蚂蚁阅读 - 耽美小说 - (总攻)经常来酒吧撩我的漂亮男人在线阅读 - 84 小小的星

84 小小的星

    我和他回到岸上,又约了一起去喝酒。

    亚特兰大的酒吧位于鼠尾巷的角落。白天,外面的招牌还没有亮起灯来,看着灰扑扑的。

    白兰度走在前面。我才发现他脖子后留了一束小辫子,比中指长一点,用银色发夹别着,像簇狗尾巴草,有些孩子气地垂在衣领上。

    我上前快走了几步,帮他弄了弄这条小尾巴。他像只小狗,甩了甩头,回过头来,对我说:“不用管它的。”

    “好可爱……”我道,“你是故意弄成这样的吗?”

    他好笑道:“我只是留着挡一挡脖子上的疤。”

    我便把他脖子上的小发辫理了理,弄到脑勺上,看到了他后颈处有块棕红色的半个鸡蛋大的疤印。

    “怎么这么严重?”我问道。

    “因为那里曾经种植了一枚监视器。”他道,指了指,“它在我的体内留了六年。取出来的时候,我觉得自己好像丢了一块很重要的东西,那块皮肤过敏得厉害,好痒好痒,我就一直挠一直挠,后来打了几支疫苗,痒倒是不痒了,但那里就变成现在这样子了。”

    “我可以吻一吻它吗?”我问他。

    他便摘下发夹,低了低头,头发就乖顺地往两边分去。我用唇贴了贴,那里有些发皱了,已经长不出汗毛了,吻起来就像一块陈皮。

    他推开铁制的大门,侧了侧身子,让我进去。

    酒吧里已经有不少人了,都在吞云吐雾。这些人并不都是在喝酒,也有些在喝咖啡,吃甜品的。他们说话的声音压得很低,听着好似流动的溪流。室内的灯光很暗,墙壁上都是复古的装饰物。我们在服务员的指引下,去了二楼的雅座。我坐下来,把伞挂在门框上,打量着四周。一只白色的鹿首居高临下平静地注视着我们。白兰度问我要喝点什么,我说你有推荐吗?

    他便自作主张要了一杯薄荷酒和一杯热黄油朗姆酒。甜品点了草莓大福和可可泡芙。

    “如果你不喜欢,自己点些别的。”他道。

    我问:“你经常来这里吗?”

    他道:“这是我第一次来。我照着网上的推荐点的。”

    我看了一眼菜单:“那我还要一杯螺丝刀,一杯Paloma,和一杯White Lady,加蛋清。”

    他歪了歪头,问道:“你比较喜欢果味酒吗?”

    “不是。”我答,“我只是怕薄荷酒和热黄油朗姆酒混着喝太甜腻了,何况还有甜品。”

    “你不喜欢甜食?”

    我摇摇头:“我很喜欢。所以我知道把这些混着吃是什么滋味。”毕竟阿廖沙这段时间抱怨了很多次了。

    他笑了笑。

    他轻笑的时候,只是肌肉牵动着嘴角微微一勾。目光像透过冰棱的阳光,有股说不出的味道。

    我低头喝了一口柠檬苏打水。

    他问道:“你平时经常去酒吧吗?”

    我飞快抬眸瞥他一眼,道:“不,我只是过去在酒吧里工作过一段时间。”

    “做酒保?”

    我点点头。

    他向后靠在椅背上,橄榄石般的绿眼睛在这雾蒙蒙的酒吧里显得很亮。

    “你知道吗?”他忽然道,“其实我刚才便觉得你很眼熟。”

    我喝水的动作顿了顿。

    “如果你用这样的话去搭讪,那就太老套了。”

    他笑道:“你经常被人搭讪吗?”

    谈话的走向让我有些不快。

    “我上一次去酒吧,还是去年,在千叶城。”他没有理会我,继续说。

    “你觉得我们去年在千叶城里见过?”我问道。

    “可能吧。”他想了想,“但是如果我见过你,我不会不记得你。你身上有种很……特别的气质。”

    我皱了皱眉。

    “我有两个朋友,”他道,“他俩和你一样,即使站在人群中也会很突出。”

    说着,他点了一支女士烟,也递给了我一支。

    我们凑近对了对烟嘴,只是轻轻一碰,那橘色的火光便“呼”一声在我们眼底下亮了起来,像一颗小小的星。很快又隐在云雾和灰烬中。

    我还是第一次尝试这种茶香口感的香烟,味道比我以前经常抽的劣质烟上瘾多了。我感觉自己的心情又好了起来,对他说的话不那么敏感了。

    “你觉得我和你那两个朋友很相似吗?”我问道。

    他道:“不一样。他们更奇怪一点。”

    “所以你觉得我也很奇怪。”我抓住他言语中的逻辑。

    他果然点了点头:“对,你跟普通人站在一起,会有一种违和感,我说不出来。”

    我听到这样的评价,立即想到了英生。他也说过我很奇怪。我疑惑道:“你觉得我在喝酒前听到这样的话会开心吗?”

