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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女侦探 第4节

    陆善柔低声道 :“我爬出麻袋时,看见他们蓑衣下面穿着大红方领对襟罩甲,这是衙门差役的打扮,我猜抓走咱们的是当官的。敢在京城里堂而皇之的闯进民居抓人,应该是个大官。”

    陶朱自称来自山东,颇有些水浒英雄的遗风,被打得鼻青脸肿了还嘴硬,恍惚李逵在世,啐了一口,骂道:“管他什么鸟官,我堂堂陶大侠怕过谁?等我出去,定砍了这个鸟官!砸了他的鸟印!拆了他的鸟衙门!”

    话音刚落,门开了,失去意识的刘秀被扔进柴房,她披头散发,十个手指头肿胀如胡萝卜,应是刚刚受了拶刑,十指被木棍夹住,痛晕了。

    陶朱用帕子接了雨水拍在她的脸上,试图将她唤醒,”喂,你醒醒,我们两个死也要当个明白鬼。”

    “泼冷水是醒不了的。”陆善柔取下发髻上的梅花簪,用尖锐的簪尾对着她脑袋上的风池穴扎去。

    刘秀猛地睁开眼睛,本能的发出痛呼,陆善柔早就捂住了她的嘴巴,低声道:“别出声,若是外头护卫听见你醒了,又要把你拖出去严刑拷问,再受一遍拶刑,你的手怕是不能要了,终身残疾。”

    刘秀不挣扎了,陶朱凑过去说话,吓得刘秀差点又要叫。陆善柔从荷包里拿出一面菱花小镜,“你照照自己,脸都肿成猪头了,怪吓人的,坐一边去。”

    陶朱看着镜子中的自己,很是震撼:肿胀的脸还布满了血渍,比起镜中人,案板上的猪头都算是俊秀的。

    刘秀忍着手指的剧痛,气若游丝道:“对不起,连累二位了,我说了谎,我不是什么良家妇女,我是个官妓……”

    原来,刘秀是教坊司的乐妓,花名鸣鸾,住在演乐胡同,他们家世代都是官奴,隶属于教坊司。

    昨晚,李阁老的独子李公子来到演乐胡同,要刘秀作陪,陪吃陪聊陪寝。

    李公子是烟花巷里的常客,身子早就被掏空,力不从心,吃了一些助长雄风的药丸。

    李公子还喜欢玩花活,要刘秀用红绳束缚着他的各个关节,捆得他不得动弹,事后,刘秀发现他就是想动也不能动了。

    李公子是李阁老的独子,地位尊贵,刘秀担心自己就是不被打死,也会丢了半条命,吓得要命,不敢声张,想着先避一避再说。

    卧房外一直有人当值伺候,刘秀不敢动。伴随着李公子的尸首,她熬到了五更三点,天虽然还没亮,但宵禁已经解除了,刘秀收拾了细软银票塞进怀里,借口去庙里烧头香还愿,淡定出门,临行前和屋外当值的奴仆打招呼,说“玩了”大半夜,李公子“太累了”,至少歇到中午,千万别进去打扰他,否则赏钱没了。

    作为一根摇钱树,老鸨是不可能让刘秀单独出门的,无论去那里,都有仆从跟随监视,刘秀上完香,借口请这些仆从们吃饭,好酒好菜的伺候,把他们都灌醉了,才有机会脱身逃跑。

    但此时已经到了下午,演乐胡同那边终于东窗事发,刘秀还没出城就被发现了,就像她就像猎物一样被猎手们追逐的时候,暴风雨来了,骑马的陶朱出现在街角。

    刘秀就像抓住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似的跑去呼救,“救命啊!有人调戏良家妇女!”

    路见不平,陶朱一把将刘秀拉上马,跑了。

    陶朱听得目瞪口呆,陆善柔见识多广,她写的三卷《陆公案》里头的案子有些比李公子之死都离奇,说道:

    “马上风在演乐胡同里不算什么稀奇,酒色过度引起的脱阳之症而已,归根到底是嫖客们自作自受,李公子这样的人,不死在你床上,也会死在别人床上。若你说的都是实话,李阁老如此迁怒于你,未免有失公允。”

    陶朱终于回过神来了,说道:“你的事,我管到底。又不是你的错嘛,你又没逼着李公子上……你的床。李阁老太小心眼了。”

    好大的口气,陶朱到底是何来历?陆善柔问:“李阁老是内阁大学士,你怎么管?”

