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们见过,我没理由会不记得。” “林先生不记得很正常。一周前,我们在星巴克……” 凌安修还没说话,林思远就站了起来,握住凌安修的手,“原来是你!抱歉,因为你上次戴了墨镜,而且也没有穿西装,所以……”他在星巴克被凌安修吸引的主要原因是凌安修身上的男人味。他见多了身材妖娆,面容精致的男孩,反而很想试试有着强壮肌肉的成熟男人。凌安修无疑相当符合这个形象。 “林先生上次和我说你还缺个助理。” 林思远笑道:“你来得刚好。一批通过初选的求职者马上就要进行笔试。虽然我很想直接把你留在身边,但公司的规定也不能不遵守。” “我理解。不过,我还是希望林先生给我开个后门。” “请说。” “能不能不看我的简历,只看笔试和面试的表现?” 林思远站了起来,有意无意地碰了碰凌安修的腰,“请吧,我让我的秘书带你去进行笔试的会议室。” 林氏集团是个大企业,前来求职的人自然不少。不过通过初选,只留下了二十个人进行笔试。凌安修到达会议室的时候,笔试已经进行了十分钟。凌安修不顾别人的侧目,找了个位置坐下,接过工作人员递来的考卷,开始答题。 凌安修本人也参加过不少笔试,成绩从来就不会很突出。但是,他现在几乎是看完题目就能轻而易举地想出答案,而且有十足的把握。这挂开得真他妈爽!只可惜,任务一结束,技能要被系统回收。 凌安修在系统的帮助下,轻轻松松地完成了考试。工作人员告诉他,他将在一个礼拜之内被告知笔试的结果,如果笔试通过,就能立即进行面试。凌安修估计了一下,他要开始正式在林氏工作,大概还是需要半个月的时间。 从林氏出来,凌安修打车去了不远处的住宅区。这些天,他一直在找房子,好不容易找到个符合他要求的公寓,便迫不及待地来看房子。肖城说给他一个星期从他公寓里搬走,今天刚好是第七天,肖城虽然没有联系他,为了不被肖城扫地出门,他必须赶紧搬出去才行。 凌安修知道他肯定能进林氏,便挑了一个离那不远的公寓。公寓两室一厅,虽然小了点,一个单身汉住还是绰绰有余的。他立刻和房东签订了合约,打算立刻搬过来。 忙了一天,凌安修回到公寓的时候早已累得精疲力尽,一想到待会还要回去收拾东西,他整个人就不好了。 正当他在心里第N次诅咒肖城时,突然看到公寓门口坐着一个人。这个人,身材瘦小,白发苍苍,满脸皱纹,衣服破旧。她是…… “妈?” 凌母听见凌安修的声音,立刻站了起来,可由于做得太久,腿有些麻,差点摔倒。凌安修立刻上前搀扶,“妈,你怎么来了?” “你已经三个月没打电话回家了,妈担心你啊。” 凌安修一愣,好像是有这么回事。自从知道肖城要结婚后,“他”几乎整天浑浑噩噩,连每周一次打回家的例行电话都被抛在脑后。 “妈,先进来再说。” 凌安修扶着凌母走到客厅,开了灯,凌母这才看清楚了自己的儿子。 “小修,你……你这是……”凌母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面前这个西装革履,一表人才的男人真的是她的儿子? 凌安修不好意思地摸了摸自己的小平头,“我找了个工作,必须要穿这个。” “哦,好,好。”凌母连连点头,笑得合不拢嘴,“小修真是越来越有出息了。对了,肖城呢?” “呃……他,他出差去了。” “那孩子还好吧?” 凌安修“哼”了一声,“您放心,他好得很。” “那就好,那就好……还有,我给你们带了很多家里的特产。”凌母说着,就要去翻她背来的蛇皮袋。 凌安修连忙阻止,“妈,从家里坐车来也要几个小时呢,您也累了,先去休息吧。” 凌安修伺候完老人上床后,坐在客厅,思考着现在该怎么办。 肖城虽然瞧不起乡下穷人家,以前却经常被凌安修拉去他家。在那个时代的小县城里,当小三的女人永远是被所有人唾弃的对象。肖城长得一副少爷样,对人又爱理不理,和他妈遭受了无数冷眼。但凌家一家人却从来没有歧视过他,凌母甚至很喜欢肖城,每次肖城来,都要做一堆好吃的,把凌安修羡慕得要死。凌母总是乐呵呵地说:“肖城这孩子以后一定有出息。” 结果,真的被凌母说中了。肖城上了名校没多久,就被肖家接了回去,当做继承人来培养。当初跟着肖城来港城的凌安修成了每个人羡慕嫉妒的对象。凌母不是第一次来港城,上次她来的时候,凌安修还没和肖城闹成这样,两人把老人接到公寓里,肖城甚至请了一天假开车带凌母四处游玩。那个时候,凌安修告诉她,公寓是肖城的,他只是借住,但是还是交了房租。凌母直夸肖城是个好孩子,她不知道凌安修交的房租到底是什么。 如果让凌母知道他现在和肖城闹翻了,肯定会问为什么,那自己还真不知道怎么回答。总不可能说自己现在在和肖城闹分手吧。 凌安修纠结了半天,还是拿起手机,找到肖城的电话,拨了过去。 “说。”肖城的声音很不耐烦。 凌安修深吸一口气,“你能不能让我在公寓里再多住几天?” “不能。” 凌安修压低声音,“可是,我妈来了。你知道的,她一直以为我们是好朋友。” “……阿姨来了?” “嗯,肖城,看在我妈以前每次都给你做红烧肉的份上……” “知道了。” 凌安修松了一口气,刚想道谢,电话就挂断了。 ☆、渣攻⒈号 由于凌母的到来,凌安修终于摆脱了餐餐吃外卖的生活。当他洗漱完毕,来到餐厅,迎接他的是冒着热气的瘦肉粥,刚炸好的油条,还有凌母从老家带来的咸菜。 凌安修好久没有吃到这么传统的早餐,相比于甜腻了的面包,他显然更好这口,一口气喝了三大碗粥。凌母坐在旁边,笑眯眯地看着他,说:“肖城那孩子啥时候回来啊?我记得他呀,最喜欢吃我炸的油条了。” 凌安修脑补了一下肖城穿西装,打领带,面无表情吃油条的样子,不禁一阵恶寒。 可是凌母依旧沉浸了对两人青少年时期的回忆中,“你说说,那孩子也真奇怪,家里明明有那么多好吃的,偏偏爱吃我做的东西,”凌母有几分得意地说,“像炸油条、烤地瓜……对了,每次他来咱家,我都做红烧肉,你小时候还为这个生气呢……” 凌安修受不了了,“啪”地一声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