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光寄叶 格雷庄园
波塞冬号这趟远航持续了半个月之久,屋子半个月没住人,热气与生气散的一干二净,更遑论叶本来就是个节俭的人。他的屋子里只有一张木床,衣柜和其他必要的家具,和他给人的感觉一样乏善可陈。叶抱出屋子里的柴升起壁炉,受潮的柴火立刻冒出一股浓烟,呛的他不住咳嗽。他几乎是机械性的打开窗户通风,再到厨房里收拾那条黑线鳕,也许是乡味的记忆,他吃不惯烟熏和油炸的食物,鱼只是清蒸,点上一点酱汁和盐就可以了。 壁炉里的柴发出噼啪的爆裂声,炉火渐渐温暖了整个屋子。叶坐在壁炉边用味道寡淡的鱼配面包吃,那封信面朝下被他扣在桌子上。 他不想看到那枚火漆。 回忆真是个麻烦的东西。曾经他的主人陪他一起读过某本心理学着作,其中就有提到人也许是记忆构成的,每个人不同的记忆将个体分开,拥有不同的记忆,所以才能将自己与别人分开。如果回忆能随着那天一起被埋葬就好了,他只会是叶,是那个渴望回乡的偷渡客,是一个低贱而平凡的水手。 吃饱喝足,叶坐在壁炉前开始眼皮打架,他已经很累很累了,身体和心理上的双重打击让他异常地疲惫,他坐在壁炉前,头一点一点的,随后进入了黑沉的梦乡。 …… 叶坐在颠簸的牛车上,无论老鼠眼问什么,他都听不懂,也只会回答“尤萨”,因为这是他唯一学到的词语。老鼠眼语气恶劣地咒骂他也听不懂,牛车渐渐驶入市区,这里的路很宽阔,还铺上了石板,道路两边矗立着高高的杆子,顶上像是灯罩的四方形跟琉璃似的透明,透出明亮的光线来。叶不知道那是什么,也许是夜明珠?也许是传说中皇陵里才有的长明灯?马路上的人群行色匆匆,但大多衣着亮丽,相熟的人遇到时还会脱帽行礼。这一切对叶来说都很新奇,他看到路边也有许多衣着破烂的小孩儿,他们连鞋子都没有,蜷缩在阴暗处瑟瑟发抖,只露出一双双乞求的眼睛。 或许我的命运也和他们一样吧,他马上就要成为外地小乞儿了。 最终,牛车停在了一条小巷子里。老鼠眼下了车,小巷深处早早有个人等在那儿。 “嘿,约翰,看我给你带来了什么好货!”老鼠眼急忙忙的扯住绳子的一头将叶从车上扯下来,叶被他拉的一个踉跄。这还不算什么,老鼠眼肮脏的爪子强行钳住他的脸,往那名叫约翰的男子面前凑。 “看啊,纯种的东方人!这眼睛、头发,纯粹又神秘的颜色,眼珠子跟黑珍珠似的漂亮!” 那名叫约翰的男人扔掉手中的卷烟,凑上前来细细打量叶稚嫩的脸庞,甚至扳开他的嘴查看牙齿的生长情况,叶觉得自己就像在故乡时那些被拴在草棚里的牲口。 约翰的眼中流露出满意的神色,他故意做出一副不屑一顾的表情问道:“少蒙我了,你这个狡猾的老鬼,这又是你从加尔各答骗来的奴隶吧,谁不知道大明禁海,你哪来的本事买来东方人?” 老鼠眼气的面色涨红,他挥舞着双手,似乎马上就要跟约翰干一架,“你不要就算了!这样好的货色随便卖到雾都哪个娼馆都能骗到一大堆夫人的钱,更别提那些崇拜东方文化寡妇老爷!我是看在诺尔跟我的交情上才把他领到这儿来的,他是自己跑上货船的,听说是犯了事,他家所在的村子里治安官在到处搜捕他。” 叶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但是他敏锐的捕捉到了“大明”两个字的发音,他费力的掰开约翰的手,一直重复着:“大明,你们知道怎么回大明吗?” 