎。

    没错,越过小溪便是金毛狮子的领地,小鹤鹑经常看见他沿着小溪撒尿,把自己霸道的气味留在领地边缘。森林里所有的猛兽都不敢在他的地盘放肆,更何况区区一个兽人部落。

    暗爽归暗爽,看见饿得呜呜直哭的兽人孩童,他依然会心软,想着改天求求男神,让他通融一下。

    但这个念头刚兴起,部落里就发生一件大事,转移了他的注意力。几名勇士前往北面森林与达达部落谈判,回来遭遇一群箭猪的攻击,死了几个人,还有很多人受了重伤,需要族人去抬回来。

    受伤的勇士中便有当初把小鹌鹑救回部落的雄性,名叫坤,与首领一样属于苍狼族。他实力很强,现在已是五级勇士,在部落里排名第二,一直想成为艾迪的裙下之臣。艾迪对他也很有好感,曾暗示过会选择他成为自己的伴侣之一,两人之间只差一个正式的结契仪式。

    或许因为雏鸟情节,小鹌鹑对坤很不一样,谈不上爱慕,但好感却有很多。得知他欲与艾迪结契,还独自生了几天闷气。

    现在听说坤受伤严重,他把那些不愉快全都忘了,沿着绳梯滑落绝壁,朝位于底层的坤的洞穴走去。

    绝壁高达万丈,老人和身体强壮的勇士住在底层,便于行动和防卫。膝下育有孩童的雌性居住在第二层,往上走便是单身雌性的住所。小鹌鹑“吭吭哧味”地爬了五层绝壁,终于下到地面,发现每个受伤雄性的洞穴前都围着一圈人。

    他挤进去,正好看见艾迪把一种黑褐色的泥涂抹在坤露出森森白骨的腿上。他左腿被箭猪的利齿撕开一条长达一尺的伤口,骨头裂开了,好在没断,也没错位。

    小鹌鹑看看艾迪捧在手里的黑褐色泥团,又看看坤血肉模糊的伤口,顿时脸都绿了。围在门口的雌性羡慕地说道:“还好有艾迪在,否则坤死定了。”

    有人附和:“是啊,神药可不是谁都能享用的,而且还一次性用这么多。”

    “艾迪人真好,怪不得那么多勇士喜欢。”

    各种溢美之词钻入耳膜,令小鹌鹑微微反胃。艾迪却很得意,用泥巴盖住伤口,又留下剩余的那部分,这才在坤依依不舍的目光中离开。

    小鹌鹑等看热闹的人全散了才悄悄走进洞穴。坤躺在冰冷的石床上,即便陷入昏迷,眉头也紧紧皱着,像是很不舒服。

    能舒服吗?受了那么重的外伤还敷这种泥巴,纯粹是找死。小鹌鹑将盛放黑褐色泥团的龟壳远远挪开,鼻端依然残留着它散发出来的腐臭味。

    在兽人看来,这团泥是神药,在他看来却是比粪便更污秽的垃圾。部落里供奉着一尊兽神雕像,每当部落获得丰收,祖巫就会把第一头猎物的血液倾倒在雕像上,请兽神与他们一同享用丰收的果实。

    巴岩部落建立至今已过了几百年,每年都要往雕像上倒血,一层干透又倒一层,久而久之,雕像表面竟覆盖了一层厚厚的,腥臭难闻的血泥。里面繁衍了多少细菌,小鹌鹑一点儿也不敢去想,打扫供奉兽神的洞穴时,他甚至要用丝绒草堵住鼻孔才能抵御住那股熏人的恶臭,更不敢靠近雕像三米之内。

    但祖巫却觉得这层血泥蕴含着神力,最喜欢将它赐给族人以达到笼络人心的目的。谁若是得了重病,最向往的东西必定是祖巫赐下的混合着一小粒血泥的黑褐色“圣水”。他们坚定地相信,饮下“圣水”,便是濒死的人也能活过来。

    小鹌鹑不知道这种流言是怎么传出去的,那种脏水别喝死人都算是好的了。所幸他在部落里地位卑微,从未得到过祖巫的恩赐,否则真想当场死一死。

    现在,艾迪把满是细菌的血泥涂在坤的伤口里,被感染几乎是注定的。小鹌鹑非常着急,他不想眼睁睁地看着坤死掉,于是掀开坤用树叶包裹的伤口,想把那层泥清理干净。

    他用薄薄的沸水煮过的木片一点一点刨除泥层,剧烈的疼痛致使昏迷中的坤醒过来,虚弱开口:“你在干什么?”

    “我、我想看看你的伤口。”小鹌鹑结结巴巴说道。

    坤觉得自己的大脑像一座火山,快要喷发了。他扶住额头,交代道:“不用看了,没什么大不了。艾迪已经为我求来神血,过几天就能恢复。”

    能恢复才怪!小鹌鹑暗暗反驳,面上却不显,见坤冷汗淋漓,脸颊潮红,像是在发烧,连忙让他躺好。

    腐败的血液是各种致命细菌的温床,这种血泥的毒性远远超出了小鹌鹑的预料。这才过了几十分钟,坤的伤口已经感染了,若是不尽快消毒上药,将面临截肢的危险。然而部落从不供养雄性,一旦他们失去狩猎能力,就会被扔进丛林自生自灭,这对坤来说同样是死路一条。

    小鹌鹑急得眼泪都出来了,见坤彻底失去意识,连忙打来沸水将他伤口清洗干净,用含有止血功能的树叶层层裹住,然后跑出去采药。

    他倒是想找一个人为坤做冷敷,免得坤烧死,但谁会听从他的请求?在族人们看来,小鹌鹑除了胡言乱语,神神叨叨,没有别的本事。说不定他们看见坤处理干净的伤口,还会把血泥重新涂回去,并且责骂他恩将仇报,不知轻重。

    小鹌鹑没有办法,只能扔下昏迷中的坤,独自进入丛林深处。好在他常常与男神一起行动,身上沾满了金毛狮子的气味,丛林里的野兽不敢攻击他。

    寻找了整整一天才把所需药材找齐,他匆忙回到族地,看见的却是堵在门口、面沉如水的艾迪。他掐着腰,厉声诘问:“谁让你把坤伤口上的神血洗掉的?你知不知道坤差点被你害死?”

