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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不过是想试试你的手艺——现在我想请你,做我的伙计。” 这木马生意不是长久之计,叶樱说得很直白,也够诚恳,瘸老头明显愣住了,却也晓得,如果不是他有心分一半利润给叶樱,只怕这个鬼灵精的丫头,也不会瞧得上他一个瘸了腿的老头子。 瘸老头不是那种扭捏的人,眼前这姑娘心思通透豁达,把自己的想法摆在明面上给他看,你偏生还不会觉得她有什么腌臜,没有挟恩图报这一点更是正和他的脾气,但到底碍着一把年纪,要在一个姑娘家手底下讨生活难免有些心里没底,便没有一口答应。 叶樱也没有强求,只说如果他愿意,届时可以到醪糟巷找她。 还有一天就是年三十,她要去找猪肉西施涂娇娇买点猪肉,等明后天做点好菜。谁知好巧不巧,往常不到天黑不打烊的猪肉铺子,今儿个竟然没开门,像是知道她要来似的。 叶樱拍了拍门喊道:“涂婶子你在吗?是我叶樱,想买点肉,这回是买,不是赊……” 屋里分明有动静,却没人开门,叶樱莫名有些害臊,莫不是被她赊怕了吧? 正巧醪糟巷未来的举人老爷的娘路过,只听封氏说道:“大过年的你鬼叫什么呢?涂娘子的相公没有回家,她正伤心着呢!你说这也是,被拉去充军就是往阎王那里送,眼下外面乱着呢,十之八九是有去无回了,但就算死了也会有个信儿的呀,咋涂娘子的相公连半点消息都没有!” 封氏这段话说得十分顺畅,显然是之前已经跟旁的嗑瓜子群众唠过无数回。 这时,猪肉铺子拉开一扇门,涂娇娇拎着一把刀红了眼:“你他.娘.的放屁,我相公活得好着呢!再乱嚼舌根子,信不信我……”还没说完,涂娇娇眼泪就流了出来,她也不瞧叶樱,抹了一把泪,“嘭”地一声就关了门。 近几十年来,边外游牧为生的戎国兵强马壮,越加贪图起大周这块肥肉,时常洗劫边关城镇,因着他们全民皆兵,纵马来抢了便跑,让百姓无可奈何。朝廷更是怕极了他们,年年送上的粮草布匹更是数以万计,只可惜恶性循环,戎国更加肆无忌惮,如今首领更迭,更是有进犯大周一统天下之意。 按理说,纵使边关告急,也轮不到在黄溪县这离边关老远的地方强行征兵。却是朝廷偏安一隅,为了喂饱戎国这匹饿狼,年年增税,担子都落在了百姓的身上,再加上地主乡绅也变着法子压榨百姓,是以近几年各地都有流民造反,各处起义军揭竿而起。朝廷不攘外敌,却征集大量壮丁充军来镇压流民,涂娇娇的相公只怕就在此列。 若那些起义军杀地主开粮仓救济流民也就罢了,偏生还有许多土匪流寇趁乱横行,浑水摸鱼,所过之处更是惹得百姓苦不堪言,只怕这大周皇朝的命数,终是要尽了。 叶樱叹了一口气,白了封氏一眼。 封氏也白了叶樱一眼:“小丫头懂什么?我这不把她激出来,死在屋里了都不知道。你也别在这杵着,那悍妇凶着呢还要你安慰?别把你切吧切吧剁了!你还瞪我不是?该干嘛干嘛去!” “……” 叶樱突然觉得,以封氏的辩才,她儿子高明镜,还是有希望考上举人的。 且说叶樱前脚进了门,叶楠后脚就回了家。他忙活了一上午,总算谈好了书价。因着他抄写的都是科考入门的四书五经,价格并不算高,好在需求量大,书店也是愿意长期收的,故而给到了九百文一本的价格。 除去纸墨的材料钱,叶楠花个十天八天默一本书,能净赚八百文左右,勉强相当于一个成年壮丁的收入,是以他也很高兴,这一路都是跑回来的,直到将大半贯铜钱搁桌子上推给叶樱,他才坐在凳子上喘气。 叶樱将铜子儿都推了回去,她可没忘记“伤仲永”的典故,更不能做方仲永的爹娘,便道:“你别总想着抄书,需知做学问不进则退,这钱你自己留着买新书看,过了年就回去上学,姐还指望着你有出息呢,知道没?” “姐……”叶楠张了张嘴,终是没有开口。他眼下要服孝三年,是考不了科举的,且说这社稷动荡,朝廷腐败,卖官鬻爵数不胜数,凭他一介白衣没钱没势,科举一途是走不通的,他亦不愿做这昏庸乱世的官,但这话他到底是没有跟叶樱讲,只暗自下了决心,另寻出路。 叶樱也没注意到他的心事,只道日后还要跟着叶楠学字,这才放他去做老面馒头。 坐在灶前烤火,看着自家弟弟忙活,叶樱心中甚是慰藉。别看叶楠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自小生病养出了一身少爷的身子骨,可因着打小就没娘没姐在身边,愣是磨练出一套厨艺来,总的来说,比她好。 不多时,叶楠便将韭菜炒鸡蛋端上了桌,就着散发着香气的老面馒头,浑沦吃了个饭。没有肉,叶樱吃得很是没滋没味,这馋虫一被勾起,竟怎么吃都不觉饱。 饿从心中起,胆向两边生。 叶樱想起原来叶大丫在庄子里的时候,是抓过野鸡的,便拾掇着家里的工具,预备去田里逮只野味来解馋。猪肉西施这一关门,她买肉的决心也就土崩瓦解了,毕竟,猪肉很贵啊,尤其是过年的时候! 吃不起吃不起。 越是吃不起,猫在田埂后面的叶樱口水越是淌得欢畅,回锅肉小炒肉红烧肉,都已经是上辈子的滋味了……如果上天再给她一次机会,她一定不会嫌弃吃了长胖,如果一定要加上一个期限的话,她愿意胖十斤! 这般想着,叶樱看着白茫茫一片只剩下稻桩的农田,心中越发的凄凉。 她不是傻子,也知道冬天山上有的是饿绿了眼的豺狼虎豹,一不小心就会变成它们的口粮,便没有往山上走,只寻了一片开阔的农田挖了陷阱,野鸡通常会来这里找些漏在地上的粮食。 陷阱挖得不算深,她在上面盖了一层稻草,又稀稀拉拉撒了些陈米,只等着贪吃的野鸡来上当。 眼睁睁看着一只乌漆墨黑的野鸡优哉游哉迈着小碎步就踱了过去,试探性地划拉了一下脚,就要踩上陷阱,叶樱心都紧到了嗓子眼,这可是她头一次捕猎,母的就母的吧,还可以炖汤来着。 正思忖着回家是野鸡炖萝卜呢,还是炖菌菇呢,田地里兀自生起一阵哀嚎—— “季爷,我再也、再也不敢了,饶了我吧,哎哟救命啊,饶我这、一回吧……”一道身影连滚带爬向了陷阱所在的稻田。 季傲寒着了一身玄色衣衫,面上含煞,身后跟着一群小弟,端的是地痞聚集,恶霸会面,吓得前面那人屁滚尿流,吓得她最终决定要炖菌菇的野鸡,一动不动呆在那里,都忘了飞! “季爷饶命啊,我真不知那小麦是您在经营,不然怎么也不敢往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