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40
书迷正在阅读:打工恶魔的契约(GL)(简)、窃香(姐弟 1v1h)、【咒回乙女】可怜的五条老师一边带孩子一边寻找那个抛弃了他们父子俩的坏女人、擦边女主播翻车后(校园H)、得她、强占人妻(ntr男小三合集)、和离记、玫瑰监狱【NPH | 异能】、山雨欲来(古言NPH)、别捏我脸(校园1v2)
叶安歌:“你们要在酒店交易吗?” 郑慕:“对啊,我们开的是总统套房,适合交易。” 叶安歌权衡之后:“行,正好我看看另一套首饰是什么样的。” 郑慕朝傅骁挤眉弄眼地笑。 看,不管叶安歌表现的多么冷酷又高傲,在他的请求下,她最终还是会答应的。 傅骁给了郑慕一个白眼。 他又不傻,他看的出来,叶安歌应该另有所图。 作者有话要说: 郑慕:不可能!她就是图我! 傅骁:…… 叶安歌:…… 郑慕(迷之自信) 第23章 叶安歌坐在郑慕的车上, 这是辆悍马,底盘高,就算山路比较陡,坐在里面也还好,至少她没有晕车。 路上郑慕就像个多嘴的八哥,一直都没安静过,说的话题囊括吃喝玩乐的所有项目,就算是叶安歌这种忍耐能力极好的人也想捂耳朵。 不过傅骁似乎已经习惯了郑慕这一点,他只是看着窗外,耳朵自动屏蔽了郑慕的声音。 因为山路比较陡,车速不快,加上郑慕滔滔不绝, 叶安歌终于忍不住了:“郑先生,你嗓子不干吗?” 郑慕:“不干啊!我这是天赋异禀, 从小我就爱说话,就算不喝水也能说几个小时。” 估计是家世好, 也从来没人嫌他烦。 傅骁则是大小的玩伴, 就算傅骁说他烦,他也从来当做没听到。 “对了, 这次出来没有带那套首饰, 回魔以后我还给你。”叶安歌又说。 郑慕:“……” 之前在傅骁面前吹的牛逼一下就被拆穿了! 人活一张脸啊! 郑慕:“我送都送了,你还给我,我多没面子了……” 这时候傅骁回头:“你不喜欢翡翠?” 叶安歌:“不讨厌,但也不是很喜欢。” 傅骁点点头, 又问:“钻石呢?” 叶安歌笑了:“谁不喜欢钻石啊。” 傅骁:“……”待我回去翻翻垃圾桶。 郑慕插话:“那我送你钻石行不行?” 叶安歌:“不行。” 郑慕哭丧着一张脸:“为什么啊?” 想送礼都送不出去,这还有天理吗? 叶安歌微笑道:“我们不熟。” 郑慕锲而不舍:“那要怎么样才算熟?” “你要是变成女孩子,估计我们就熟了。”叶安歌笑眯眯地对郑慕说。 郑慕起了鸡皮疙瘩:“变性啊?那不行,那我多亏啊。” 大约半个小时后,他们总算到了山顶的酒店,叶安歌走在路边,她深吸了一口气,果然山上的空气就是好,她耳边还有蝉鸣和鸟叫,微风拂过树叶的沙沙声。 这座山在市中心,在平原上显得特别突兀,像是拔地而起一般。 却也很有意境,宛如闹中取静的人间仙境。 叶安歌环顾四周,她不由得感叹了一句:“果然很美。” 她虚构这个城市的时候可没想过真实出现后能这么美。 不过就连高铁都可以通往美国了,还有什么是不可能的? 郑慕把车停好,他嬉皮笑脸地凑近叶安歌说:“这里还有泳池,从七彩潭通的池水过去,夏天特别适合游泳。” 说完,他还朝叶安歌眨了眨眼睛。 叶安歌被说的有点心动,她还挺想好好放松一下,七彩潭的池水在夜晚的月光下都反射着粼粼月光,从七彩潭通出去的池水,确实非常时候游泳。 但是……和郑慕一起游…… 叶安歌微笑道:“不用了,我身体不太好,晚上不游泳。” 郑慕:“那真是太可惜了,要不然我们明天一起游吧?中午的时候气温最合适,那水都是温的,我一个人游太寂寞了。” 叶安歌看了看郑慕:“有傅先生陪你呢。” 郑慕一愣,他显然是把一旁的傅骁给忘了,标准的见异思迁,见色忘义。 傅骁没说话,他站在一边抽烟。 郑慕脑子一转:“我才不和大老爷们一起游呢,那看上去多难看啊,你想想,要是有人经过,说游泳池有一对鸳鸯,凑近一看,两公的,多没意思。” 傅骁一口烟呛住,咳了几声。 叶安歌:“……” 傅骁双手揣兜走在前面:“走吧。” 郑慕在傅骁的背后做了个鬼脸,他悄悄对叶安歌说:“他这人就是假正经,假高冷,我跟你说,他特别容易脸红,你要是一直盯着他的脸,他能表演个原地爆炸给你看。” 叶安歌微笑:“那还挺可爱的。” 发现叶安歌终于和自己搭话之后,郑慕发现了和叶安歌拉近距离的方法——卖哥们。 郑慕压低了声音,唯恐被傅骁听见:“他小时候还穿女装呢,穿裙子。” 叶安歌脑补了一下,她抿唇笑。 郑慕眼睛一亮:“我这儿有照片,我找给你看。” 郑慕把手机的照片找出来:“看。” 叶安歌一看,屏幕上果然是个穿裙子的小姑娘,大约三四岁,眼睛又大又黑,不过是短发,脸蛋圆圆的,跟手工娃娃差不多,精致的不像个真人。 郑慕还说:“越长大越糙。” 叶安歌也这么觉得,这小姑娘多好看啊,她都想抱在怀里亲两口。 郑慕嘿嘿一笑:“以后他要是恋爱了,我就给他女朋友看,让他女朋友再给他穿裙子。” 叶安歌又脑补了画面,那肯定跟金刚芭比差不多,一想到就头皮发麻。 不过……也是有种异样的萌感。 走在前面的傅骁觉得后背一冷,他转过头,郑慕和叶安歌都一脸严肃的看着前方,傅骁觉得刚刚的一股凉风估计是自己的错觉。 至于小时候的女装,谁小时候没有点黑历史啊?郑慕还吃过蚂蚁呢! 很快,他们就走进了酒店,总统套房在最顶层,三人坐了电梯上去。 叶安歌一眼就看到了那个房间——没办法,门口守了四个保镖,想认不出来都难。 郑慕跟叶安歌解释:“这种帝王绿翡翠是最高级的玻璃种,这套首饰保守估计也在五千万以上,对方小心一点也是很正常的。” 然而叶安歌思考的不是这个,而是本地土豪能有这么多钱。 也就是说,其实她创造了这个城市之后,“世界”还是在补足的,只是补足的地方有点不对。 人们的记忆和过往不补足,补足有钱人和穷人是什么意思? 总统套房的客厅里,中年男人穿着一身黑色的西装,梳了个油光水亮的大背头,脚下踩着黑色的皮鞋,他一脸笑容的迎上来:“郑先生吧?久仰了,敝姓胡,胡一成。” 郑慕握住胡一成的手,笑得春风洋溢:“胡先生,这是我发小,傅骁,这是我朋友,叶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