    他又笑了笑。

    “我是来到酒吧里才发现这一点的。”他道,“刚才不是只有我们两个人吗?所以看不出来。”

    我道:“你的意思是,如果我是一个人待着,这种感觉就不会显得那么强烈吗?”

    他思考了一阵子,回答:“是的。我想到一个或许可以解释这点的理由,但是我不知道会不会冒犯你。”

    我道:“你真是没有自知之明,你刚才已经说了冒犯我的话了。”

    他哈哈大笑。

    “告诉我吧。我很想听听你的看法。”我真的很好奇,身体不由自主向前倾。

    他眯起那双橄榄石的绿眼睛。头上的灯光如此幽暗,墙上的鹿首如此虎视眈眈。客人们都在窃窃私语。这个酒吧像一个丛林。

    他道:“我觉得这是因为你和别人相处的时候没有距离感。”

    我愣了愣。

    “别误会我的意思。”他道,用那双绿眼睛注视着我,“我只是认为你对人的态度很亲昵,或许在有些人眼中,你这种亲昵很像一种没有缘由的温柔。我不知道该怎样形容这种感觉。反正待在你的身边,任何人都会忍不住想要亲近你。但你要知道,一般人遇到陌生人,都会不由自主摆出防备的姿态。拥有一定的距离才会拥有安全感。这可能是动物天生的领地意识,而你好似天然地对人就有种懵懵懂懂的热热乎乎的劲。也不是腻歪,也不是客套。总之,给人一种可以和你心心相映的信任感。当然,你心里是怎样想的,我不清楚。或许你只是将防备藏在了亲昵的下面。因为你对谁都可以很亲昵,所以谁也无法真正接近你。如果……这仅仅只是一个假设,你用这样的态度这样的模样说谎,那一定是一件很危险很可怕的事情。”

    我抿紧了嘴唇,好一会才道:“照你的意思,你是不是觉得,你当时之所以想要亲吻我,是因为我在勾引你?”

    他怔了一下,大笑道:“不、当然不是……”

    我心里一阵好气,不知道他是不是在讽刺我取的假名字“Lain”。或许是他的言语影响了我。我忽然觉得,我好像真的在哪里见过他。可如果我真的见过他,我怎么会记不住他。他那么自以为是。

    “我很抱歉。”白兰度道,“假如我的话让你感到不舒服的话。”

    我道:“确实是,你真的招人讨厌。”

    可我说出这句话后,又不那么生气了。我又不是真的讨厌他。他弯了弯眼睛,道:“我的朋友也经常这样说我。”

    “哪个朋友?”

    “大部分朋友吧。”

    “那你就是天性欠揍。”我道。

    他笑着呵出一口白雾,低下手腕弹了弹烟灰。

    这时,服务员终于将第一杯酒Paloma端上来了。这是一杯用西柚苏打水、酸橙汁和龙舌兰调制而成的鸡尾酒,加了大量冰块,呈现出一种晶莹透亮的粉红色。

    “看着有点像Margarita。”他点评道。

    “因为都是果汁混龙舌兰,盐口杯加青柠檬装饰吗?”

    “或许。”他低头喝了一口。

    “感觉如何?”

    “挺清新的。”他道,“我很喜欢这种口味。你知道吗?去年我在栅栏里喝了一杯,那饮品的酒精度数太高了。我还是适合喝些甜味的软饮。”

    我忽然有点高兴,不由笑道:“我也是。但一般酒吧里调制的都是轻量酒,只有栅栏不一样。嗜酒的人,或许会更喜欢栅栏特供的风味吧。”

    他摇头:“话不能这样说。酒精摄入量的高低,并不能用来衡量对酒喜好程度的深浅。不过,我确实不常喝酒。”

    “为什么呢?”