    妈的,恶人先告状。你还来劲儿了是吧?小鹌鹑心底里暗藏的对艾迪的反感,此时此刻全面爆发。他在心里狠狠咒骂艾迪是蠢货,却不想与他过多纠缠,以免耽误救治坤的时间。他绕开对方往洞穴里走,看见伤口重新裹满血泥的坤,差点气晕过去。

    “这东西有毒,不能敷在伤口上。”他彻底失去理智,走过去飞快把坤的伤口清理干净,还把刮下来的血泥远远扔掉。

    这种行为等同于亵渎兽神,艾迪也气炸了,立时怒骂开来,说小鹌鹑是异端,必须拉出去烧死,还夺过他采来的草药,一脚一脚踩烂。

    “你竞然敢拿这些杂草与神血相比,兽神在上,难怪他要抛弃巴岩部落,不允许我们的勇士在森林里打猎,因为我们收留了一个背弃信仰的逆徒!快来人啊,把他抓起来!”艾迪尖利的嗓门把附近的兽人全都引来。

    坤已经醒了,靠坐在石床上,表情也带着愤怒。他对小鹌鹑趁自己昏迷时洗掉神血的行为很不满。谁都知道要得到一粒神血有多难,艾迪为他求来那么多,等同于给了他第二次生命。但为什么被他救过一次的小鹌鹑却不知感恩,反倒要害死他?

    小鹌鹑完全没把艾迪的误解放在心上。在他看来,对方就是个空有美貌的蠢货,但坤愤怒的目光却深深刺痛了他。他的隐忍、坚强、乐观,在这一刻全都被击碎。他拽住艾迪半长不短的头发,将他的脑袋狠狠朝石壁撞去,趁他晕头转向的时候又用力踢踹他跨部。

    艾迪足足有一百九十多公分,个头很大,身体也遍布肌肉,不使这些阴招,他根本打不赢他。说老实话,他忍艾迪很久了,若非他整天煽风点火,没事找事,他在巴岩部落的日子不会那样艰难。

    艾迪捂着裆部在地上打滚嚎叫,额头破了一层皮,往外冒血,模样很凄惨。坤出离愤怒,想跳下床帮助心上人,身体的每一块肌肉却像是在慢慢融化,根本使不出半点力气。他只能用赤红的眼珠瞪着小鹌鹑,牙齿咬得咯咯作响。

    小鹌鹑自嘲一笑,走上前用木片把血泥刮干净,低声道:“不管你信不信,我是在救你。这种血泥不是神物,而是污物,涂抹在伤口上会导致伤口发炎,然后死掉。”

    他顿了顿,详细解释道:“知道什么叫发炎吗?就是红色的肉变成黄色的脓,一点一点溶解扩散,直至你腿上的肉全烂光,只剩下白骨。到那个时候,唯一能救你的办法便是把腐烂的部分锯掉。但还有更可怕的情况发生,那就是锯掉也无法阻止脓血的扩散,你整个人都会慢慢腐烂成白骨,直至受尽痛苦死去。”

    坤显然认为他在危言耸听,目中流露出嘲讽和恨意。

    小鹌鹑忽然觉得很累,非常累,于是当部落里的人赶到,将他捆绑起来时,他竟然一点也不想反抗。他脖子上挂着一枚哨子,那是男神送给他的礼物,说只要吹响它,他们就会来救他。

    认识才两个多月的朋友,却给了他全心全意的关怀和无与伦比的安全感,而巴岩部落这些人,两年了,还把他当作可疑的外人看待。

    他不知道是自己错了,还是他们错了,但追问这些于他而言已经没有任何意义。只要想到自己还有男神那样可靠的朋友,他便什么都不怕。他手脚被绑得紧紧的,关押在最底层的一个洞穴里,竹管削成的哨子挂在脖子上,只要低头用牙齿一咬,就能含进嘴里。

    小鹌鹑正艰难地去叼哨子,又有一名五花大绑的雌性被扔进来。那是住在他隔壁洞穴的穆,长相非常漂亮,尤其是一头顺滑的金发,在阳光的照射下仿佛能发光。他与部落里的一名勇士是情侣,感情非常深厚,听说再过不久便要结契。

    “你怎么也被抓了?”小鹌鹑感到很惊讶。他毁掉了神血,还把祖巫的儿子暴打一顿,祖巫判他渎神罪,想来明天就会被烧死。但穆可是出了名的老实人,怎么跟他一个待遇?

    穆低着头,齿缝不断逸出悲愤的低吼。他挣扎了许久,直到累得一根手指都无法动弹才恢复平静,低声说道:“我们明天要被当成货物送给达达部落,以换取在他们领地内打猎的资格。”

    小鹌鹑没想到自己还有这个价值,顿时放弃了现在就吹响哨子的打算。明天半路上吹应该更隐蔽,更安全。他像只毛毛虫在地上蠕动,终于使自己靠着岩壁半坐起来,问道:“送谁也不应该送你啊。你和蛑是情侣啊,你们下个月不是要结契吗?”

    穆冷笑起来:“艾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