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东篱
折起向家的警告信,程韶彷徨地看着面前起皮发霉的残破墙壁。 寒酸的出租屋里只有一室一厅,他就连深夜写教案都只能就着一盏昏黄的灯埋头苦写。 怀着孕的爱人正在床榻睡得安稳,甚至还打着香甜的轻鼾。起初她还会抱怨这灯晃得她睡不着,到现在却已经完全适应了就着灯睡觉,程韶心里像是被蜱虫咬了一样,又酸又痒。 他轻轻摸了摸爱人的小脸,心里暗自做了一个决定。 程韶从兜里掏出一枚硬币,正面是字,背面是花。 字是男孩,花是女孩。 他将硬币抛出,硬币在空中旋转,又掉在他的掌心里,他在看清楚之前就攥紧拳头,然后才放在桌面缓缓摊开。 字朝上。 程韶叹了一口气,命运做出了它的抉择。 他的钢笔吸满了墨水,龙飞凤舞的字在纸上晕开。 「如果是男孩我就留下,如果是女孩我就离开。」 彝区,贵西最神秘的自治区。 传说那里的姑娘个个美若天仙,那里的小子人人力大无穷。在整个华夏平原,彝区是少有的还拥有着完整的少数民族文化体系的原生态部群。而最令无数医者向往还当属深藏在彝族内部的彝药配方。传说中彝药可以逆生死,治百病,转性别,延寿命……药方只能由历代的族长保管,代代传承,是绝对的不传之秘。 他们极少与外界交往,将生活维持成最原始的模样,怡然自乐;他们也排斥着外界,如同桃花源不曾对陌生人开放一般,彝族人也从不希望与庸俗的主流社会融合。 当然,也并非是所有彝人都这么想。 “阿鞠,你就这么走哩,族长要是怪罪下来,我怎么办哩?” 细窄的无人小路里,传来两人交谈的声音。 阿彪托举着美丽的少女,少女坐在阿彪的肩头上,嘴里衔了根草,她不耐地拍了一下阿彪的后脑勺。 “笨死你算了,你不要跟别人说见过我就是了。” “阿鞠,外面的世界究竟有什么好的哩,那边臭烘烘的,哪里有我们这美哩。” “哼,你要是被阿妈天天逼着学什么毒草什么秘药,我看你想不想跑。” 少女洁白的脚丫子晃呀晃,语气里全是抱怨。 “阿鞠,你是下一任族长哩,你肯定要学会这些哩,不然族里的生病的老人家小孩子该怎么办哩?” “我不管,我才不要做族长,我要自由!你懂吗?自由~” 她骑在阿彪身上,张着双臂,像要冲破云层的白鸽,大而狭长的眼里洋溢着对未来的憧憬和向往,密且卷翘的睫毛上沾着点点刚刚从树梢上落下来的细微花瓣。 山谷回荡她银铃般的笑声,树繁密地生长着,绿荫蔽着纤细的她。 婇鞠期待着彝族以外的世界。 然而外面的世界并不如婇鞠想得那么美好。 刚出来没几天,婇鞠从妈妈那里偷出来的钱就被无良的房东骗了个精光。她没有身份证,又来路不明,连餐馆都不要她做帮手,为了生存下去,婇鞠只好就地取材,很快掌握了城市黑暗面里的另一个技能。 那天,她正在装作若无其事地跟在一个满面富态的大老板身后,趁着别人谈生意的功夫,手不安分地摸上人家后腰的钱袋子上。 就在婇鞠要得手的时候,一个玉面书生从天而降。 “姑娘,你的钱包不小心掉了,还给你。” 棕色的皮质钱包,看起来就价值不菲。 而且这做工和走线一看便知是男性专用的,显然,这钱包是男人自己的。 天底下竟真有这么傻的人,居然试图拿自己的钱去挽救所谓的“迷途少女”。 怎么会有人比阿彪还笨啊?婇鞠心想。 她抬起头,却愣住了。 温润如玉,郎艳独绝,浛光耀目,灼灼其华。 这些美好的词语好像就是专门为眼前的男人定制的一样,只一眼,婇鞠就无可自拔地沉浸在他身上,一如醉海的鱼。 婇鞠忽然想起她原来看过的那些爱情,那是阿彪趁着每个月去贵西采买的时候,偷偷摸摸帮她带的,里面那些贫苦善良的女主角都会有一个属于她们的自带闪光的王子来拯救她们的命运。 