    “因为喝酒的感觉太好了。尤其是喝得微醺的时候,有种飘飘然的感觉,但是你的意识大体上还是清醒的,就……不知道你可不可以理解,挺半真半幻的。比完全喝醉要可怕很多。”

    “你是不是觉得,如果你在这个时候做了一些蠢事,比如不由自主吐露真话,敞开心扉,但你又是清醒的,别人也知道你还是清醒的,事后你就很难给自己的行为找籍口?”

    他眼睛亮了亮,夹着女士烟的食中两指点了点桌面:“对!就是这种感觉。你在酒吧里工作的时候,是不是经常见到这种酒鬼?”

    我点点头,想到曾经熟悉的酒吧客人们,一半惆怅一半怀念,笑道:“但是我觉得他们挺可爱的。他们有的会很丧,有的会发疯,但喝上头了之后,身上都有股热辣辣的劲。好似酒精点燃了他们心底压抑的对生活的热爱。因为如果死了,那就喝不了酒了。但完全喝醉了就不可爱了,你知道的,会吐得到处都是。”

    “不,我宁愿自己完全喝醉了,麻烦别人。”

    “那你就是我最讨厌的那种酒鬼。”

    他哈哈两声,晃着杯子,又喝了一口,冰块碰撞发出喀啦喀啦的声音。

    第二杯端上来的是热黄油朗姆酒。

    煮热牛奶,切一片黄油,凭喜好加一点方糖,倒入黑朗姆酒,放一根肉桂条进行搅拌。最后加入一勺奶油,撒上豆蔻粉。非常简单的热饮。很适合冬天。但是在雨天里喝一杯也不错。

    “你喝醉过吗?”我忽然有点好奇。

    “有,但很少,除非是特别高兴,或特别伤心的时候。所以你不用担心我今天会找你麻烦。”

    我笑了笑。

    他安静下来,看了我一会,道:“你有时候挺迷人的。”

    我愣了一下,他却不说别的,眼睛望向了别处。那里有什么吸引他的?一个微微驼背的中年男子将手搭在一名女孩的手背上。他笑着,牙齿露出来,在灯下闪着银光。我忽然感到一股黏腻感,仿佛自己也挤入到这种盘根错节的关系中,沉沦到这芸芸众生中。我收回视线,捧起热腾腾的酒杯,喝了一口,口感浓郁,入喉丝滑,完完全全是我喜欢的风味。

    我们静静地品尝了一会,然后交换酒喝。他用杯子轻轻碰了碰我的杯子,问:“今晚继续约吗?”

    我道:“不了,我要回家。”

    回家。

    我和他挥挥手,走在人行道上。走下台阶的时候,我趔趄了一下。他从后面扶了扶我,乐了。问我:“你醉了吗?”我笑道:“怎么可能。”

    他的指尖落在我的脸上像小冰粒一样。我别开脸,撑开了伞,挡住他的目光,转身回到道路上。空气很湿润,小太阳的光芒像女人的手那么柔和。

    我步伐轻快,有些不稳,但并不要紧。过路的电车好似闲适的行人,里面一个乘客也没有。我想着刚才吃的草莓大福的滋味,可可泡芙的滋味,喝的薄荷酒,White Lady,螺丝刀,热黄油朗姆和Paloma。柑橘、柠檬、西柚、鸡蛋与黄油……美好的事物就像短暂的火花。我回到家了,又什么也回忆不起来了,只有阿廖沙那头金发,冰蓝色的眼眸和笔直修长鸟儿般的两条腿。

    我在门口站了很久很久,久到不知何时远处吹来了一阵风,荡起了二楼窗户的绿色百叶窗。里面没有传来声音,阿廖沙还没有回来。我又不想进去了。冷冷清清的。我转身往回走,逐步加快,就变成了跑,肋骨挤压着胸腔,人造的心脏不安分地跳,腹部一团小火,摄入的糖分正在加急燃烧。我坐上空荡荡的电车,一路坐到鼠尾巷。

    落日,天空是玫瑰色的。

    我推开酒吧的铁门,没有见到白兰度,没有见到任何熟悉的人。只有影影绰绰的人影,被昏黄的灯光映在赭红色的墙壁上。

    我身体热乎乎的,中暑了一样。过一会儿,又冷了,好似燃烧殆尽的香灰。我挑了一个座位重新坐了下来,摸出一盒香烟,随便点了一支,要了一杯百利甜热巧。

    复古的时钟敲响下午六点的钟声。我给小七发了一封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