    “反正……”这时候脑袋觉察出疼来了,陶朱龇牙咧嘴的摸着头,“只要我能出去,就有解决之法,包在我身上。”

    “没用的,现在神仙都救不了我了。”刘秀猛地摇头,“刚才我被拖到卧房审问,李公子躺在床上,他的脖子被割开了,枕头床上好多血。”

    陆善柔和陶朱齐齐问道:“不是马上风死的吗?”

    刘秀已经崩溃了,“我不知道啊,他明明早就断气了,一个人怎么能死两次呢?”

    作者有话说:

    第一案就这么开始啦,三月的第一天,祝大家都有个好心情。?

    第5章 玩捆绑生死两茫茫,施小计脱身出柴房

    ◎书接上回,刘秀说李公子死于马上风,但再见尸首时,李公子的脖子只剩下半边了。马上风是自作自受,但是他不可摹

    书接上回,刘秀说李公子死于马上风,但再见尸首时,李公子的脖子只剩下半边了。马上风是自作自受,但是他不可能自己把自己脖子砍成这样啊,明显死于他杀。

    故,逃跑的刘秀被抓起来严刑拷问,陶朱和陆善柔也被当成同伙。

    陆善柔问:“你确定他是半夜死的?”

    刘秀说道:“不是半夜,那时候已经四更鼓,下半夜了,我解开红绳,问他要不要伺候沐浴,他没回答,我以为他睡了,就自己先去洗,可等我回来,躺在他身边,觉得有些不对劲,我试探鼻息,发现他已经断气了。”

    陆善柔又问 :“你试过几次?有没有可能因为你太紧张害怕,没试出他有呼吸?人在睡的特别熟或者身体有病的时候,呼吸是十分微弱的,甚至有些习惯打呼噜的人会有短暂的呼吸停止,但他们并没有死。”

    这话说的,连刘秀都开始怀疑自己,她想了想,说道:“我当时很害怕,试了好几次都没觉察出呼吸,卧房旁边的耳房里有仆人当值,我不敢惊动他们,就轻轻的叫他、拍他、还掐过人中,我还用耳挖簪挑了一点鼻烟放在他的鼻孔里,他都没有反应。”

    “后来没有再试过鼻息,但是李公子的身子摸起来是越来越凉了,活人怎么会这样呢?对,他肯定死了。”

    “他死了。”刘秀越说越笃定,“身子凉了,皮肤还慢慢发白,我看着他这幅死相,很害怕,就改变了他的姿势,从正面躺平推成了面朝墙的侧卧,这样我就不到他的脸了。”

    刘秀一边说,一边用肿胀的手指在空气里比划,就像推着一个无形的人,“我推他的时候,他的身子还是柔软的,但是脸和脖子已经发硬了,我使了很大的力气才把他的脸转过去,都这样了,他怎么可能还活着?”

    听到这样,陶朱不自然的左右扭着脖子,好像自己的脖子被刘秀强行扭转。

    陆善柔三卷《陆公案》不是白写的,说道:“人死之后会出现尸僵,先从脸和脖子开始,一天后全身僵硬,两天后尸体才会重新变得柔软。你走的时候是五更三点,已经过去了一个时辰,那时候他身上是否出现尸斑?”

    刘秀问:“什么是尸斑?”

    陆善柔说道:“就是紫色的斑点,这东西会从全身一起出现,并不只是在脸上,那时候他……他没穿衣服,你应该能看见。”

    马上风,个个□□。

    刘秀闭上眼睛,仔细回忆,“好像有,很小,针眼似的,至于是不是紫色,我也不确定,烛光微弱,深一点的颜色看起来都是黑的。”

    陶朱捂着阵阵发痛的脑袋,“全身出现黑色针眼大的尸斑,你怎么会连这个都忽视?都这个时候了,你还对我们有所保留?”