怀春的年纪,怀春的少女。 婇鞠也像无数因为这些言情故事而期待爱情的女孩们一样,在悠然的东篱下,猜测着自己的那个命中注定会是什么模样。 彼时彼刻,恰如此时此刻,那些幻想都成了真,她的王子来到了她的世界。 婇鞠决定隐瞒她其实已经偷过好几个人的钱包的事实了。 她接过钱包,促狭一笑,问道:“多谢多谢,不知这位公子姓甚名谁,家在何处?哪日我好去登门拜访,回报公子的恩情呀?” 她故意装作戏曲里的唱腔,那是她在茶楼踩点的时候跟着台上的唱曲人学的。男人白净的脸上蒙了一层红云,他身板挺拔,虽然身上穿的简朴,却也盖不住他浑身的贵气。 “小生……程韶,姑娘不必这么客气。”他顿了顿,脸上的红晕更浓了,“请问姑娘叫什么名字呢?” “我叫婇鞠。”她眼睛转转,看到男人身后红底黄字的标语,上面写着「种田种树能致富」,狡黠地笑了笑,“田彩菊,我叫田——彩——菊——” 「乌蒙婇鞠」这个名字从这一天起成为了历史,自那以后,就只有婇鞠自己给自己取的「田彩菊」,这个又土气又诗意,代表了浪漫与自由的名字。 一个南下逃婚的富家公子,一个北上离族的首领嫡女。 阴差阳错地,谁都没用自己的真名,却对彼此都一见钟情,在贵西这个小城里激情浓烈地谱下一曲建立在空中楼阁之上的真挚恋曲。 90年代的边境城市落后,地方管理又混乱,田彩菊没有身份证也算不上特别稀奇的事情。他们因此没有领证,只是简单的举行了一个婚礼,嫁衣是从旧货市场淘来现改的,场地还是在自己租的破房子里办的,婚礼的见证人也只有他们自己。 尽管如此,他们还是觉得很幸福。 程韶靠给镇上的中学教书为生,薪资微薄,清贫但不算太过拮据;田彩菊则从街坊邻居那里接些缝缝补补的针线活,彝族人的手灵巧,她要价又便宜,生意也算不错。 他们闪婚的第二个月里,田彩菊怀孕了。 原本从来都是十指不碰阳春水的田彩菊也学会了做菜,她还不准程韶给她帮忙。 其实田彩菊做出来的菜基本都要么半生不熟,要么烧焦炒烂,但程韶每次都是照单全收,笑眯眯地把妻子烧出来的菜吃得一干二净。 程韶任教的学校里同年级的单身女老师都暗恋这个与小镇格格不入的翩翩公子。其中一个女老师仗着自己是校长的亲戚,查到程韶的档案上婚姻关系写得是未婚,就大张旗鼓地追求程韶,还当着田彩菊的面嘲笑她烧得菜难吃,说就是吃了她的菜程老师才会越来越瘦。 田彩菊在彝族一贯都是小霸王一样的存在,哪里受过这样的气,她怒极反笑,轻快地扬着脑袋,一脸傲娇地说: “瘦怎么啦?如果他胖了,我还就不喜欢他了呢!” 刚从教室回来的程韶站在办公室的门后,听到妻子的话忍不住笑出了声。 张牙舞爪的田彩菊也格外可爱。 “盛绍华,如果你要是敢让我妹妹成为浦海的一个笑话,那就等着给田彩菊和她肚子里的那个孽种收尸吧!” 最后的威胁如同达摩克利斯之剑,始终悬在他的头顶。 肉眼可见的,程韶的笑容越来越少,就算田彩菊怎么古灵精怪地逗他,对方也只是惆怅又无奈地摸摸她的头。 是他先表现得很奇怪的。 这天起床,程韶明显又不在状态,连公文包都没带就去了学校。 田彩菊放下了手上的针线活,凝神望着沙发上的包。 她知道那个公文包里有一本本子,程韶每天都会在上面写点什么。 田彩菊咽了口口水,她知道自己不应该去看的,她应该尊重丈夫的隐私。 可是她实在太想知道丈夫究竟在为什么忧虑了,她也问过程韶,程韶就是什么都不肯说,她本来好奇心就强,怎么可能忍得住不去看呢? 这可是你自己忘了带公文包走,这可是你的错。 田彩菊这样安慰着自己,像着了魔一样走向沙发,将手缓缓伸进了黑色的包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