约翰似乎是懂点见识,从叶的发音听出来他确实不是恒河三角洲附近的人种,于是看向他的目光中多了一丝势在必得。格雷庄园里那位高贵的子爵大人就十分喜欢东方文化,如果将这个少年引入庄园里做个男仆,自己一定能得到一大笔赏钱,至于语言不通的问题,诺尔管家会好好的教导他的。 他没有理会叶,专心的与老鼠眼儿讨价还价起来。 “300镑。”老鼠眼儿狮子大开口道。 约翰嗤笑一声,“300镑?您还是把他领走吧,有300镑都够我娶上一个落魄的贵族小姐了!”他不耐烦的皱眉,“100镑,你把他卖去娼馆那些老太婆最多只会给你50镑,更别提找寡妇或者有特殊爱好的老爷了,你看他这样子,不死在路上都不错了。” 老鼠眼有点不甘心,但他真没想到一个东方少年居然能卖这么多钱!他本来打算卖到80镑就松口的。虽然心里窃喜,但他还是表现出一脸吃了大亏的表情,别别扭扭的说,“看在诺尔的份上,看在他帮助过我的份上!上帝啊,我只是想给这个可怜的少年找个好去处而已,不管他的话,他迟早冻死在雾都的冬天里!” 约翰被他的表演弄得有些恶心,这些丧尽天良的人贩子都是这样,明明是他们将人推入火坑,却还要标榜成救苦救难的救世主形象。他从怀中掏出支票扔给老鼠眼,老鼠眼看了眼支票上的数字,将捆住叶的绳子往他手里一塞,忙不迭的跑了。 叶呆愣地站在原地,他什么都听不懂,自然也不知道在短短的几十分钟里,他的所有权再度被转让给了另一个人。 约翰的面庞很粗犷,是典型的南方乡下人长相,大鼻子,厚嘴唇,还有宽阔的额头。他蹲下来解开了叶身上的绳子,“嗨,小家伙,你叫什么名字?” “尤萨,大明?”叶只会这两个单词。 “你叫尤萨?也罢,我也不知道你在说什么,那就叫你尤萨吧,跟我来。”约翰将他引入小巷里,那儿有一扇后门,后门直通格雷庄园的地下酒窖,他们在寒冷的酒窖里走了很久很久,大约一个钟后,他们终于顺着梯子爬到了地面。 映入眼帘的风景让叶说不出话来。 这是一片极其广阔的草地,碧绿的青草在微风下沙沙作响,外圈是一望无际的田野,田垄非常整齐,到处都是一片一片的绿色,田间有一些农夫正在劳作。而草地越往内看越精美,再往里走是茂盛的低矮树林,树枝间开着榴红色的小花,他们从一条小道穿过树林,被雪白围墙围住的花园里种满了粉紫色的鸢尾花。而这一切都是为了衬托最中央这座奢华的城堡,它巍峨而庄重,用巨石建造而成,外墙呈现一种坚不可摧的青灰色,甚至每隔百米就有整块的雪白大理石,上面雕刻着鸢尾花图案,从外面看,这何止是一座城堡,简直称得上是一座小型要塞。而走进城堡,内部的精美更令人瞠目结舌。庭院中那座奢侈的花园喷泉先不提,光是房间就足有上百间,足足十几层大理石楼梯,建筑正中央还有一架旋转楼梯围绕着巨大的石柱蜿蜒而上,石柱上雕刻着细腻奢华的巴洛克壁画,那楼梯的高度让叶看一眼就感到头晕目眩。而在这华美的城堡内,无数穿着体面的男仆女仆们像蚂蚁似的穿行于走廊楼道间,他们每个人都昂首挺胸,姿态优雅。男仆们单手托着银盘,另一手背在身后,走的稳稳当当,不发出一丝多余的声音;女仆们成群结队,着装整齐,浓密的秀发在脑后绾成发髻,用统一的雪白丝带系好,将每一处打理的干干净净整整齐齐。 虽然叶从没有见过皇帝,也没有进过宫,但在他看来,皇帝老爷住的地方,也无非就是如此了。