    别又是骗我吧!早知道你是官妓,我就……我应该还是会出手救你的,行侠仗义,为的是锄强扶弱,岂能分贵贱?我陶大侠是有原则的。

    刘秀连连摇头,“我没有,真没有,之前不是说过,他喜欢玩束缚,要我用红绳将其捆绑吗?我都照做了,我们还……还玩了很久,到四更才给他松绑,绑的太久了,除了脸,他全身都是绳子捆扎后的淤痕,就像细蛇缠遍了全身,我那时候又慌又乱,入目之处只看着这些,没有注意这些小的痕迹。”

    倒也……合情合理,李公子肯定死透了,那么是谁要砍一具尸首的脖子?目的何在啊?陆善柔脑子里满是问题,蓦地,有个想法在脑中一亮,就像黑暗里一道闪电划过,一切变得清晰起来了。

    陆善柔说道:“他最后是什么姿势躺在床上?你模仿一下。”

    “是要干什么?”陶朱不解。

    “找真凶。”陆善柔说道:“找到后来砍脖子的人。或许真凶不知道他已经死了,砍了他的脖子。”

    刘秀亲自示范,她侧着身子,躺在柴房稻草垛上,右侧朝下,背对着两人,双手双腿都蜷曲着,就像婴儿蜷缩在娘胎里,右腿的膝盖都快和小腹平行了,刘秀解释道:“我把他摆成这个姿势,是因侧平躺身体容易翻,蜷着会比较稳当。”

    这样看起来就像面朝里熟睡的样子,陆善柔脑子里浮现出画面,“全身都是绳索捆绑后的淤痕……你后来用被子盖住了他的身子吧?”

    “是的。”刘秀比划着脖子,“一直盖到这里,肩膀都不敢露。这样即使中途有人进来,也看不见蹊跷,觉得他在熟睡而已。”

    陆善柔立马觉察不对,“可是昨晚很热,我整夜连被子都没有打开过,你把他捂得严严实实,这不是现成的破绽吗?”

    陶朱附和道:“对呀对呀,我昨晚喝了好多秋露白,更加燥热,用冷水冲了澡,穿着无袖小褂睡的都觉得热,整夜没有盖过被子。”

    刘秀说道:“我们行院夏天接待李公子这样的贵客,都是花重金买冰块消暑的,我的卧房抬了五箱子堆得冒尖的冰块,床边还摆着冰壶,门窗紧闭,一晚上都很凉快。”

    “我清晨出门时,担心尸首发烂发臭,传出气味,还命令仆人抬了五箱新冰块更换,说是为了让李公子好好休息,冰块到下午才会完全融化。”

    陆善柔打量着刘秀:真是个聪明的姑娘,都那样了还能冷静下来找脱身之法,可惜身、生在淤泥之中,身不由己,官妓是贱籍,世代为乐妓。若相貌普通,还能靠技艺度日,长得漂亮,身份低贱,不能自保,就是一场悲剧。

    刘秀哭道:“我真的是冤枉的,我没有杀人。我就是杀人,也不敢杀李公子,内阁大臣的独子,我杀他作甚?”

    陆善柔听到“冤”字,就会想起父亲陆青天,断案如神,刚直不阿,从不看身份高低贵贱,只要真相和公正。

    父亲说过 ,冤枉一个人,就意味着放过一个真凶。

    陆善柔低声向两人交代了自己的计划,突然提高了声音,“姑娘你醒醒啊!陶朱,你来试试,她好像没气了。”

    陶朱也跟着唱戏,“我试不出来啊!她是不是死了?天子脚下,动用私刑,草菅人命,还有天理吗?还有王法吗?李阁老是要造反吗?”

    屋外的守卫听到动静,终于开了锁进来,看见刘秀倒在柴垛上,他蹲下身试探鼻息,乘他不防备,陶朱抽了守卫腰间的刀,架在他的脖子上,“我们要见李阁老。”

    守卫怒道:“你们果然是同伙!”

    陆善柔说道:“衙门当差,不分青红皂白就胡乱抓人,你知道我们两个是谁吗?”

    守卫不屑道:“住在鬼屋里的人,能是什么大人物?你们控制我没用,我的命不值钱,逃出柴房,外头还有巡夜的兄弟,你们逃不掉的。”

    陶朱呸道:“狗眼看人低!住鬼屋怎么了,老子就爱住!”

