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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再修改这一组里其他人的记忆,让他们都认为毓夙所在的这户才是原本就和他们在一组的,这样才不会被查出来疏漏。 事后毓夙离开的时候还要再跑去销户,把他改动的所有地方都改回来。不然时间长了,毓夙所在这户长时间不出现,肯定会被发现,到时候里正胥吏一查,这户并没有迁出记录,但是凭空消失了,这就成了灵异事件了。 既然户籍麻烦,那么其实是可以不要户籍的。没有户籍不能住客栈,不能租房子,不能买房子,但刚才一路上走着看着,毓夙发现,即便是现在的首都,长安城里也是有废弃的空房子的。如果这些房子是传闻中闹鬼,那就更好了,毓夙决定在凶宅里挑一个住进去。 定好目标,毓夙找了个没人注意的角落,把马重新变回纸,然后就走进了一家店铺。这家店是毓夙对比他家左邻右舍的情况挑选出来的,他家生意不算很好,但店面大小和装修水平却不比邻居的店差,估计是买的东西比较贵。这样的店,进去买点价格虚高的商品,然后跟店里的伙计打听事情就容易多了,毕竟刚刚消费了一笔,伙计也不好不开口。 进店之前,毓夙本以为这家叫做“金玉斋”的店是卖金银玉石的,谁知道店里摆的竟然是水果。唐朝时可没有大棚没有温室也没有冷藏保鲜技术,春天竟然有水果卖,毓夙顿时震惊了,这家店是从哪里进货的?不会是有个农科技术员和他一样穿越了吧? 这家的伙计本来正站在柜台后头打呵欠,看见毓夙进门,就立即脸上堆笑,殷勤起来,绕出柜台,凑过来问道:“这位贵客想置办果子?不是小二我吹嘘,本号是长安第一家!” 毓夙在店面里扫了一圈,那些水果都是分类摆放在白瓷盘里的,种类不多,但桃子、柑橘、黄梨、大枣几样常见水果都有。还有一些果子没有装盘,而是放在一个浅筐里,毓夙拿起一个红红黄黄的果子一看,竟然是苹果。这时候苹果不是还没有传入中国吗? 伙计见他拿了苹果看,就说:“贵客,这果子中看不中吃,絮得很,又不甜,种它的人也不图卖不图吃,买的人拿回去也只是摆个看盘,或是做个供果,放着好看。我们掌柜的也是想摆着当个稀罕。其实这就是从西域那边传过来的,长安这边叫柰子,又叫花红。” 估计这是苹果的祖先,毓夙听伙计的说不好吃,就已经把那个果子放下了,指了指一旁的柑橘说:“把这盘果子给我包起来吧。” 虽说比起柑橘,毓夙更喜欢桃子、梨,不过既然看到了柑橘,毓夙立刻就想到了“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典故。那故事不也是说,有个特别有法子的人,能在别人都断货的时候拿出来光鲜亮丽的柑橘卖。毓夙还挺想见识见识那“败絮其中”的柑橘是什么样。 伙计拿了张麻纸包好那几个柑橘,递给毓夙,柑橘要价一个一百钱,毓夙直接取出一串一贯一千个钱递给伙计,然后说:“我跟你打听件事。我今日是初到长安城,是到此访亲,谁知我那舅父舅母前些年就过世了,只剩一个表姐,已经出嫁多年,我去寻到姐夫家,他家却搬走不在原处住了,我问街坊邻居打听,人人一听我问就紧闭上门,一语不言。” 那伙计已经心领神会地收好了毓夙多付的那几百个钱,心知肚明毓夙是肯定有事相询,当然就殷勤客气地问:“贵客的尊亲原本住在哪里?家宅兴旺,尊亲高升,搬去别处也有可能。至于街坊邻居,不敢言尊者之事,也是情有可原。” 毓夙不理会他的胡扯,只说:“就在前头那条福宁街。中段处有个大宅,挂着‘宋府’匾额的那就是我姐夫家原本所在之处。” 那个宅院毓夙观察之后,通过院子里杂草、房顶生出来的茅芜还有门窗的破旧程度,初步判断是荒废了三年以上,五年以下。没人住也没人维护,却也没有成为乞丐之家或者被左邻右舍侵占空间,这个宅院必定是有什么蹊跷,比如闹鬼,再比如闹狐狸闹黄鼠狼。 一听毓夙说的那个地址,伙计立即脸色大变,毓夙顿时更加确定那个宅子是所谓的“凶宅”,原本有五成希望能住进去,现在就变成了七成。接下来那伙计要么把钱退回给毓夙,要么就得把“凶宅”的故事和盘托出,毓夙多付了四百个钱呢,伙计八成舍不得退。 果然,伙计摸了摸藏钱的地方,犹豫了半天,还是下定决心,又朝毓夙走近了两步,压低了声音小心翼翼地说:“这事小的本不该令它出口,若被那黄风大王知道了,晚上定要来取我性命!只是贵客你前来寻亲,奔波劳累,小的也感于你一片真情……” 毓夙会意,这次直接拿出来一颗圆润的珍珠,递给了伙计,伙计倒吸一口气,两眼大放光芒,顿时脸上的光彩盖过了惶恐,定了定神,连忙把珍珠收好。 然后他才小声说:“尊亲便是宋郎君吧?那位可是个好人,读书识字,心善慈悲,可惜就是略有点……略有点那个……贵客的表姐,想必受了不少委屈……” 毓夙一开始听得不大明白,最后那句却让他茅塞顿开了。原来那个宋府的男主人是个好色之徒。毓夙立即一脸愤怒,握着拳说:“可不是!若不是我离得远,早就上门揍他了!” 伙计劝道:“息怒息怒,贵客,毕竟死者为大嘛……” 毓夙一副大惊失色的表情,问:“他死了?那姓宋的……我姐夫,不是说搬走了吗?” 伙计连忙小心地补充:“是这么回事……约摸是三四年前,宋郎君从城外带回来个……美人儿,初时置在外宅,后来千宠万爱,竟带回了家里。他家里夫人……您表姐自然是守着礼数,就……总之是不大平和。谁知那美人儿是个……就是那位黄风大王,她老人家厉害得很,后来闹得大了,她咬死了宋郎君,又想对宅中其他人口不利,尊亲就搬家了。” 毓夙又应付着问了几句“搬哪儿了”之类的话,然后就提着买来的柑橘走人,走出去两步,为防意外,他又转身抹了那个伙计的记忆。等会儿伙计醒来,忽然发现自己身上多了笔钱,还有颗上好的珍珠,不知他是会惊慌还是会乐得发疯。 走在路上,毓夙把之前伙计讲的事情总结了一下,那个“宋府”八成是闹黄鼠狼,男主人都被妖怪咬死了,然后一家人见实在是住不下去了,于是赶快搬家避祸。 不过,妖怪都跑到城里杀人了,长安的城隍却竟然不管?可千万别说打不过黄鼠狼所以不敢过去硬碰硬,长安城的城隍,起码不会比当年洛阳城的蔡维彬差。 更何况,长安可是国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