虽然有些好奇,但他没有四处乱看,而是任由约翰牵着自己从一座隐蔽的小门进入城堡内,他们停在了一间木屋前,约翰规矩地敲了敲门,不一会儿,里面出来一位精神矍铄,面目严肃的中年人。 约翰眼前一亮,连忙迈步上前,“诺尔管家!好久不见了,您还是如此精神!” 诺尔与他握手,目光却转向了站在一边的叶。约翰立马心领神会,将叶推到他面前,“您瞧瞧,这是我费了好大力气从那些天杀的奴隶贩子手上救下来的,他是个纯种的东方人。您看,您是否能留他在这儿干活呢?” 诺尔严肃的目光打量着叶,和那些将叶当做牲畜来看待的目光不同,诺尔的目光更像是在衡量一件物品是否能发挥他应有的价值。半响,他斟酌着说:“他这么小,能做些什么?你要知道,格雷庄园连一个下级男仆都能读书写字。” 约翰似乎早就想好了一套说辞,他不紧不慢的说:“诺尔管家,您知道,东方人都十分聪慧,我相信他一定能成为您的好帮手。退一万步说,就算他愚笨不堪,您也可以将他驱逐到下面的村庄里,我是不忍心他一个异国人被卖去那些下流肮脏的地方,就算是我,也还有个几岁的儿子呢!”他又凑近了诺尔,俯在他耳边悄悄说道:“听闻子爵大人十分喜欢东方文化,将他调教好做个子爵大人的贴身男仆,也是美事一桩吧?” 诺尔是个十分正直管家,一切以主人的意志为最高指令。因此,虽然他十分不喜约翰的态度,但也顺着他的话想到了自家的主人。子爵大人生来体弱多病,身体孱弱不堪,医生都断言他活不过四十岁,但这并不妨碍他拥有这座庄园的绝对统治权,子爵是个十分要强的男人,同时也是一位深不可测的绅士。他拥有远超旁人的优秀头脑,高贵而纯正的贵族风度以及令人惊叹的美貌。子爵平时没有什么太大的爱好,除了治下领地的管理,他每天需要大量的书籍,处理无数的文件,和那些醉生梦死的贵族子弟完全不同。而这样的子爵却十分喜欢东方文化,并时常托人买来高价的东方书籍和丝绸瓷器,他甚至自学了一些汉文。 每当想到医生断言子爵大人活不过四十岁,诺尔就感到无比痛心。思至此,他已经决定将叶买下,哪怕他愚笨不堪,但只要能稍微让主人开心一些,也算是物有所值了。既然如此,诺尔管家十分痛快的掏出支票本写了几个数字递给约翰,约翰不经意的瞟了一眼,随即大喜过望,只是运送一趟,就得到了50镑的利润!他装模作样的蹲下身整理了一下叶身上破破烂烂的布,也不管少年听不听得懂,“尤萨,你就留在格雷庄园好好做事,知道吗?这里可不是谁都能来的地方,你是走了大运了!今后记得跟着诺尔管家,他叫你做什么你就做什么,知道了吗?” 叶连理都不想理他,他看到那个中年人掏出了跟老鼠眼刚才拿到的一模一样的票子就猜测他也许是又被卖掉了一次,那个纸也许是银票。可是,这个地方都没有卖身契的吗? 这样也好,叶在心中舒了一口气。没有卖身契,自己就是自由的,等什么时候攒到了足够的钱,学会这里的语言,他就可以毫无负担的想办法回故乡去了。 约翰拿着钱向诺尔一欠身,头也不回的离开了。诺尔见到约翰走远了,脸上露出一丝温和的神色,他低头问叶:“孩子,你叫尤萨吗?跟我来。” 叶懵懂的跟着管家走进了这座华美的庄园。现在的叶还不知道,他即将在这里渡过整个少年时期,并将他期盼中的未来驶向完全不同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