    世态炎凉,看菜下碟,中城澄清坊乃权贵云集之地,换成其他宅邸,这群差役未必敢直挺挺的闯进去套头抓人。

    鬼屋凶名在外,差役们推测这里的租客都是穷鬼,好拿捏,万一真有同伙,他们就赚到了,好向李阁老邀功请赏。所以宁可抓错一千,也不放走一个。

    陆善柔知道和这种老兵痞、老兵油子们大喊冤枉或者讲道理是没有用的,连李阁老的面都见不到,怎么为刘秀伸冤?所以需先兵后礼,显示出自己的拳头和靠山,对方才会听她说话。

    陆善柔说道:“睁开你的狗眼看清楚,我们是锦衣卫千户魏崔城的……人。”其实只是刚认识的邻居,陆善柔知道训象所是冷衙门,和魏崔城一样故意省去了,还是锦衣卫千户比较唬人。

    守卫先是一愣,而后取笑道:“堂堂锦衣卫千户会住在鬼屋?你们连说谎都不会。”

    陆善柔说道:“信与不信,你们去锦衣卫找魏崔城打听一下便是。”

    刘秀举着红肿的十指,“你们严刑拷问,把我折磨这样,我都没有招认他们是同伙,我真的不认识他们。”

    陶朱说道:“李阁老是内阁大学士,兼任礼部尚书,教坊司归礼部管,弄死一个教坊司官奴自然撼动他不得。但我们不仅仅是魏千户的熟人,她是五品诰命夫人,我是商籍良民,家中都有户贴为证。”

    守卫听了,态度有些和缓,但依然有疑问:“五品诰命,商户良民,一个有权,一个有钱,怎么会住鬼屋?”

    陶朱说道:“因为好玩啊,鼎鼎大名的鬼屋,我当然想来见识一下。”

    陆善柔说道:“我姓陆,是陆家幺女,那是我的家,我不住家里住那里?”

    居然是陆青天家的小女儿?守卫难以置信。

    陆善柔说道:“你若带我们去见李阁老当面解释,就只是一场误会,我们不会追究这场无妄之灾。如果你一定要为难我们,继续关押,无论是锦衣卫魏千户还是我们都肯定无法和李阁老抗衡,但是,整治你一个无名小卒是不在话下的。到那个时候,你猜李阁老会不会弃车保帅?”

    言罢,陆善柔拿起陶朱架在守卫脖子上的刀,插回刀鞘,“现在,该你做出选择了。”

    先兵后礼,然后先礼后兵,说明利害关系,这不公平的世道,权势压人,普通人连自证清白都难,正因如此 ,类似《陆公案》、《包公案 》这种公案类话本小说才会流行于市井平民百姓之间 ,人们幻想着有个不畏权势的青天大老爷出来主持公道。

    守卫终于被说服了,“我带你们去回禀大人,不过丑话说在前头,正如夫人所言,我一介小卒,人微言轻,大人见不见你们,我可做不了主。”

    陆善柔搀扶着刘秀,陶朱给她们打着伞,跟着守卫去求见李阁老。

    与此同时,魏崔城冒雨去牟府找锦衣卫指挥使干爹牟斌撑腰,门房赶紧把他请进去,说道:“大人在衙门,好几天都没回府里了。”

    魏崔城拍马转道赶到南城江米巷的锦衣卫衙门,没想到在这个暴风雨夜里,锦衣卫衙门人来人往,热闹的很,每个人都形色匆匆,气氛紧张。

    义父几天没回家,忙成这样,应该是有大事发生。

    在锦衣卫衙门里,魏崔城的脸就是通行证,一路畅通无阻,都不用下马,直接骑马到了指挥使牟斌的值房。

    他下了马,连蓑衣都来不及脱,径直走进去叉手行礼:“义父。”

    牟斌看起来很疲倦,眼睛都熬红了,他端起一杯参茶,“这都快半夜了找我什么事?别是又有大象生病了,别找我,我又不是兽医。”

    魏崔城说道:“求义父一张名帖。”

    “稀奇啊,十年都没有开口找我要过什么东西。”牟斌喝了一口茶,把参片压在舌底解乏,“今晚突然来要我的名帖作甚?”

    魏崔城正想着如何措辞,门外亲随轻轻叩门说道:“指挥使大人,有新消息,关于那位的。”